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程分为A、B两个施工标段进行发包,建设单位已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完成相关拆迁工作,并委托一家工程监理单位实施监理。监理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1: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要求工程监理单位协助施工单位尽快办理施工许可证。
事件2:工程监理单位根据工程特点和监理工作需要,确定的项目监理机构组织形式如图1-1所示。

事件3:第一次工地会议上,建设单位要求项目监理机构负责如下工作:①组织施工图纸会审;②分别编制A、B两个标段施工总进度计划;③查验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④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专项施工方案;⑤组织工程竣工验收;⑥审核工程竣工结算。
事件4:工程施工中,工程监理单位因工作需要,决定更换总监理工程师和1名专业监理工程师,并要求新任总监理工程师与建设单位进行电话沟通,报告更换事宜。
【问题】:
1.事件1中,建设单位的要求是否妥当?说明理由。依据《建筑法》,办理施工许可证还应具备哪些条件?
2.图1-1所示项目监理机构属于哪种组织形式?这种组织形式有哪些优点?
3.事件3中,建设单位要求项目监理机构负责的工作中,哪些必须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哪些不属于项目监理机构职责?
4.指出事件4中的不妥之处,并写出正确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