image

编辑人: 流年絮语

calendar2025-06-01

message9

visits371

2020《经济法基础》真题一答案及解析

一、单选题

1、甲公司因生产的奶制品所含食品添加剂严重超标,被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停产停业。甲公司承担的该项法律责任属于(  )。

A、刑事责任

B、行政处分

C、民事责任

D、行政处罚

解析:【喵呜刷题小喵解析】:本题考查行政处罚。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条:“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本题中,甲公司因生产的奶制品所含食品添加剂严重超标,被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停产停业,属于行政处罚。因此,甲公司承担的该项法律责任属于行政处罚。故选项D正确。选项A“刑事责任”、选项B“行政处分”、选项C“民事责任”均错误。

2、下列法律事实中,属于法律事件的是(  )。

A、赠与房屋

B、书立遗嘱

C、火山喷发

D、登记结婚

解析:【喵呜刷题小喵解析】:法律事件是指不以当事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法定情况或现象。赠与房屋、书立遗嘱和登记结婚均属于法律行为,因为它们涉及到当事人的主观意志,并直接引起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或消灭。而火山喷发属于自然现象,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情况,因此属于法律事件。因此,正确答案为C。

3、根据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会计核算内容的是(  )。

A、递延税款的余额调整

B、货物买卖合同的审核

C、有价证券溢价的摊销

D、资本公积的增减变动

解析:【喵呜刷题小喵解析】:会计核算的内容主要包括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资本、基金的增减、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以及其他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事项。其中,选项A、C、D分别涉及递延税款的余额调整、有价证券溢价的摊销和资本公积的增减变动,这些都是会计核算的内容。而选项B,货物买卖合同的审核,主要涉及的是合同的管理和审核,与资金的变动无关,因此不属于会计核算的内容。所以,正确答案为B。

4、根据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工作中,不属于总会计师组织领导本单位会计工作职责的是(  )。

A、财务管理

B、产品质量管理

C、成本管理

D、预算管理

解析:【喵呜刷题小喵解析】:根据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总会计师组织领导本单位的会计工作职责主要包括财务管理、成本管理和预算管理等方面。而产品质量管理并不属于总会计师组织领导本单位的会计工作职责,因此答案为B选项。

5、根据《企业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甲企业1月6日在银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最早可以在(  )办理收付款业务。

A 1月6日

B、1月7日

C、1月9日

D、1月8日

解析:【喵呜刷题小喵解析】:《企业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企业银行结算账户自开立之日即可办理收付款业务。因此,甲企业在1月6日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后,最早可以在1月6日办理收付款业务。选项A正确。

6、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可以作为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人的是(  )。

A、财务公司

B、航空公司

C、铁路公司

D、房地产开发公司

解析:【喵呜刷题小喵解析】: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由银行业金融机构、财务公司承兑。在给出的选项中,只有A 财务公司符合这一规定,因此正确答案是A。其他选项如航空公司、铁路公司和房地产开发公司都不具备作为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人的资格。

7、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信用卡的相关款项中,发卡机构可向持卡人计收利息的是(  )。

A、违约金

B、取现手续费

C、透支的款项

D、货币兑换费

解析:【喵呜刷题小喵解析】: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发卡机构对向持卡人收取的违约金、取现手续费、货币兑换费等服务费用不得计收利息。因此,选项A、B、D均不应计收利息。而透支的款项,发卡机构可向持卡人计收利息。因此,正确答案为C。

8、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票据的持票人行使追索权,应当自一定期限内将被拒绝事由书面通知其前手,通知的期限是(  )。

A 自收到有关证明之日起5日内

B、自收到有关证明之日起7日内

C、自收到有关证明之日起3日内

D、自收到有关证明之日起10日内

解析:【喵呜刷题小喵解析】: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票据的持票人行使追索权,应当自收到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的有关证明之日起3日内,将被拒绝事由书面通知其前手。因此,正确答案为C。

9、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免征增值税的是(  )。

A、超市销售大米

B、个人出售购买满1 年的住房

C、医院进口残疾药品

D、个人出售自己使用过的手机

解析:【喵呜刷题小喵解析】: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个人出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免征增值税。因此,选项D中的个人出售自己使用过的手机符合这一规定,是免征增值税的。而选项A中,超市销售大米并不属于农业生产者自产的农产品,因此不能免征增值税;选项B中,个人出售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需要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选项C中,医院进口残疾人专用药品并不符合“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这一免税情形,因此不能免征增值税。因此,正确答案为选项D。

10、甲商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019 年7 月销售货物取得含增值税销售额101.7 万元,销售餐饮服务取得含增值税销售额21.2 万元。已知销售货物增值税税率为13%,销售餐饮服务增值税税率为6%。计算甲商场当月增值税销项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

A 101.7÷(1 + 13%)×13% + 21.2÷(1 + 6%)×6% = 12.9(万元)

B 101.7÷(1 + 13%)×13% + 21.2×6% = 12.972(万元)

