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

编辑人: 人逝花落空

calendar2025-06-01

message4

visits522

2020《经济法》真题一答案及解析

一、单选题

1、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仲裁一裁终局原则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撤销后,当事人不得依据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只能向人民法院起诉

B 仲裁裁决生效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不能再申请仲裁,但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C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撤销后,当事人既可以重新达成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D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后,当事人可以重新达成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但不能向人民法院起诉

解析:【喵呜刷题小喵解析】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撤销或不予执行后,当事人既可以重新达成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因此,选项C是正确的。而选项A、D表述错误,因为仲裁裁决被撤销或不予执行后,当事人仍然有权选择重新仲裁或起诉。选项B表述错误,因为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不能再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因此,选项B也不符合法律规定。

2、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当事人受胁迫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法行使撤销权的,应自胁迫行 为终止之日起一定期限内行使。该期限为(  )。

A 1年

B 3年

C 3个月

D 5年

解析:【喵呜刷题小喵解析】:《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本题中,当事人受胁迫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法行使撤销权的,应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1年内行使。因此,正确答案为A。

3、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行为中,可以由他人代理实施的是(  )。

A 婚姻登记

B 签订收养子女协议

C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D 订立遗嘱

解析:【喵呜刷题小喵解析】:本题考查代理制度。选项A,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因此,婚姻登记行为具有人身专属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不得由他人代理。故选项A错误。选项B,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以及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现收养登记材料齐全、符合收养法律规定的,应当为当事人办理收养登记,发给收养登记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告知当事人需要补充的材料”。据此,订立遗嘱和签订收养子女协议均属于具有人身专属性质的行为,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不得由他人代理。所以选项B错误。选项C,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租赁合同是双方民事法律行为,原则上可以由他人代理实施。据此,选项C正确。选项D,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三十四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基于双方或者多方的意思表示一致成立,也可以基于单方的意思表示成立。法人、非法人组织依照法律或者章程规定的议事机构和产生程序作出决议的,该决议行为成立”。订立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只能由本人亲自实施,不得由他人代理。因此,选项D错误。

4、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在公司章程对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未作特别规定时,股份有限公司发 生的下列情形中,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是(  )。

A 持有丙股份有限公司 5%股份的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B 甲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人数为 19 人,现实有董事 15 人

C 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D 乙股份有限公司实收股本总额为 5 000 万元,目前未弥补的亏损为 1 000 万元

解析:【喵呜刷题小喵解析】:本题考察公司法律制度中关于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条件的规定。选项A不符合题意,根据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本题中,丙公司持有公司股份5%,没有达到10%的比例,所以不符合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条件。选项B不符合题意,根据规定,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规定人数2/3时,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但本题中,甲公司现有董事15人,超过了章程规定人数(19人)的2/3,所以不属于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选项C符合题意,根据规定,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这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因此选项C是正确的。选项D不符合题意,根据规定,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1/3时,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但在本题中,乙公司未弥补亏损为1000万元,仅为实收股本总额的1/5,没有达到1/3的比例,所以不属于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综上所述,本题应选C。

5、王某出资设立甲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甲公司”)。甲公司的下列事项中,符合公司法律 制度规定的是(  )。

A 甲公司决定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B 甲公司决定会计年度终了时不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C 甲公司未设立股东会

D 股东王某行使股东会相应职权作出决定时未使用书面形式

解析:【喵呜刷题小喵解析】:
A选项提到甲公司决定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这是不符合公司法律制度的。根据规定,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并且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B选项提到甲公司决定会计年度终了时不编制财务会计报告,这也是不符合公司法律制度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C选项提到甲公司未设立股东会,这是符合公司法律制度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法律规定的股东会职权由股东行使。

D选项提到股东王某行使股东会相应职权作出决定时未使用书面形式,这是不符合公司法律制度的。当股东行使相应职权作出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字后置备于公司。

因此,正确选项是C。

6、甲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王某认为公司董事会作出的一项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向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请求撤销该项决议,王某提起诉讼的被告应当是(  )。

A 总经理

B 董事会

C 董事长

D 甲有限责任公司

解析:【喵呜刷题小喵解析】:本题考查股东请求撤销董事会决议的被告。
根据《公司法解释四》第三条:“原告请求确认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不成立、无效或者撤销决议的案件,应当列公司为被告。对决议涉及的其他股东,可以依法列为共同被告。”以及《公司法》第二十二条:“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可知,股东王某认为公司董事会作出的一项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项决议,应当以甲有限责任公司为被告。故选项D正确。

7、甲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甲公司”)于 2018 年 7 月注册成立,由于经营不善,于 2019 年 9 月解散并依法清算。下列财产中,不属于清算财产的是(  )。

A 股东李某分期缴纳但尚未到期的出资 12 万元

B 股东赵某出租给甲公司价值 20 万元的设备

C 股东陈某从甲公司借用但尚未归还的资金 8 万元

D 股东王某到期未缴纳的出资 10 万元

解析:【喵呜刷题小喵解析】:根据题目,甲有限责任公司因经营不善于2019年9月解散并依法清算。清算财产主要包括公司解散时所有属于公司的资产和债权。选项A提到股东李某分期缴纳但尚未到期的出资12万元,这部分属于甲公司的清算财产,因为公司解散时,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均应作为清算财产。选项B提到股东赵某出租给甲公司价值20万元的设备,这部分设备属于股东赵某个人所有,而非甲公司的资产,因此不属于甲公司的清算财产。选项C提到股东陈某从甲公司借用但尚未归还的资金8万元,这部分资金属于甲公司的债权,属于甲公司的清算财产。选项D提到股东王某到期未缴纳的出资10万元,这部分也属于甲公司的清算财产。综上所述,选项B中的设备不属于甲公司的清算财产。因此,正确答案为选项B。

8、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普通合伙企业设立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合伙人不得用劳务出资

B 合伙协议可以采取口头形式

C 合伙企业名称应当标有“普通合伙”字样

D 合伙人只能为自然人

解析:【喵呜刷题小喵解析】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过程中,有几个要点需要注意。首先,关于出资方式,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因此,选项A的表述是错误的。其次,合伙协议应当依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不能采取口头形式。所以,选项B的表述也是错误的。第三,普通合伙企业的名称中应当标明“普通合伙”字样,这一点符合选项C的描述,因此是正确的。最后,合伙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此选项D的表述也是错误的。综上所述,本题的正确选项是C。

9、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中,无须经 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是(  )。

A 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B 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部分财产份额

C 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D 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

