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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甲上市公司拟聘请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候选人中,没有资格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的有(      )。

A

张某,系持有甲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吴某的岳父 

B

王某,系甲上市公司投资的某全资子公司的法律顾问

C

李某,系甲上市公司的分公司的经理

D

赵某,上市公司监事唐某的儿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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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BCD

解析:

【喵呜刷题小喵解析】本题考查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选项A,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指导意见》第二条:“**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本题中,岳父不属于直系亲属,因此,张某可以担任甲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所以选项A错误。选项B,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指导意见》第二条:“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三)为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本题中,王某因是甲上市公司附属企业的法律顾问,故不可以担任甲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因此选项B正确。选项C,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指导意见》第二条:“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本题中,李某是甲上市公司附属企业任职人员,故不得担任甲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所以选项C正确。选项D,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指导意见》第二条:“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本题中,赵某是甲上市公司任职人员唐某的主要社会关系人,故不得担任甲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所以选项D正确。
创作类型:
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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