C 101.7×13% + 21.2×6% = 14.493(万元)

D 101.7×13% + 21.2÷(1 + 6%)×6% = 14.421(万元)

解析:【喵呜刷题小喵解析】本题考查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计算。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劳务取得含税收入的,应先进行价税分离,再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本题中,甲商场销售货物取得含增值税销售额101.7万元,销售餐饮服务取得含增值税销售额21.2万元。销售货物增值税税率为13%,销售餐饮服务增值税税率为6%。因此,甲商场当月增值税销项税额=101.7÷(1+13%)×13%+21.2÷(1+6%)×6%=12.9(万元)。故选项A正确。选项B、C、D的算式均错误。

11、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增值税纳税地点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B、非固定业户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C、进口货物,应当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D、扣缴义务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其扣缴的税款

解析:【喵呜刷题小喵解析】:本题考查增值税的纳税地点。选项A,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财政、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因此,选项A“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表述正确。选项B,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非固定业户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可见,选项B“非固定业户销售货物或者劳务,应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表述错误。选项C,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四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二)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三)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进口货物,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并由海关代征进口环节的增值税”。所以,选项C“进口货物,应当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的表述正确。选项D,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扣缴义务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其扣缴的税款”。故选项D“扣缴义务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其扣缴的税款”的表述正确。

12、2019年10月甲烟草批发企业向乙卷烟零售店销售卷烟200标准条,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20 000元;向丙烟草批发企业销售卷烟300标准条,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30 000元。已知卷烟批发环节消费税比例税率11%,定额税率为0.005元/支;每标准条200支卷烟。计算甲烟草批发企业当月上述业务应缴纳消费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

A 20 000×11%+30 000×11%=5 500(元)

B 20 000×11%+200×200×0.005=2 400(元)

C 30 000×11%+300×200×0.005=3 600(元)

D 20 000×11%+200×200×0.005+30 000×11%+300×200×0.005=6 000(元)

解析:【喵呜刷题小喵解析】卷烟在批发环节加征一道复合计征的消费税,烟草批发企业将卷烟销售给卷烟零售商的,属于批发环节,应加征一道复合计征的消费税;烟草批发企业将卷烟销售给其他烟草批发企业的,不属于批发环节,不缴纳消费税。甲烟草批发企业向乙卷烟零售店销售200标准条卷烟,应加征一道复合计征的消费税;向丙烟草批发企业销售300标准条卷烟,不缴纳消费税。因此,甲烟草批发企业当月应缴纳消费税税额为20000×11%+200×200×0.005=2400(元),故选项B正确。

13、甲企业委托乙企业加工一批高档化妆品,甲企业提供原材料成本为70万元,支付不含税加工费15万元。乙企业无同类化妆品市场销售价格。高档化妆品消费税税率为15%。则乙企业应代收代缴消费税(  )万元。

A、11.09

B、16.5

C、15

D、12.75

解析:【喵呜刷题小喵解析】:本题考查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的计算。根据规定,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从价计征消费税的,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比例税率)。本题中,乙企业应代收代缴消费税=(70+15)÷(1-15%)×15%=15(万元)。因此,正确答案为C。

14、2019年9月甲公司进口生产设备一台,海关审定的货价45万元,运抵我国关境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费4万元、保险费2万元。已知关税税率为10%。计算甲公司当月该笔业务应当缴纳关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

A (45+4+2)×10%=5.1(万元)

B 45÷(1-10%)×10%=5(万元)

C (45-2)×10%=4.3(万元)

D (45-4)×10%=4.1(万元)

解析:【喵呜刷题小喵解析】本题考查关税完税价格的计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第十八条,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以及该货物运抵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为基础审查确定。成交价格不能确定时,完税价格由海关依法估定。本题中,甲公司进口生产设备一台,海关审定的货价45万元,运抵我国关境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费4万元、保险费2万元,关税税率为10%,因此甲公司进口生产设备应缴纳的关税税额=(45+4+2)×10%=5.1(万元)。故选项A正确。选项B“45÷(1-10%)×10%=5(万元)”、选项C“(45-2)×10%=4.3(万元)”、选项D“(45-4)×10%=4.1(万元)”的算式均错误。

15、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是(  )。

A、个人独资企业

B、合伙企业

C、个体工商户

D、股份有限公司

解析:【喵呜刷题小喵解析】: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股份有限公司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因此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因此,正确选项为D。

16、甲公司为居民企业,2019年度取得境内所得800万元、境外所得100万元,已在境外缴纳企业所得税税款20万元。已知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计算甲公司2019年度应缴纳企业所得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

A (800+100)×25%-20=205(万元)

B (800+100)×25%=225(万元)

C 800×25%-100×25%=175(万元)

D 800×25%=200(万元)

解析:【喵呜刷题小喵解析】:本题考查的是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涉及到境内外所得和抵免制度。首先,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应税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可以从其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抵免限额为该项所得依照我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计算的应纳税额。在本题中,境外所得抵免限额为100万元乘以25%等于25万元,而境外已缴纳的税款为20万元,未超过抵免限额,因此可以全额从应纳税额中抵免。所以,甲公司2019年度应缴纳企业所得税税额为(800+100)×25%-20=205(万元),选项A正确。