解析:【喵呜刷题小喵解析】: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企业的某些事项需要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首先,我们逐项考虑各选项:A选项“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这一事项涉及合伙企业的重大资产,通常需要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以确保合伙企业的资产安全和稳定。C选项“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这一事项同样关乎合伙企业的财务和信誉,需要全体合伙人共同决策,以避免潜在的风险。D选项“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经营范围的变更可能涉及合伙企业的业务方向和法律责任,因此也需要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而B选项“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部分财产份额”则不同。根据法律规定,普通合伙人内部转让财产份额,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无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这是因为合伙人之间的财产份额转让是合伙人内部事务,不涉及外部利益,因此不需要全体合伙人的一致同意。综上所述,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部分财产份额无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因此正确答案为B。

10、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合伙企业清算人确定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 15 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B 清算人只能在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中选任

C 合伙企业不可以委托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D 合伙人担任清算人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解析:【喵呜刷题小喵解析】:合伙企业清算人的确定,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因此,选项A表述正确。对于选项B、C、D,合伙企业清算人并非只能在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中选任,也不是只能由合伙人担任,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经过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也可以担任清算人。因此,选项B、C、D的表述都是错误的。综上,本题应选A。

11、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证券公司实施的下列行为中,属于合法行为的是(  )。

A 甲证券公司得知某上市公司正在就重大资产重组进行谈判,在信息未公开前,大量买入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B 乙证券公司为牟取佣金收入,诱使客户进行不必要的证券买卖

C 丙证券公司集中资金优势连续买入某上市公司股票,造成该股票价格大幅上涨

D 丁证券公司购入其包销售后剩余股票

解析:【喵呜刷题小喵解析】: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我们逐项分析题目中的选项:A选项:甲证券公司得知某上市公司正在就重大资产重组进行谈判,在信息未公开前,大量买入该上市公司的股票。这种行为属于内幕交易行为,因为甲公司利用未公开的信息进行股票买卖,违反了证券交易的公平性和透明性原则。B选项:乙证券公司为牟取佣金收入,诱使客户进行不必要的证券买卖。这种行为属于欺诈客户行为,因为乙公司为了自身的利益,故意误导客户,使其进行不必要的证券买卖,损害了客户的利益。C选项:丙证券公司集中资金优势连续买入某上市公司股票,造成该股票价格大幅上涨。这种行为属于操纵证券市场行为,因为丙公司利用资金优势,通过连续买入股票来影响股票价格,扰乱了市场的正常秩序。D选项:丁证券公司购入其包销售后剩余股票。这种行为是合法的,因为证券包销是指证券公司在承销期结束后将售后剩余证券全部自行购入的承销方式,符合证券交易的合法性和合规性要求。综上所述,只有D选项是符合证券法律制度规定的合法行为。因此,正确答案是D选项。

12、王某为其妻子钱某投保人身险,在保险责任期间双方离婚,王某因此主张保险合同无效。下 列关于保险合同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保险合同的效力由钱某自主选择

B 保险合同有效

C 保险合同因丧失保险利益而自始无效

D 保险合同自双方离婚之日起无效

解析:【喵呜刷题小喵解析】:人身保险合同订立后,如果投保人丧失了对被保险人的保险利益,按照法律规定,主张该保险合同无效的,法院不会支持。这是因为保险合同本身不会因为投保人丧失保险利益而自动无效。在本案中,该人身保险合同在订立时,王某具有对钱某的保险利益。尽管之后两人离婚,但这并不影响已订立的人身保险合同的效力。因此,该人身保险合同仍然是有效的,答案选B。

13、甲公司持汇票在法定期限内向付款人提示承兑,付款人在 3 日内未作承兑与否的表示。下列 关于该汇票承兑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应视为承兑效力待定

B 应视为拒绝承兑,甲公司可以请求付款人作出拒绝承兑证明

C 应视为同意承兑,甲公司可以在汇票到期后请求付款人付款

D 应视为同意承兑,甲公司可以请求付款人在汇票上签章

解析:【喵呜刷题小喵解析】根据《票据法》的规定,付款人对向其提示承兑的汇票,应当自收到提示承兑的汇票之日起3日内承兑或者拒绝承兑。如果付款人在3日内不作承兑与否表示的,应视为拒绝承兑,持票人可以请求其作出拒绝承兑证明,向其前手行使追索权。因此,选项B“应视为拒绝承兑,甲公司可以请求付款人作出拒绝承兑证明”是正确的。

14、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银行本票的相对记载事项的是(  )。

A 收款人名称

B 确定的金额

C 出票日期

D 出票地

解析:【喵呜刷题小喵解析】: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银行本票的绝对记载事项包括收款人名称、确定的金额和出票日期,这些都是必须明确记载的,否则票据无效。而相对记载事项是指,在票据上未记载该事项时,并不影响票据的效力,但出票人仍然可以补记。出票地就是银行本票的相对记载事项之一,如果未记载出票地,出票人的营业场所将被视为出票地。因此,选项D正确。

15、梁某在路上遇见同村的丁某,询问丁某是否愿意购买其某辆摩托车,价格 2 000 元,丁某当 场未答复。次日,丁某找到梁某表示同意以 2 000 元的价格购买该摩托车,梁某告知丁某该 摩托车已卖给邻村的林某。丁某表示同意以 2 000 元的价格购买摩托车的意思表示是(  )。

A 要约邀请

B 承诺

C 单方法律行为

D 要约

解析:【喵呜刷题小喵解析】:本题考查要约。
选项A,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本题中,梁某询问丁某是否愿意以2000元购买其摩托车构成要约。因此,A选项错误。
选项B,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有效的承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2)承诺必须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3)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完全一致,即承诺必须是无条件地接受要约的所有条件。本题中,梁某以对话方式作出要约,但丁某未即时作出承诺,导致梁某的要约失效。丁某次日欲以2000元购买摩托车的意思表示不是承诺,而是新要约。所以,B选项错误。
选项C,单方法律行为,是指依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而成立的法律行为。本题中,丁某次日欲以2000元购买摩托车的意思表示是新的要约,并非单方法律行为。据此,C选项错误。
选项D,丁某次日欲以2000元购买摩托车的意思表示是新的要约。因为梁某的要约已经失效,丁某的意思表示并非承诺,而是新的要约。故D选项正确。

16、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债务人享有的下列权利中,可以被代位行使的是(  )。

A 劳动报酬请求权

B 养老金请求权

C 房屋租金请求权

D 抚恤金请求权

解析:【喵呜刷题小喵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债权人不得行使代位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包括:基于扶养关系、抚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权利。选项A、B、D均属于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不得行使代位权;选项C属于一般的债权请求权,可以行使代位权。因此,正确答案为C。

