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喵呜刷题小喵解析】:《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A项,冯某婚前存款50万元,婚后取得的利息4.8万元,系存款在婚后的孳息,应认定为冯某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B项,冯某婚前存款50万元婚后投资经营餐厅,婚后盈利的13.5万元属于生产经营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C项,陈某婚前个人所有的一处住房,婚后自然增值的50万元,根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的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此处住房婚后自然增值的50万元属于自然增值,应认定为陈某个人财产。D项,陈某婚前个人收藏的古玩,婚后自然增值的30万元,根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的规定,属于自然增值,应认定为陈某个人财产。综上,本题答案为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