17、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中,应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是(  )。

A、远洋捕捞

B、林产品采集

C、海水养殖

D、中药材种植

解析:【喵呜刷题小喵解析】: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从事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海水养殖(选项C)、内陆养殖取得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远洋捕捞(选项A)、林产品采集(选项B)和中药材种植(选项D)并不属于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项目。因此,正确选项是C。

18、根据契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单位和个人,应缴纳契税的是(  )。

A、法定继承商铺的李某

B、转让土地使用权的乙公司

C、出租住房的王某

D、受让土地使用权的甲公司

解析:【喵呜刷题小喵解析】:契税的纳税人是在我国境内承受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内承受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的单位和个人。本题中,法定继承商铺的李某是继承而非承受,不缴纳契税;转让土地使用权的乙公司属于转让方,不缴纳契税;出租住房的王某,其出租行为并没有发生房屋权属的转移,无须缴纳契税;受让土地使用权的甲公司属于承受方,应缴纳契税。因此,选项D“受让土地使用权的甲公司”应缴纳契税。

19、2019年9月甲房地产开发公司销售自行开发的一处住宅项目,取得不含增值税价款8 000万元,扣除项目金额5 000万元。已知土地增值税税率为40%,速算扣除系数为5%。计算甲房地产开发公司销售该住宅项目应缴纳土地增值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

A 8 000×40%=3 200(万元)

B (8 000-5 000)×40%×5%=60(万元)

C (8 000-5 000)×40%-5 000×5%=950(万元)

D (8 000-5 000)×(40%-5%)=1 050(万元)

解析:【喵呜刷题小喵解析】根据土地增值税的计算公式,应纳税额等于增值额乘以税率减去扣除项目金额乘以速算扣除系数。其中,增值额等于不含税销售收入减去扣除项目金额。在这个问题中,不含税销售收入是8000万元,扣除项目金额是5000万元,税率为40%,速算扣除系数为5%。将这些数值代入公式,得到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等于(8000-5000)*40%-5000*5%=950万元。因此,正确答案是选项C。

20、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纳税担保方式的是(  )。

A 纳税抵押

B 纳税留置

C 纳税质押

D 纳税保证

解析:【喵呜刷题小喵解析】: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纳税担保的方式主要包括纳税保证、纳税抵押和纳税质押。纳税留置并不属于纳税担保的方式之一。因此,在给出的选项中,纳税留置(选项B)是不属于纳税担保方式的。所以,正确答案是B。

21、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属于税收保全措施的是(  )。

A、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冻结纳税人的金额相当应纳税款的存款

B、依法拍卖纳税人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货物,抵缴税款

C、责令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

D、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纳税人出境

解析:【喵呜刷题小喵解析】: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税收保全措施主要包括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冻结纳税人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以及扣押、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因此,选项A属于税收保全措施。而选项B依法拍卖纳税人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货物,抵缴税款属于强制执行措施;选项C责令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不属于税收保全措施;选项D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纳税人出境不属于税收保全措施。

22、王某大专毕业后,自2000年起至2018年一直在甲公司从事维修工作,后因患上心脏病需要停止工作,进行治疗。其最长可以享受的医疗期为(  )。

A 6个月

B、12个月

C、18个月

D、24个月

解析:【喵呜刷题小喵解析】: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其中,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医疗期为六个月以上十八个月以下。王某大专毕业后,自2000年起至2018年一直在甲公司从事维修工作,其实际工作年限超过十年,且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超过十五年但不到二十年,因此,其最长可以享受的医疗期为18个月。因此,选项C“18个月”是正确的。

23、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劳务派遣的说法正确的是(  )。

A 劳务派遣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签订为期1年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B、劳动者在被派遣期间无工作,劳务派遣单位不支付工资

C、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应当签订劳动合同

D、劳务派遣单位可以向劳动者收取费用

解析:【喵呜刷题小喵解析】: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并支付劳动报酬。因此,选项C是正确的。选项A错误,劳务派遣单位应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 2年)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不是为期1年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选项B错误,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按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按月支付劳动者报酬,而不是不支付工资。选项D错误,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二、多选题

24、下列关于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 年满18周岁的自然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B、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C、8周岁以下的自然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D、16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但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解析:【喵呜刷题小喵解析】:选项A:根据民法规定,年满18周岁的自然人已经是成年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所以A选项是正确的。选项B:题目中提到“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实际上,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以B选项是错误的。选项C:题目中提到“8周岁以下的自然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这个表述有误。小于8周岁的未成年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而等于8周岁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C选项是错误的。选项D:根据民法规定,16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如果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那么他们被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所以D选项是正确的。因此,正确的选项是A和D。

25、根据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登记会计账簿基本要求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在不设借贷等栏的多栏式账页中只登记增加数,不登记减少数