17、张某有一件画作拟出售,于 2019 年 5 月 10 日与王某签订买卖合同,约定四日后交货付款; 5 月 11 日,丁某愿以更高的价格购买该画作,张某遂与丁某签订合同,约定三日后交货付款; 5 月 12 日,张某又与林某签订合同,将该画作卖给林某,林某当即支付了价款,约定两日后 交货。后因张某未交付画作,王某、丁某、林某均要求张某履行合同,诉至人民法院。下列 关于该画作交付和所有权归属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应支持林某对张某交付该画作的请求

B 应支持王某对张某交付该画作的请求

C 应支持丁某对张某交付该画作的请求

D 应认定王某、丁某、林某共同取得该画作的所有权

解析:【喵呜刷题小喵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多重买卖合同的履行和所有权归属问题。根据法律规定,出卖人就同一普通动产订立多重买卖合同,在买卖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买受人均要求实际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1. 先行受领交付的买受人请求确认所有权已经转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2. 均未受领交付,先行支付价款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3. 均未受领交付,也未支付价款,依法成立在先合同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本题中,该画作均未交付,则先行支付价款的林某优先取得其所有权。因此,应支持林某对张某交付该画作的请求。

18、2018 年 6 月 1 日,赵某向钱某借款 15 万元,约定借款期限 1 年,未约定利息条款。还款时钱某与赵某就利息支付产生纠纷,下列关于借款利息支付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赵某可以不支付借款利息

B 赵某应当按照当地民间借贷交易习惯支付借款利息

C 赵某应当按照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借款利息

D 赵某应当按照当地市场利率支付借款利息

解析:【喵呜刷题小喵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本题中,赵某向钱某借款15万元,约定借款期限1年,但未约定利息条款。因此,根据法律规定,赵某可以不支付借款利息。因此,正确选项为A。

19、【本题已不适用最新考纲】甲黄金饰品店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 年 5 月销售黄金饰品取得含增值税销售额 226 万元,另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金项链,新项链含增值税的售价为 28.25 万元,收回的旧项链作价 11.3 万元,向消费者个人实际收取的差价款为 16.95 万元。已知增值税税率为 13%。甲黄金饰品店 2020 年 5 月上述业务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的销售额为(  )万元。

A 242.95

B 225

C 215

D 254.25

解析:【喵呜刷题小喵解析】根据增值税法规定,金银首饰以旧换新业务,应按照销售方“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征收增值税。在本题中,甲黄金饰品店通过以旧换新方式销售金项链,实际收取的差价款为16.95万元,所以计算销项税额的销售额应该为(226 + 16.95)÷(1 + 13%),计算结果为215万元。因此,正确答案为C选项。

20、【本题已不适用最新考纲】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生产性服务业加计抵减进项税额政策。2020 年 5 月甲公司提供广告服务取得含增值税销售额 530 万元,支付广告发布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税额 20 万元,均选择在当月抵扣。已知增值税税率为 6%,上月末加计抵减额余额 0 元。甲公司 2020 年 5 月上述业务允许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  )万元。

A 23

B 10

C 22

D 8

解析:【喵呜刷题小喵解析】:根据题目信息,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生产性服务业加计抵减进项税额政策。2020年5月甲公司提供广告服务取得含增值税销售额530万元,支付广告发布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税额20万元,均选择在当月抵扣。已知增值税税率为6%,上月末加计抵减额余额0元。

首先,我们需要计算甲公司2020年5月上述业务允许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根据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甲公司可以选择将支付的广告发布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税额20万元进行加计抵减,加计比例为10%。因此,甲公司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为20 + 20×10% = 22万元。

因此,甲公司2020年5月上述业务允许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22万元,对应选项C。

21、【本题已不适用最新考纲】甲企业与乙企业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双方签订合同约定甲企业以自产 M 产品 100 吨与乙企业自产 N 产品 50 台进行等值交换,下列关于以物易物增值税处理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甲企业交付 M 产品不必计算销项税额,乙企业收到 M 产品也不能作进项抵扣

B 甲、乙企业发出货物时,都要作销售处理,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

C 甲、乙企业可以约定相互不开具发票,并可在收到对方货物时将货物市价所含的增值税额进行抵扣

D 甲、乙企业均无货币收入,故无须进行增值税处理

解析:【喵呜刷题小喵解析】:
根据增值税的规定,采取以物易物方式销售货物,双方都应作购销处理,以各自发出的货物核算销售额并计算销项税额,以各自收到的货物按规定核算购货额并计算进项税额。因此,选项A“甲企业交付M产品不必计算销项税额,乙企业收到M产品也不能作进项抵扣”和选项D“甲、乙企业均无货币收入,故无须进行增值税处理”的表述都是错误的。选项C“甲、乙企业可以约定相互不开具发票,并可在收到对方货物时将货物市价所含的增值税额进行抵扣”也是错误的,因为在以物易物活动中,应分别开具合法的票据,如收到的货物不能取得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其他合法票据的,不能抵扣进项税额。因此,正确答案是选项B。

22、【本题已不适用最新考纲】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 年 10 月自农民手中购进棉花,开具的农产品收购发票上注明买价 300 000 元,棉花于当月全部用于生产棉布,当月销售棉布取得含增值税销售额 565 000 元。已知销售棉布增值税税率为 13%,当月发生的进项税额选择在当月抵扣。甲公司 2019 年 10 月上述业务应纳的增值税额为(  )元。

A 46 450

B 38 000

C 35 000

D 43 450

解析:【喵呜刷题小喵解析】:本题考查增值税的计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的规定,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本题中,甲公司购进棉花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300000×10%=30000元,应缴纳增值税=565000÷(1+13%)×13%-30000=35000元。因此,甲公司2019年10月上述业务应纳的增值税额为35000元,选项C正确。

23、【本题已不适用最新考纲】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纳税人采取预收款方式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的,其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  )。

A 交付租赁物当天

B 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当天

C 租赁合同履行完毕当天

D 收到预收款当天

解析:【喵呜刷题小喵解析】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纳税人采取预收款方式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的,其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当天。因此,选项D是正确的。在预收款方式下,纳税人在收到预收款时,应当确认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并据此计算应缴纳的增值税。其他选项如交付租赁物当天、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当天、租赁合同履行完毕当天均不符合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

24、【本题已不适用最新考纲】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主体中,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是(  )。

A 丙职业技术学院

B 丁合伙企业

C 甲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D 乙国有独资公司

解析:【喵呜刷题小喵解析】: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包括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其他组织。而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均没有法人资格,因此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因此,选项B丁合伙企业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是正确答案。选项A丙职业技术学院、选项C甲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选项D乙国有独资公司都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故不符合题意。

25、【本题已不适用最新考纲】甲公司 2019 年度实际发生合理工资薪金支出 500 万元,拨缴工会经费 10 万元,发生职工福利费 80 万元、职工教育经费 35 万元。甲公司计算 2019 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合计为(  )万元。

A 115

B 130

C 125

D 120

解析:【喵呜刷题小喵解析】根据税法的规定,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的扣除比例和金额如下:1. 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甲公司实际发生的合理工资薪金支出为500万元,所以拨缴工会经费的上限为500*2%=10万元,甲公司实际拨缴的工会经费为10万元,符合扣除标准。2.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甲公司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为80万元,工资薪金总额为500万元,所以职工福利费的上限为500*14%=70万元,80万元超过了上限,但超出部分不可扣除。3. 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甲公司实际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为35万元,工资薪金总额为500万元,所以职工教育经费的上限为500*8%=40万元,35万元未超过上限,符合扣除标准。综上,甲公司准予扣除的三项经费合计为10+70+35=115万元,所以选项A正确。

26、【本题已不适用最新考纲】甲公司 2019 年度实现利润总额 500 万元,发生符合条件的公益性捐赠支出 55 万元。上年度结转的公益性捐赠支出 10 万元。甲公司计算 2019 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为(  )万元。

A 65

B 45

C 55

D 60

解析:【喵呜刷题小喵解析】: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3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甲公司2019年度实现利润总额500万元,捐赠的扣除限额为500×12%=60万元。企业在对公益性捐赠支出计算扣除时,应先扣除以前年度结转的捐赠支出,再扣除当年发生的捐赠支出。甲公司上年度结转的10万元准予全额扣除,剩余扣除额度为50万元(60-10);本年度发生捐赠支出55万元,超过限额的5万元不得扣除。因此,2019年度准予税前扣除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为60万元,选项D正确。

27、【本题已不适用最新考纲】2019 年 7 月,甲公司因台风造成一批原材料报废,该批原材料账面成本为 20 万元,保险公司赔偿 6 万元。2019 年 9 月,甲公司收回 2018 年度已作损失处理的存货一批,账面价值 10万元。甲公司计算 2019 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作为损失扣除的金额为(  )万元。

A 14

B 4

C 10

D 24

解析:【喵呜刷题小喵解析】:本题考查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根据规定,企业发生的损失,减除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后的余额,依照规定扣除。企业已经作为损失处理的资产,在以后纳税年度又全部收回或者部分收回时,应当计入当期收入。本题中,甲公司因台风造成一批原材料报废,该批原材料账面成本为20万元,保险公司赔偿6万元,因此准予扣除的金额为20-6=14万元。甲公司收回已作损失处理的存货,应计入当期收入,不影响损失的金额。因此,甲公司准予作为损失扣除的金额为14万元,选项A正确。

28、【本题已不适用最新考纲】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的是(  )。

A 企业发生的非广告性质赞助支出

B 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的违约金

C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

D 企业参加财产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

解析:【喵呜刷题小喵解析】: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的是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种非广告性质赞助支出。这是因为赞助支出并非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必需,而是与企业经营无关的费用,因此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而选项B中的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的违约金,选项C中的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以及选项D中的企业参加财产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都是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直接相关的费用,可以按照规定在税前扣除。因此,这些选项均不符合题意。

29、【本题已不适用最新考纲】甲公司 2018 年度亏损 200 万元,2019 年度未弥补亏损前的应纳税所得额为 600 万元。甲公司 2019 年度购进一台符合规定的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用于生产经营,设备投资额为 100 万元(甲公司未选择适用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已知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25%。甲公司 2019 年度应纳的企业所得税额为(  )万元。

A 125

B 90

C 75

D 140

解析:【喵呜刷题小喵解析】:根据题意,甲公司2018年度亏损200万元,2019年度未弥补亏损前的应纳税所得额为600万元。首先,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超过5年。因此,甲公司2018年度的亏损200万元可以用2019年的所得弥补。接下来,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甲公司2019年度购进一台符合规定的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用于生产经营,设备投资额为100万元,甲公司未选择适用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因此,该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即10万元可以从2019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最后,甲公司2019年度应纳的企业所得税=(600-200)×25%-100×10%=90(万元)。因此,正确答案是B选项,即90万元。

30、【本题已不适用最新考纲】根据专利法律制度的规定,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期限为(  )。

A 50年

B 20年

C 10年

D 3年

解析:【喵呜刷题小喵解析】根据《专利法》的规定,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自申请日起计算。因此,正确答案为C选项。需要注意的是,题目中提到的“本题已不适用最新考纲”意味着该题目可能基于旧版考纲或教材,而新版考纲或教材可能已经对相关内容进行了更新或修改。因此,在实际的学习和考试中,请以最新版本的法律法规和教材为准。

二、多选题

31、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诉讼时效中止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 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义务请求的,诉讼时效中止

B 引起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应发生于或存续至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 6 个月内

C 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消除以后,重新计算诉讼时效期间

D 权利人被义务人控制使其不能行使请求权,是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

解析:【喵呜刷题小喵解析】: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诉讼时效中止的表述中,选项A表述错误,因为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义务请求的行为,实际上是诉讼时效中断而非中止。选项B和D的表述是正确的,引起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确实需要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同时,权利人被义务人控制使其不能行使请求权,也是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而选项C表述错误,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消除以后,诉讼时效期间并不会重新计算,而是继续计算。因此,正确答案为选项B和D。

32、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无效法律行为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 双方恶意串通,实施法律行为损害第三人利益的,应当追缴双方取得的财产并返还第三人

B 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C 双方对法律行为无效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D 无效的法律行为,从行为被确认无效之日起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解析:【喵呜刷题小喵解析】:本题考查无效法律行为的表述。选项A,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九条:“**双方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本题中,双方恶意串通,实施法律行为损害第三人利益的,应当追缴双方取得的财产并返还第三人,故选项A正确。选项B,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六条:“**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本题中,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所以选项B正确。选项C,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本题中,双方对法律行为无效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选项C正确。选项D,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本题中,无效的法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而不是从行为被确认无效之日起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所以选项D错误。

33、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主体中,可以成为非上市公司股东的 有(  )。

A 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李某

B 某个人独资企业

C 某大学教师王某

D 某派出所警察赵某

解析:【喵呜刷题小喵解析】: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非上市公司的股东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A选项,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李某,属于其他组织,因此可以成为非上市公司的股东。