B、会计账簿按页次顺序连续登记,不得跳行、隔页

C、账簿中书写的文字和数字上面要留有适当空格,一般应占格距的二分之一

D、按照红字冲账的记账凭证,冲销错误记录时,可以用红色墨水记账

解析:【喵呜刷题小喵解析】:本题考查登记会计账簿的基本要求。选项A错误,在不设借贷等栏的多栏式账页中用红字墨水登记减少数,而不是只登记增加数。选项B正确,根据《会计法》的规定,会计账簿应当按照页次顺序连续登记,不得跳行、隔页。选项C正确,账簿中书写的文字和数字应紧靠底线书写,上面要留有适当空格,不要写满格,一般应占格距的1/2。选项D正确,按照红字冲账的记账凭证,冲销错误记录时,可以用红色墨水记账。

26、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的情形中,数额较大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有(  )。

A、恶意透支的

B、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C、使用以虚假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D、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的

解析:【喵呜刷题小喵解析】:根据《刑法》的规定,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属于金融诈骗的范畴,对于达到一定数额的诈骗行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具体来说,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的情形包括:A. 恶意透支:指持卡人超过规定限额或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这种行为如果被认定为数额较大,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B. 冒用他人信用卡:指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或者使用拾得、窃取的信用卡的行为。这种行为如果被认定为数额较大,同样需要追究刑事责任。C. 使用以虚假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指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取银行信任,从而获得信用卡的行为。这种行为如果被认定为数额较大,也需要追究刑事责任。D. 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指使用伪造的信用卡进行消费或提现的行为。这种行为如果被认定为数额较大,同样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因此,选项A、B、C和D都是正确的答案。

27、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持票人行使票据追索权出具的下列证明中,具有法律效力的有(  )。

A、法院关于承兑人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司法文书

B、承兑人出具的拒绝证明

C、医院出具的付款人死亡的证明

D、司法机关出具的付款人逃匿的证明

解析:【喵呜刷题小喵解析】: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持票人行使票据追索权时,需要出具相应的证明。这些证明包括:1. 法院关于承兑人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司法文书:当承兑人或付款人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产时,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文书具有拒绝证明的效力。2. 承兑人出具的拒绝证明:当持票人提示承兑或提示付款被拒绝时,承兑人或付款人必须出具拒绝证明或退票理由书。3. 医院出具的付款人死亡的证明:当持票人因承兑人或付款人死亡无法取得拒绝证明时,可以取得医院或相关单位出具的承兑人、付款人死亡的证明。4. 司法机关出具的付款人逃匿的证明:当持票人因承兑人或付款人逃匿无法取得拒绝证明时,可以取得司法机关出具的承兑人、付款人逃匿的证明。因此,选项A、B、C和D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符合题目要求。

28、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企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有(  )。

A、外购货物用于个人消费

B、生产应税产品购入的原材料

C、因管理不善变质的库存购进商品

D、因管理不善被盗的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原材料

解析:【喵呜刷题小喵解析】: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企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选项A,外购货物用于个人消费。个人消费不属于增值税的应税项目,因此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选项B,生产应税产品购入的原材料。生产应税产品是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购入的原材料用于生产应税产品,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因此,选项B描述的情况是正确的,但题目中并未将其作为不得抵扣的情况列出,所以不是正确答案。选项C,因管理不善变质的库存购进商品。因管理不善导致的变质属于非正常损失,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选项D,因管理不善被盗的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原材料。同样,因管理不善导致的被盗也属于非正常损失,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综上所述,选项A、C和D描述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因此正确答案为ACD。

29、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一般纳税人发生的下列业务中,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有(  )。

A、律师事务所向消费者个人提供咨询服务

B、酒店向消费者个人提供餐饮服务

C、百货公司向消费者个人销售家用电器

D、装修公司向一般纳税人提供装修服务

解析:【喵呜刷题小喵解析】: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一般纳税人在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时,如果购买方为个人,那么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这是因为个人消费者不属于增值税的纳税人,因此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选项A中,律师事务所向消费者个人提供咨询服务,属于应税销售行为,且购买方为个人,因此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选项B中,酒店向消费者个人提供餐饮服务,同样属于应税销售行为,且购买方为个人,因此也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选项C中,百货公司向消费者个人销售家用电器,同样属于应税销售行为,且购买方为个人,因此也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选项D中,装修公司向一般纳税人提供装修服务,购买方为一般纳税人,属于增值税的纳税人,因此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0、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不征税收入的有(  )。

A 国债利息收入

B、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非上市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

C 财政拨款

D、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解析:【喵呜刷题小喵解析】: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不征税收入主要包括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等。因此,选项C“财政拨款”和选项D“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属于不征税收入。而选项A“国债利息收入”和选项B“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非上市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属于免税收入,不属于不征税收入。因此,正确答案为选项C和D。

31、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下列社会保险费中,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有(  )。