B选项,某个人独资企业,虽然属于企业,但个人独资企业是非法人组织,其出资人承担无限责任,因此也可以成为非上市公司的股东。

C选项,某大学教师王某,属于自然人,因此可以成为非上市公司的股东。

D选项,某派出所警察赵某,属于国家公务员,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公务员应当遵纪守法,不得违反有关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因此,国家公务员(如警察)不得投资成为非上市公司股东。所以,选项D不符合题意。

综上,本题应选ABC。

34、2018 年 5 月,甲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甲公司”)董事长王某违反公司章程规定将公司 300 万资金投入某网络借贷平台。2019 年 7 月,该平台倒闭,甲公司损失惨重,部分股东书面请 求甲公司监事会对王某提起诉讼,监事会拒绝。该部分股东中的下列股东因此拟单独向人民法 院提起股东代表诉讼,其中有资格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有(  )。

A 已经连续 240 日持有甲公司 1.2%股份的乙有限责任公司

B 已经连续 360 日持有甲公司 0.8%股份的李某

C 已经连续 90 日持有甲公司 5%股份的郑某

D 已经连续 200 日持有甲公司 3%股份的赵某

解析:【喵呜刷题小喵解析】: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当公司董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本题中,甲公司的董事长王某违反公司章程规定将公司资金投入某网络借贷平台,导致公司损失惨重。因此,符合条件的股东可以提起股东代表诉讼。选项A中,乙有限责任公司不符合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身份,所以无权提起股东代表诉讼,故排除。选项B中,李某虽然持有甲公司0.8%股份,但持股时间不足180日,不符合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条件,故排除。选项C中,郑某虽然持股5%,但持股时间不足180日,同样不符合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条件,故排除。选项D中,赵某已经连续200日持有甲公司3%股份,符合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条件,故正确。因此,有资格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是选项A和选项D。

35、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人员中,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有(  )。

A 在上市公司任职的人员

B 为上市公司提供法律服务的人员

C 在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

D 上市公司前 10 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解析:【喵呜刷题小喵解析】: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1. 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人;
2. 为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3. 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5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4. 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三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5. 其他与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具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其独立判断的人员。

因此,选项A、B、C和D所述人员均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36、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除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下列行为中,有限合伙 人可以实施的有(  )。

A 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B 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C 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D 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解析:【喵呜刷题小喵解析】: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有限合伙人在某些行为上具有一定的自由度。选项A: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除非合伙协议另有约定。这是因为有限合伙人的财产份额出质并不会对合伙企业的运营产生直接影响,因此法律允许有限合伙人进行这样的操作。选项B:有限合伙人不得执行合伙事务,也不得对外代表本合伙企业。这是有限合伙人的基本特征之一,他们不参与合伙企业的日常经营和管理。选项C: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除非合伙协议另有约定。这是因为有限合伙人的交易行为不会损害其他合伙人的利益,因此法律允许有限合伙人进行这样的操作。选项D:有限合伙人可以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除非合伙协议另有约定。这是因为有限合伙人的这种行为并不会对合伙企业的运营产生直接影响,因此法律允许有限合伙人进行这样的操作。综上所述,选项A、C和D都是正确的,而选项B是不正确的。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CD。

37、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汇票保证绝对记载事项的有(  )。

A “保证”字样

B 保证人签章

C 保证日期

D 被保证人名称

解析:【喵呜刷题小喵解析】:
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汇票保证的绝对记载事项包括“保证”的字样和保证人签章。因此,选项A和选项B是正确的。而选项C保证日期和选项D被保证人名称是相对记载事项,不是绝对记载事项。所以,本题应选AB。

38、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合同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具有的 下列情形中,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有(  )。

A 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B 丧失商业信誉

C 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D 变更经营方式

解析:【喵呜刷题小喵解析】: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当作为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具有以下几种情形时,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合同履行:

1. 经营状况严重恶化(选项C):这是指对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出现严重问题,可能导致其无法履行债务。
2. 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选项A):这是指对方通过转移财产或抽逃资金的方式,意图逃避债务,损害先履行债务方的利益。
3. 丧失商业信誉(选项B):这是指对方在商业活动中失去了信誉,可能无法履行债务。

因此,选项A、B和C都是正确的。选项D“变更经营方式”并不符合不安抗辩权的行使条件,所以不应选。

39、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的,可以补充协议,不能达成补 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法定规则。下列关于法 定规则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 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随时履行,但债权人不可以随时要求履行

B 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权利人一方负担

C 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

D 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解析:【喵呜刷题小喵解析】:本题考查法定规则。选项A,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二)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据此可知,选项A“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随时履行,但债权人不可以随时要求履行”说法错误。选项B,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因此,选项B“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权利人一方负担”说法错误。选项C、D,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三)履行地点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履行地;……(四)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所以,选项C“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选项D“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说法均正确。

40、【本题已不适用最新考纲】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纳税人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 提供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按照“租赁服务——融资租赁服务”缴纳

B 提供房地产中介服务按照“商务辅助服务——经纪代理服务”缴纳

C 提供有线电视安装服务按照“建筑服务——安装服务”缴纳

D 提供语音通话服务按照“电信服务——增值电信服务”缴纳

解析:【喵呜刷题小喵解析】:本题考查增值税法律制度中纳税人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的规定。选项A,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融资性售后回租,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因此,选项A“提供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按照‘租赁服务——融资租赁服务’缴纳”的说法错误。选项B,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经纪代理服务,是指各类经纪、中介、代理服务。包括金融代理、知识产权代理、货物运输代理、代理报关、法律代理、房地产中介、职业中介、婚姻中介、代理记账、拍卖等。因此,选项B“提供房地产中介服务按照‘商务辅助服务——经纪代理服务’缴纳”的说法正确。选项C,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固定电话、有线电视、宽带、水、电、燃气、暖气等经营者向用户收取的安装费、初装费、开户费、扩容费以及类似收费,按照安装服务缴纳增值税。因此,选项C“提供有线电视安装服务按照‘建筑服务——安装服务’缴纳”的说法正确。选项D,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基础电信服务,是指利用固网、有线、无线的通信线路或者卫星、微波等无线电磁系统,提供语音通话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国内通信和国际通信。因此,选项D“提供语音通话服务按照‘电信服务——增值电信服务’缴纳”的说法错误。综上,本题应选B、C。

41、【本题已不适用最新考纲】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下列合法凭证中,准予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凭证的有(  )。

A 增值税专用发票

B 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C 农产品销售发票

D 未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客票

解析:【喵呜刷题小喵解析】: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合法凭证中,准予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凭证的有:A. 增值税专用发票:这是增值税抵扣的主要凭证之一,用于抵扣购进货物或服务的增值税。B. 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对于从海关进口的货物,海关会出具这种缴款书,上面记载了进口货物的增值税信息,可以作为抵扣凭证。C. 农产品销售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是销售农产品时开具的发票,上面记载了农产品的增值税信息,可以作为抵扣凭证。D. 未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客票:这个选项是不符合增值税抵扣规定的。按照规定,只有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客票才能作为抵扣凭证,未注明的不得作为抵扣凭证。综上所述,本题应选ABC。

42、【本题已不适用最新考纲】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企业缴纳的下列税金中,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有(  )。

A 城市维护建设税

B 土地增值税

C 企业所得税

D 允许抵扣的增值税

解析:【喵呜刷题小喵解析】: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企业发生的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准予税前扣除。城市维护建设税和土地增值税均属于此类税金,因此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而企业所得税本身不能税前扣除,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也不属于税前扣除的范围。因此,选项A和B是正确答案。

43、【本题已不适用最新考纲】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有(  )。

A 林木种植

B 花卉种植

C 水果种植

D 家禽饲养

解析:【喵呜刷题小喵解析】: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有:林木种植、水果种植和家禽饲养。花卉种植取得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因此,选项A、C、D符合免征企业所得税的规定,而选项B不符合。所以,本题应选ACD。

44、【本题已不适用最新考纲】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 企业按季预缴企业所得税的,应当自季度终了之日起 15 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B 企业依法清算的,应当以清算期间作为 1 个纳税年度

C 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中间开业,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 12 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 1 个纳税年度

D 企业只有在盈利的情况下,才需要按照规定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解析:【喵呜刷题小喵解析】:本题考查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选项A,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所以选项A正确。选项B,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企业依法清算时,应当以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纳税年度”。因此选项B正确。选项C,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十二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所以选项C正确。选项D,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企业在纳税年度内无论盈利或者亏损,都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告和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因此选项D“企业只有在盈利的情况下,才需要按照规定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说法错误。

45、根据政府采购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政府采购方式的有(  )。

A 询价

B 邀请招标

C 公开招标

D 竞争性谈判

解析:【喵呜刷题小喵解析】:根据政府采购法律制度的规定,政府采购方式主要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和询价等。题目中给出了选项A(询价)、选项B(邀请招标)、选项C(公开招标)和选项D(竞争性谈判),这些都是政府采购的方式,因此应该全选。答案中的描述还提到了单一来源采购和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但这些不是题目给出的选项,所以在本题中无需考虑。综上,本题的答案应选ABCD。

三、判断题

46、被代理人死亡后,被代理人的继承人承认的委托代理行为仍有效。 (  )

A 正确

B 错误

解析:【喵呜刷题小喵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被代理人死亡后,被代理人的继承人予以承认的,委托代理人实施的代理行为仍有效。因此,题目中的表述是正确的。

47、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

A 正确

B 错误

解析:【喵呜刷题小喵解析】: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题目的表述是正确的。

48、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由公司董事会作出决议。(  )

A 正确

B 错误

解析:【喵呜刷题小喵解析】:根据《公司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大)会决议,而不能仅由董事会作出决议。因此,题目中的表述是错误的。

49、合伙事务执行受到其他执行事务合伙人异议时,不停止该项事务的执行。(  )

A 正确

B 错误

解析:【喵呜刷题小喵解析】: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当执行事务合伙人提出异议时,应当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因此,题目中的表述“合伙事务执行受到其他执行事务合伙人异议时,不停止该项事务的执行”是错误的。

50、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的,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  )

A 正确

B 错误

解析:【喵呜刷题小喵解析】:本题考察保险法中受益人丧失受益权的相关规定。根据保险法规定,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因此,当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时,该受益人确实会丧失受益权。所以,题目中的表述是正确的,答案应为A。

51、合同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条款的效力。(  )

A 正确

B 错误

解析:【喵呜刷题小喵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终止后,当事人就争议解决方法的条款的效力不受到影响。这意味着,即使合同已经终止,合同中关于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仍然有效。因此,该题目的表述是正确的。

52、【本题已不适用最新考纲】客运公司为聘用的员工提供班车服务,属于视同销售行为,需要缴纳增值税。 (  )

A 正确

B 错误

解析:【喵呜刷题小喵解析】:根据增值税法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应视为销售服务,需要缴纳增值税。然而,对于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为聘用的员工提供的服务,由于其属于非经营活动,因此不需要缴纳增值税。因此,客运公司为聘用的员工提供班车服务,不属于视同销售行为,不需要缴纳增值税。所以,题目中的表述是错误的。

53、【本题已不适用最新考纲】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

A 正确

B 错误

解析:【喵呜刷题小喵解析】: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这是因为不征税收入不属于企业的应税收入,其对应的支出也不应计入应税成本。因此,企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不能将不征税收入所形成的资产的折旧、摊销计入成本,以避免重复计算或虚增应纳税所得额。所以,题目中的表述是正确的。

54、【本题已不适用最新考纲】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税。(  )

A 正确

B 错误

解析:【喵呜刷题小喵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因此,本题表述正确,答案为A。需要注意的是,本题已不适用最新考纲,因此在实际考试中可能涉及不同的知识点或规定。

55、【本题已不适用最新考纲】注册商标的有效期自申请之日起计算。 (  )

A 正确

B 错误

解析:【喵呜刷题小喵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因此,题目中的表述“注册商标的有效期自申请之日起计算”是错误的。所以,正确答案是B。

四、简答题

56、2019 年 4 月,赵某、张某、李某三人设立甲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甲公司”)。公司章程规定:赵某以现金 100 万元出资,在公司成立时一次足额缴纳;张某以专利技术作价 100 万元出资,在公司成立时转移专利技术;李某以现金 100 万元出资,在公司成立半年和一年时分两次等额缴纳。公司章程对股东出资事项未作其他规定。

赵某、张某在甲公司成立时按时履行了出资义务;甲公司成立半年时,李某以家庭出现经济困难为由,未按时缴纳出资。

2019 年 12 月,赵某、张某要求李某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履行出资义务并承担违约责任,李某拒绝。李某同时主张,张某用于出资的专利技术,虽然出资时经评估价值 100 万元,但目前因市场因素贬值为 50 万元,张某应当补足差额。

2020 年 1 月,甲公司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召开股东会,决议李某在未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履行出资义务前,不得行使利润分配请求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

(1)赵某、张某要求李某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履行出资义务并承担违约责任,是否符合法律规 定 ? 简要说明理由。