A、基本养老保险费

B、工伤保险费

C、失业保险费

D、基本医疗保险费

解析:【喵呜刷题小喵解析】: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因此,选项A、B、C、D均符合题意,均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32、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况中,税务机关有权核定纳税人应纳税额的有(  )。

A 纳税人设置的账簿账目混乱难以查账的

B、纳税人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

C 纳税人虽设置账簿,但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D、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税款,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

解析:【喵呜刷题小喵解析】: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税务机关有权核定纳税人应纳税额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A选项:纳税人设置的账簿账目混乱难以查账的。这种情况下,税务机关为了确定纳税人应纳税额,有权对其账簿进行核查。如果账目混乱,难以通过正常的查账方式进行,税务机关可以采取核定税额的方式来确定纳税人的应纳税额。B选项:纳税人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按照我国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一些企业或者个人是必须设置账簿的,如果他们没有设置,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C选项:纳税人虽设置账簿,但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即使纳税人设置了账簿,但如果其中的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等不完整或者残缺不全,导致无法通过正常的查账方式进行,税务机关也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D选项: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税款,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这种情况并不属于税务机关有权核定纳税人应纳税额的情形,而是属于税务机关采取税收强制执行措施的情形。当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税款,经过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后仍然不缴纳时,税务机关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如查封、扣押、拍卖等,以确保税款的缴纳。综上所述,税务机关有权核定纳税人应纳税额的情形包括A、B、C选项所述的情况。因此,正确答案为ABC。

33、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劳动合同的履行与变更,下列各项中说法正确的有(  )。

A、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

B、用人单位变更投资人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C、用人单位发生合并,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

D、用人单位的加班时间及加班费可以随意制定

解析:【喵呜刷题小喵解析】:选项A: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这是因为劳动者有权拒绝违反劳动法规的指挥和冒险作业,以保障自身安全和合法权益。选项B: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根据劳动法的规定,这些变更并不改变劳动合同的履行,原有的劳动合同依然有效。选项C: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这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权益,确保在原单位发生的合并或分立后,劳动者仍然享有原有的劳动合同的权利和义务。选项D:用人单位的加班时间及加班费不能随意制定。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且加班时间也有明确的限制。因此,用人单位不能随意制定加班时间和加班费。

三、判断题

34、法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同时产生、同时消灭。(  )

A 正确

B 错误

解析:【喵呜刷题小喵解析】:法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是一致的,它们同时产生、同时消灭。这意味着当法人成立时,它同时获得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而当法人终止时,它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也会同时消失。因此,该题目的表述是正确的。

35、业务经办人员可以兼任稽核检查。 (  )

A 正确

B 错误

解析:【喵呜刷题小喵解析】:不相容职务主要包括:授权批准与业务经办、业务经办与会计记录、会计记录与财产保管、业务经办与稽核检查、授权批准与监督检查等。业务经办人员不可以兼任稽核检查,因为这两个职务是互相牵制的关系,兼任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失效,增加错误和舞弊的风险。因此,本题表述错误,选项B为正确答案。

36、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  )

A 正确

B 错误

解析:【喵呜刷题小喵解析】: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则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因此,题目的陈述是正确的,答案应选A。

37、甲以背书方式将票据赠与乙,乙可以取得优于甲的票据权利。(  )

A 正确

B 错误

解析:【喵呜刷题小喵解析】:根据票据法的规定,如果票据是通过税收、继承、赠与等方式依法无偿取得的,那么虽然不需要支付对价,但是所享有的票据权利并不优于其前手的权利。在这个例子中,乙是通过甲的背书方式取得票据的,因此乙的票据权利不得优于甲。因此,该题目中的说法是错误的。

38、保证人未在票据或者粘单上记载“保证”字样,而另行签订保证合同或者保证条款的,属于票据保证。(  )

A 正确

B 错误

解析:【喵呜刷题小喵解析】:保证人未在票据或者粘单上记载“保证”字样,而另行签订保证合同或者保证条款的,不属于票据保证。因此,本题表述错误。在票据行为中,背书、承兑、保证等行为均应在票据或粘单上完成,而不是另行签订协议或合同。如果未在票据上进行这些行为,则该行为不产生票据上的效力。因此,本题答案为B。

39、出租车公司向使用本公司自有出租车的出租车司机收取的管理费用,按“现代服务”税目缴纳增值税。 (  )

A 正确

B 错误

解析:【喵呜刷题小喵解析】:根据增值税的相关规定,出租车公司向使用本公司自有出租车的出租车司机收取的管理费用,按照“现代服务”税目缴纳增值税。题目中表述为按照“交通运输服务——陆路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是不正确的。因此,选项B错误。

40、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  )

A 正确

B 错误

解析:【喵呜刷题小喵解析】: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这是因为经营租赁是一种临时性的租赁方式,企业并没有取得固定资产的所有权,因此不能将其纳入企业的固定资产折旧计算中。因此,本题表述正确,答案为A。

41、同一应税凭证载有两个以上税目事项未分别列明金额的,按税率高的计算应纳印花税税 额。(  )

A 正确

B 错误

解析:【喵呜刷题小喵解析】:根据印花税的规定,同一应税凭证载有两个以上税目事项时,如果分别列明了金额,那么应该按照各自适用的税目税率分别计算应纳税额。但如果未分别列明金额,那么从高适用税率。因此,题目中的表述是正确的,选项A为正确答案。

42、对国家税务总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国务院申请行政复议。 (  )

A 正确

B 错误

解析:【喵呜刷题小喵解析】:本题考查行政复议的管辖。根据《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可知,对国家税务总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行政复议,而非国务院。因此,本题表述错误。

43、最低工资标准包括以货币形式发放的住房补贴。 (  )

A 正确

B 错误

解析:【喵呜刷题小喵解析】:根据常识和相关的劳动法规,最低工资标准通常指的是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后,雇主必须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这通常不包括以货币形式发放的住房补贴、用人单位支付的伙食补贴等福利性费用。因此,题目中的表述“最低工资标准包括以货币形式发放的住房补贴”是不准确的,所以答案是错误的。

四、不定项选择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大型机械设备制造和销售业务。2019年10月有关经营情况如下:

(1)购入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39万元;进口检测仪器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注明税额26万元。

(2)报销销售人员国内差旅费,取得网约车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注明税额0.09万元;取得住宿费增值税普通发票注明税额0.6万元;取得注明销售人员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票面金额合计10.9万元;取得注明销售人员身份信息的公路客票,票面金额合计5.15万元。

(3)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W 型大型机械设备一台,含增值税价款226万元。合同约定当月收取50%价款,次年4月再收取50%价款;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Y 型大型机械设备一台,设备生产工期18个月,合同约定本月应预收含增值税价款960.5万元,甲公司当月实际收到该笔预收款。

(4)支付境外乙公司专利技术使用费,合同约定含增值税价款99.64万元。乙公司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且无代理人。

已知:销售货物增值税税率为13%;销售无形资产增值税税率为6%;铁路旅客运输服务按照9% 计算进项税额;公路旅客运输服务按照3%计算进项税额;取得的扣税凭证均符合抵扣规定。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44、甲公司当月下列进项税额中,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是(  )。

A 检测仪器的进项税额26万元

B、住宿费的进项税额0.6万元

C、原材料的进项税额39万元

D、网约车费的进项税额0.09万元

解析:【喵呜刷题小喵解析】:
根据题目给出的信息,甲公司当月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包括:

(1)检测仪器的进项税额26万元。因为进口检测仪器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注明税额26万元,符合抵扣规定。

(2)原材料的进项税额39万元。因为购入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39万元,符合抵扣规定。

(3)网约车费的进项税额0.09万元。虽然题目中只提到了报销销售人员国内差旅费,但网约车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注明税额0.09万元,这也可以作为进项税额进行抵扣。

住宿费的进项税额0.6万元不能抵扣,因为住宿费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注明税额0.6万元,不能作为抵扣凭证。同时,铁路车票和公路客票的进项税额也不能抵扣,因为题目中未明确这些票据是否符合抵扣规定。

综上所述,甲公司当月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包括检测仪器的进项税额26万元、原材料的进项税额39万元和网约车费的进项税额0.09万元。

45、计算甲公司当月铁路车票和公路客票准予抵扣进项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

A 10.9÷(1+9%)×9%+5.15×3%=1.0545(万元)

B 10.9÷(1+9% )× 9 %+5.15 ÷ ( 1+3% ) ×3%=1.05(万元)

C 10.9×9% +5.15×3%=1.1355(万元)

D 10.9×9%+5.15÷(1+3%)×3%=1.131(万元)

解析:【喵呜刷题小喵解析】根据增值税法规定,纳税人购进旅客运输服务,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铁路车票、公路和水路等其他客票,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 = 票面金额 ÷ (1 + 税率) × 税率

其中,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税率为9%,铁路车票的税率为9%,公路和水路等其他客票的税率为3%。

对于铁路车票,票面金额是10.9万元,税率是9%,因此进项税额为:

10.9 ÷ (1 + 9%) × 9% = 0.9万元

对于公路客票,票面金额是5.15万元,税率是3%,因此进项税额为:

5.15 ÷ (1 + 3%) × 3% = 0.15万元

两者合计,进项税额为0.9万元 + 0.15万元 = 1.05万元。

因此,选项B是正确的,即:

10.9 ÷ (1 + 9%) × 9% + 5.15 ÷ (1 + 3%) × 3% = 1.05万元

选项A、C、D的计算方式均不正确。

46、计算甲公司当月销售W 型和Y 型大型机械设备增值税销项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

A 960.5×13%=124.865(万元)

B (226×50%+960.5)÷(1+13%)×13%=123.5(万元)

C (226+960.5)÷(1+13%)×13%=136.5(万元)

D 226÷(1+13%)×13%=26(万元)