(2)李某要求张某补足出资差额,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 简要说明理由。

(3)甲公司股东会作出的决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 简要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1)赵某、张某要求李某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履行出资义务并承担违约责任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股东不按照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本题中,李某未按时缴纳出资,但赵某、张某在甲公司成立时已按时履行了出资义务,因此,李某除应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足额缴纳出资外,还应当对赵某、张某承担违约责任。

(2)李某要求张某补足出资差额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出资人以符合法定条件的非货币财产出资后,因市场变化或者其他客观因素导致出资财产贬值,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请求该出资人承担补足出资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本题中,并未对非货币财产出资后贬值风险的承担作特别约定,故该贬值风险应当由甲公司承担。因此,李某要求张某补足出资差额不符合法律规定。

(3)甲公司股东会作出的决议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可以根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对其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因此,甲公司股东会决议“李某在未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履行出资义务前,不得行使利润分配请求权”符合法律规定。

解析:【喵呜刷题小喵解析】本题考查了公司法律制度中股东出资和股东权利的相关规定。首先,股东出资是股东对公司最基本的义务,股东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出资义务。如果股东未按照约定出资,除了向公司足额缴纳出资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其次,对于非货币财产出资后贬值的问题,法律规定出资人无需承担补足出资的责任,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最后,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可以根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对其股东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本题中,甲公司股东会决议“李某在未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履行出资义务前,不得行使利润分配请求权”符合法律规定。

57、2019 年 1 月 10 日,甲公司为支付 50 万元货款,向乙公司背书转让了一张商业承兑汇票,并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汇票上记载的付款日期为 2019 年 4 月 30 日。该汇票为甲公司通过其前手背书转让而取得。

2019 年 2 月 10 日,乙公司与丙公司签订一批货物买卖合同,约定丙公司应于 2 月 15 日之前交货。乙公司为履行付款义务,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同时在汇票上记载丙公司必须在2 月 15 日之前交货。丙公司实际于 2 月 16 日交货。

2019 年 5 月 5 日,丙公司持该汇票请求承兑人付款。承兑人认为甲公司前手的签章系伪造,该汇票无效,拒绝付款

2019 年 5 月 6 日,丙公司向乙公司追索,乙公司以丙公司迟延交货为由,拒绝付款。

2019 年 5 月 7 日,丙公司向甲公司追索,甲公司以汇票上有“不得转让”字样为由,拒绝付款。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

(1)承兑人拒绝付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 简要说明理由。

(2)乙公司拒绝付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 简要说明理由。

(3)甲公司拒绝付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 简要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1)承兑人拒绝付款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票据法》的规定,票据上有伪造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持票人依法提示承兑、提示付款或行使追索权时,在票据上真实签章人不能以票据伪造为由进行抗辩。因此,承兑人以票据上有伪造签章为由拒绝付款不符合法律的规定。

(2)乙公司拒绝付款符合法律规定。根据《票据法》的规定,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进行抗辩。因此,丙公司向乙公司进行追索时,乙公司可以丙公司迟延交货为由拒绝付款。

(3)甲公司拒绝付款符合法律规定。根据《票据法》的规定,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其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因此,甲公司对乙公司的后手(丙公司)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可以拒绝丙公司的付款请求。

解析:【喵呜刷题小喵解析】本题考查票据法律制度的相关规定。(1)根据《票据法》第十三条:“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或者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但是,持票人明知存在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的除外。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进行抗辩。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但是,持票人明知存在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的除外。票据债务人对其前手的追索权,不得以其与持票人之间因票据关系以外发生的其他法律关系进行抗辩。”以及《票据法》第十四条:“票据上的记载事项应当真实,不得伪造、变造。伪造、变造票据上的签章和其他记载事项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票据上有伪造、变造的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在票据上签章者,按照票据所记载的事项承担票据责任。持票人行使票据权利时,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在票据上签章,并出示票据。其他票据债务人在票据上签章的,按照票据所记载的事项承担票据责任。伪造者应当承担票据责任或者与票据上其他签章人承担连带责任。票据上有伪造、变造的签章,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可知,票据上有伪造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持票人依法提示承兑、提示付款或行使追索权时,在票据上真实签章人不能以票据伪造为由进行抗辩。因此,承兑人以票据上有伪造签章为由拒绝付款不符合法律的规定。(2)根据《票据法》第十三条:“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进行抗辩。”可知,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进行抗辩。因此,丙公司向乙公司进行追索时,乙公司可以丙公司迟延交货为由拒绝付款。(3)根据《票据法》第三十四条:“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其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可知,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其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因此,甲公司对乙公司的后手(丙公司)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可以拒绝丙公司的付款请求。

58、【本题已不适用最新考纲】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 年 6 月有关经营业务如下:

(1)销售一批冰箱,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 500 万元,该销售额中有 100 万元尚未开具发票。

(2)进口一台机器设备,关税完税价格 30 万元,关税 3 万元,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入关后运抵甲公司所在地,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运费 1 万元、税额 0.09 万元。

已知:增值税税率为 13%,相关增值税扣税凭证均选择在当月抵扣。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答案中的 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1)计算业务(1)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2)计算业务(2)进口环节应纳的增值税额。

(3)计算甲公司当月允许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参考答案:

(1)销售冰箱取得销售额,纳税义务已经发生,无论是否开具发票都应计算销项税额。业务(1)的增值税销项税额=500×13% = 65(万元)。

(2)进口环节增值税应按组成计税价格来计算,非应税消费品的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业务(2)进口环节应纳的增值税额=(30 + 3)×13% = 4.29(万元)。

(3)进口环节缴纳的增值税,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入关后发生的运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可以抵扣。甲公司当月允许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4.29 + 0.09 = 4.38(万元)。

解析:【喵呜刷题小喵解析】(1)业务(1)中,销售冰箱取得的销售额,无论是否开具发票,纳税义务已经发生,都应计算销项税额。按照增值税税率13%计算,销项税额为500×13%=65万元。(2)业务(2)中,进口环节增值税应按组成计税价格来计算。非应税消费品的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因此,进口环节应纳的增值税额=(30 + 3)×13% = 4.29万元。(3)甲公司当月允许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包括进口环节缴纳的增值税和入关后发生的运费。进口环节缴纳的增值税,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入关后发生的运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因此,甲公司当月允许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4.29 + 0.09 = 4.38万元。