解析:【喵呜刷题小喵解析】根据增值税法规定,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货物发出的当天。因此,甲公司当月销售W型大型机械设备一台,含增值税价款226万元,合同约定当月收取50%价款,即113万元(226/2),该部分应计算销项税额,销项税额=113÷(1+13%)×13%=13万元;销售Y型大型机械设备一台,当月实际收到含增值税价款960.5万元,应计算销项税额,销项税额=960.5÷(1+13%)×13%=123.5万元。因此,甲公司当月销售W型和Y型大型机械设备增值税销项税额=13+123.5=136.5万元。所以选项B正确。选项A计算的是全部销售Y型大型机械设备的销项税额,错误;选项C计算的是全部销售W型和Y型大型机械设备的销项税额,错误;选项D计算的是全部销售W型大型机械设备的销项税额,错误。

47、计算甲公司支付专利技术使用费应代扣代缴增值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

A 99.64÷(1-6%)×6%=6.36(万元)

B 99.64÷(1-6%)×(1+6%)×6%=6.7416(万元)

C 99.64÷(1+6%)×6%=5.64(万元)

D 99.64×6%=5.9784(万元)

解析:【喵呜刷题小喵解析】根据增值税法规定,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向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支付的人民币担保支付款项,以及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应当扣缴增值税,扣缴增值税税率为6%。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时,向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支付的人民币担保支付款项,以支付的人民币担保支付金额为销售额,按照规定的税率计算应扣缴税额。因此,甲公司支付境外乙公司专利技术使用费,合同约定含增值税价款99.64万元,应扣缴增值税税额为99.64÷(1+6%)×6%=5.64(万元)。选项C正确。

 中国公民张某为个体工商户业主,主要从事汽车修理业务。2019年度有关收支情况如下:

(1)取得汽车修理收入1 000 000元。

(2)发生成本、费用350 000元,其中包括雇员工资90 000元、张某本人工资120 000元。

(3)张某的独生女正在读小学,课外辅导班支出30 000元,为妻子购买轿车支出100 000元。

(4)2月从境内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购入W 上市公司股票,4月取得该上市公司分配的股息35 000元,4月将持有的股票全部卖出。

(5)8月转让普通住房一套,取得销售收入800 000元,转让时发生合理费用53 000元;该住房原值500 000元,系张某2012年8月购进,为张某在本地的第二套住房。

已知:张某当年没有综合所得,经营所得减除费用60 000元,专项扣除27 000元;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为1 000元/ 月,由张某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及财产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48、计算张某2019年度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中,不得扣除的是(  )。

A 独生女课外辅导班支出30 000元

B、为妻子购买轿车支出100 000元

C、雇员工资90 000元

D、张某本人工资120 000元

解析:【喵呜刷题小喵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个体工商户业主的经营所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相关的成本、费用、税金、损失以及其他支出。但需要注意的是,与取得经营所得无关的其他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在本题中,张某的独生女课外辅导班支出30 000元和为妻子购买轿车支出100 000元,这两项支出与张某的汽车修理业务无关,因此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另外,张某本人工资120 000元,根据规定,业主本人工资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因此,选项D也是不得扣除的支出。

而选项C雇员工资90 000元,是与张某的汽车修理业务相关的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所以,选项C是可以扣除的支出。

49、计算张某2019年度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

A、1 000 000 -(350 000 - 90 000)- 60 000 - 27 000 = 653 000(元)

B、1 000 000 - 350 000 - 30 000 - 100 000 = 520 000(元)

C、1 000 000 -(350 000 - 120 000)- 60 000 - 27 000 - 1 000×12 = 671 000(元)

D、1 000 000 -(350 000 - 120 000)- 1 000×12 = 758 000(元)

解析:【喵呜刷题小喵解析】张某2019年度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如下:
选项A:1 000 000 -(350 000 - 90 000)- 60 000 - 27 000 = 653 000(元),错误。因为张某本人工资120 000元应包含在成本、费用中,所以不应再减除。
选项B:1 000 000 - 350 000 - 30 000 - 100 000 = 520 000(元),错误。张某本人工资120 000元应包含在成本、费用中,且张某独生女课外辅导支出和妻子购买轿车支出不能从经营所得中扣除。
选项C:1 000 000 -(350 000 - 120 000)- 60 000 - 27 000 - 1 000×12 = 671 000(元),正确。张某本人工资120 000元应包含在成本、费用中,张某独生女课外辅导支出不能从经营所得中扣除,但专项附加扣除1 000×12可以扣除。
选项D:1 000 000 -(350 000 - 120 000)- 1 000×12 = 758 000(元),错误。专项附加扣除1 000×12可以扣除,但张某独生女课外辅导支出不能从经营所得中扣除。

因此,正确答案是选项C。

50、计算张某2019年4月取得股息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

A 35 000×(1 - 20%)×20% = 5 600(元)

B 35 000×(1 - 20%)×50%×20% = 2 800(元)

C 35 000×50%×20% = 3 500(元)

D 35 000×20% = 7 000(元)

解析:【喵呜刷题小喵解析】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股息所得按照20%的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同时,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股息所得按照分配股息的公司的税后利润依20%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因此,张某2019年4月取得股息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为:35000×50%×20%=3500(元)。选项C正确。选项A、B、D均错误。

51、计算张某2019年8月转让普通住房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

A (800 000 - 53 000)×20% = 149 400(元)

B (800 000 - 500 000 - 53 000)×20% = 49 400(元)

C (800 000 - 500 000)×20% = 60 000(元)

D 800 000×20% = 160 000(元)

解析:【喵呜刷题小喵解析】张某2019年8月转让普通住房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税额的算式,正确的选项是B。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财产转让所得按照每次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因此,在计算张某2019年8月转让普通住房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税额时,应首先计算收入额,即800000元,然后减去财产原值500000元和合理费用53000元,得到应纳税所得额247000元,最后乘以20%的税率,得到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税额49400元。因此,选项B是正确的。选项A、C、D的计算方式均不符合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是错误的。

 2017年3月1日,郑某到甲公司工作,6月1日甲公司与郑某签订了2年期限劳动合同。2018年10月因工作需要,甲公司安排郑某分别于10月1日(国庆节)加班1天,于10月13日(周六)、10月14日(周日)各加班1天,之后未安排其补休。2019年1月郑某向公司递交医院证明告知已怀孕事实。5月31日因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甲公司不再与郑某续签并通知其劳动合同终止,仍处于孕期的郑某对此存有异议。

已知:甲公司实行标准工时制,郑某日工资为240元。甲公司已为郑某办理了社会保险登记并按月从其工资中扣缴相关社会保险费用。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52、甲公司与郑某劳动关系建立及未及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郑某有权要求甲公司支付自2017年4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2倍工资

B、劳动关系自2017年6月1日建立

C、劳动关系自2017年3月1日建立

D、甲公司不需向郑某支付未及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2倍工资

解析:【喵呜刷题小喵解析】: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在本题中,郑某于2017年3月1日到甲公司工作,甲公司应当在一个月内与郑某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直到2017年6月1日才与郑某签订了2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因此,甲公司应当向郑某支付自2017年4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2倍工资。

所以,选项A“郑某有权要求甲公司支付自2017年4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2倍工资”和选项C“劳动关系自2017年3月1日建立”是正确的。选项B“劳动关系自2017年6月1日建立”是错误的,因为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即建立,而不是从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之日起建立。选项D“甲公司不需向郑某支付未及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2倍工资”也是错误的,因为甲公司确实存在未及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应当支付2倍工资。

53、下列社会保险项目中,甲公司应从郑某工资中代扣代缴保险费的是(  )。

A、工伤保险

B、失业保险

C、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D、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解析:【喵呜刷题小喵解析】: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因此,甲公司应从郑某工资中代扣代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因此,甲公司应从郑某工资中代扣代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四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因此,甲公司应从郑某工资中代扣代缴失业保险费。

而工伤保险费全部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承担缴费义务,所以选项A错误。

54、计算甲公司依法应向郑某支付的2018年10月最低加班工资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

A 240×300% + 240×300%×2 = 2 160(元)

B 240×200% + 240×200%×2 = 1 440(元)

C 240×300% + 240×200%×2 = 1 680(元)

D 240×200% + 220×150%×2 = 1 140(元)

解析:【喵呜刷题小喵解析】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在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因此,郑某在国庆节加班1天的加班工资为240元×300%=720元。用人单位在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因此,郑某在周六和周日各加班1天的加班工资为240元×200%×2=960元。所以,甲公司依法应向郑某支付的2018年10月最低加班工资为720元+960元=1680元。因此,选项C正确。

55、甲公司终止劳动合同及其法律后果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因郑某在孕期,甲公司不得终止合同,劳动合同应续延

B、甲公司终止该劳动合同后,郑某不要求继续履行,甲公司应当向其支付赔偿金

C、甲公司终止该劳动合同后,郑某要求继续履行,甲公司应当继续履行

D、甲公司可以终止合同,无须支付赔偿金

解析:【喵呜刷题小喵解析】: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和第45条的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本题中,郑某在孕期,甲公司不得终止合同,劳动合同应续延。因此,选项A正确。

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依照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本题中,甲公司终止劳动合同,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因此,甲公司应当支付赔偿金。如果郑某不要求继续履行,甲公司应当向其支付赔偿金。因此,选项B正确。

另外,如果郑某要求继续履行,甲公司应当继续履行。因此,选项C正确。

至于选项D,甲公司终止合同的行为本身就不符合法律规定,因此无须支付赔偿金的说法是错误的。因此,选项D错误。

喵呜刷题:让学习像火箭一样快速,快来微信扫码,体验免费刷题服务,开启你的学习加速器!

创作类型:
原创

本文链接:2020《经济法基础》真题一答案及解析

版权声明:本站点所有文章除特别声明外,均采用 CC BY-NC-SA 4.0 许可协议。转载请注明文章出处。
分享文章
sha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