2018 年 1 月,陈某、王某、林某共同出资设立甲普通合伙企业(下称“甲企业”)。合伙人一致决定,由陈某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并约定,标的额超过 50 万元的交易,包括借贷,需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2018 年 10 月,为扩大合伙企业经营规模,陈某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代表甲企业向善意的郑某借款 100 万元,双方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为 1 年,月利率为 2%,陈某的朋友李某以保证人身份在借款合同上签字。陈某的另一朋友蔡某与郑某签订抵押合同,以其车辆为该借款提供抵押担保,但未办理抵押登记。

2019 年 1 月,经陈某、王某同意,林某退出合伙企业。同月,赵某加入合伙企业。

2019 年 10 月,借款期满,甲企业无力清偿借款本息,郑某以甲企业、陈某、王某、林某、赵某、李某、蔡某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甲企业清偿借款本息,陈某、王某、林某、赵某对该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请求李某对该债务承担保证责任,请求实现在蔡某抵押车辆上设立的抵押权。

对于郑某的诉讼请求,王某抗辩称:陈某代表甲企业向郑某的借款,超出了甲企业对陈某的交易限制,该借款合同应属无效,应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利息。

林某抗辩称:自己已经退出甲企业,无须对该借款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赵某抗辩称:自己在借款合同签订之后才加入甲企业,无须对该借款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李某抗辩称:(1)自己未曾与郑某签订保证合同,借款合同中亦无保证条款,无须承担保证责任;(2)即使保证成立,郑某也应先实现在蔡某车辆上设立的抵押权。

蔡某抗辩称:车辆抵押未办理登记,抵押权未设立。

已知:郑某与李某、蔡某就实现担保权利的顺序未作约定。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合伙企业、合同、担保法律制度的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

59、借款合同是否有效?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借款合同有效。 根据规定,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 人。本题中,郑某属于善意第三人,即对陈某对外执行权利的限制不知情,因此,该借款合同有效, 甲企业应当依约履行合同

解析:【喵呜刷题小u解析】: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在本题中,郑某作为善意第三人,并不知道陈某对外执行权利的限制,因此,该借款合同是有效的。甲企业应当依约履行合同,清偿借款本息。

王某、林某、赵某的抗辩理由均不成立。王某称陈某代表甲企业向郑某的借款超出了甲企业对陈某的交易限制,该借款合同应属无效,但根据法律规定,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因此,该抗辩理由不成立。林某称自己已经退出甲企业,无须对该借款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但根据法律规定,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因此,该抗辩理由不成立。赵某称自己在借款合同签订之后才加入甲企业,无须对该借款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但根据法律规定,新入伙的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因此,该抗辩理由不成立。

李某的抗辩理由部分成立。李某称自己未曾与郑某签订保证合同,借款合同中亦无保证条款,无须承担保证责任,该抗辩理由成立。但李某称即使保证成立,郑某也应先实现在蔡某车辆上设立的抵押权,该抗辩理由不成立。根据法律规定,保证和物的担保并存时,债权人既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也可以行使担保物权,还可以同时要求保证人和物的担保人承担责任。担保人之间并无先后顺序,债权人有权进行选择。因此,郑某既可以要求李某承担保证责任,也可以要求在蔡某车辆上设立的抵押权。

蔡某的抗辩理由成立。根据法律规定,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本题中,蔡某与郑某签订的抵押合同未办理抵押登记,因此,抵押权未设立,郑某无权要求在蔡某车辆上设立的抵押权。

60、林某抗辩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林某抗辩不成立。根据规定,退伙的普通合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题中,合伙企业与郑某之间的债务发生在林某退伙之前,林某为普通合伙人,应对该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解析:【喵呜刷题小u解析】:
林某作为普通合伙人,其退伙的时间在合伙企业与郑某之间的债务发生之前。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退伙的普通合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因此,林某的抗辩不成立,他仍需要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61、赵某抗辩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赵某的抗辩不成立。根据规定,新入伙的普通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题中,赵某为普通合伙人,应对其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解析:【喵呜刷题小u解析】:
赵某的抗辩不成立。在合伙企业中,新入伙的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这是因为,当新合伙人加入合伙企业时,他或她被视为接受并继承了之前合伙企业的全部债务和责任。因此,赵某作为新入伙的合伙人,无论他是否在借款合同签订后才加入合伙企业,都需要对该借款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62、李某抗辩(1)是否成立 ? 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李某抗辩(1)不成立。根据规定,保证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债权债务合同中的保证条款。主合同中虽然没有保证条款,但是,保证人在主合同上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或者盖章的保证合同也成立。本题中,李某虽未曾与郑某签订保证合同,借款合同中亦无保证条款,但李某以保证人身份在借款合同上签字,保证合同成立,李某须承担保证责任。

解析:【喵呜刷题小u解析】:
本题考查保证合同成立的条件。根据《担保法》的规定,保证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订立,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订立。当保证人在主合同上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或盖章时,保证合同也成立。

本题中,虽然郑某与李某之间没有单独签订保证合同,同时借款合同中也没有保证条款,但是李某以保证人身份在借款合同上签字,这符合保证合同成立的条件,因此李某的抗辩(1)不成立,他须承担保证责任。

63、李某抗辦(2)是否成立 ? 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李某的抗辩(2)不成立。根据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本题中,该抵押担保由第三人蔡某提供,债权人郑某可以请求蔡某或者李某承担担保责任。

解析:【喵呜刷题小u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担保法律制度中担保责任的承担顺序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当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时,债权人的权利实现顺序应依照约定进行。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权人应当先就债务人自己提供的物的担保实现债权;如果物的担保是由第三人提供的,债权人可以选择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选择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本题中,蔡某为第三人提供了物的担保,即以其车辆为借款提供抵押担保,但未办理抵押登记,因此抵押权未设立。但不影响债权人郑某可以选择要求保证人李某承担保证责任。因此,李某的抗辩(2)不成立,郑某可以要求李某承担保证责任。

64、蔡某抗辩是否成立 ? 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蔡某的抗辩不成立。根据规定,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本题中,蔡某以其车辆设定抵押担保,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因此,郑某可以对该车辆行使抵押权。

解析:【喵呜刷题小u解析】:
本题考查抵押权设立的相关知识。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零三条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基金份额、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参照适用前款有关规定。以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以动产设定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因此,蔡某以其车辆设定抵押担保,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郑某。因此,蔡某的抗辩不成立。

喵呜刷题:让学习像火箭一样快速,快来微信扫码,体验免费刷题服务,开启你的学习加速器!

创作类型:
原创

本文链接:2020《经济法》真题一答案及解析

版权声明:本站点所有文章除特别声明外,均采用 CC BY-NC-SA 4.0 许可协议。转载请注明文章出处。
分享文章
sha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