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评定功能法概述
2001 年 11 月,ISO/CASCO 推出了开展合格评定活动的基本方法,即“合格评定功能法" ,该方法在 GB/T 27000《合格评定词汇 和通用原则》标准的附录 A《合格评定的原则》中进行了全面阐述。
合格评定的专业领域包括其所定义的活动,如检测、检查、认证以及对合格评定机构的认可中所称的合格评定对象(具体的评定对象包括接受合格评定的特定材料、产品、安装过程、人员或机构)。合格评定功能法适用于上述所有的这些合格评定活动。
合格评定被视为是一项对与标准有关的规定要求满足程度的一系列技术评价与证明的活动。当需要表明某客体(或特定的对象)是否满足规定要求时,使用合格评定功能法所作出的证实能够使之更为切实可信,可增加使用者的信任。
(一)合格评定功能法的基本构成
合格评定过程由选取、确定、复核与证明、监督(认证方案有规定时)四项功能活动有序组成。这些功能活动可以证实满足规定要求的需要。
(二)合格评定功能法的适用对象
合格评定功能法可以用于对产品、服务、过程、管理体系和人员的评价与证明,还可以活用于从事合格评定服务的机构的评价与证明。
(三)合格评定功能法是合格评定应遵循的基本方法
合格评定服务的各类使用者有其自身特定的需求和期望。因此,不同类型的合格评定在实施时可以有很多不同的方法和途径,但是所有类型的合格评定都要遵循相同的基本方法,如图 3-4所示
(1)在图 3-4 中,图形 A 代表合格评定的某项功能。每项功能包含的具体活动可以因合格评定
的类型不同而不同。这取决于使用方的需求、规定要求的性质和涉及的合格评定对象。
(2)在图 3-4 中,图形 B 代表某项功能的输出,同时也是下一项功能的输人,对于不同的具体活动,输出的内容和性质会有所不同。
(3) 在图 3-4 中,合格评定的功能与其输出/输人之间由实线箭头联接。虚线箭头表示可能存在的对合格评定服务的需求和要求。
(4) 合格评定活动可分为“第一方”“第二方”或“第三方”的活动。
通常,每种合格评定活动都存在下列两种情况:
合格评定机构和人员对合格评定过程的控制和管理;
依据合格评定的机构和人员作出的关键决定出具合格评定证明。
合格评定功能法的选取
选取阶段是要确定采用何种要求和方法,选取何种信息来实施对合格评定的对象的评价,怎 样从申请中确定评价的范围和对象等。包括选取方案、选取评价方法和要素、选取体系的要求数量、抽样方案要求、选取评价的对象等。通常这个阶段包括了认证活动从开始受理申请、材料评价、方案策划及审核检查任务的委派等内容。
(1) 合格评定制度是实施合格评定的规则、程序和对实施合格评定的管理。合格评定制度可以
在国际、区域或国家的层面上运作。
(2) 合格评定方案是与使用相同规定要求、具体规则与程序的特定合格评定对象相关的合格评定制度。合格评定方案可以在国际、区域或国家的层面上运作。
(3) 审核方案是针对一个特定时间段所进行的一次或多次审核的总体安排。(4)审核计划是对一次审核的具体安排。
ISO/IEC TR 17028:2017《合格评定服务认证方案指南和示例》给出了服务认证方案编写指南和典型示例,ISO19011《管理体系审核指南》给出了管理体系审核方案制订与管理指南, ISO/IEC 17067<《产品认证基础和认证方案指南》给出了产品、过程、服务认证方案的要素和编写指南。
选取包括-系列策划活动和准备活动,其目的是收集或生成需要确定功能所需的全部信息输 入。不同的合格评定选取活动在数量和复杂程度上有很大差别,在某些情况下,可能几乎不需要进行选取活动。
选取合格评定的对象
选取合格评定对象时可能需要有所考虑。很多情况下,合格评定对象可能是大量的相同物品、正在进行的生产、一个连续的过程或体系或涉及多个场所。在取样或选取样本以进行确定活动时,可能需要考虑这些情况。例如,对河水进行取样以证实污染防治要求的满足情况,这是一项大规模的、重要的取样活动。有时候对象的个体可能就是整个总体,比如合格的对象是- 件单独的产品。即便如此,取样时仍可能需要选整个对象的有代表性的一个部分,例如,选择- 座桥梁的关键部分来确定材料的疲劳情况
认证活动中的选取工作
选取是认证活动的第一步,属于认证前期策划活动,涉及认证申请的评审活动和(或认证策划 与安排,是对一个特定的认证项目按要求策划相应的认证制度、认证方案或审核方案(包括审 核计划等) ,是合格评定活动中非常重要的环节。为此,认证机构首先要更多地了解和掌握申请组织的有关信息,根据认证申请的范围和要求的不同,了解并掌握组织相关的管理体系的能 力和管理体系的完善程度或其业务、产品的基本质量状况或服务状况或过程或人员状况等。 例如,如果组织的质量管理体系已通过了某-第三方认证机构的认证或做过有权威的产品检测 或评审等,认证机构可考虑在本次认证过程中借用其已经做过的认证或检测、评审的结果。 需要时,还可进一步收集或让申请方补充有关信息,以便进行更有效的策划。通常需要认证机构根据获取的信息对特定的认证项目运用认证管理的经验确定达到认证目标涉及的范围、所 使用的准则,策划抽样方案、资源需求与配置,评价的步骤与详细安排,认证周期内的总安排等。
选取应考虑的规定要求
选取时通常需要考虑规定要求,很多情况下已经存在标准或其他要求。但是,将已存在的要求用于合格评定的具体对象时应注意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例如将针对金属管件制定的标准用于塑料管件时可能需要慎重考虑金属管件标准的适用性。在- 些情况下,可能仅有非常通用的要求,通用的要求必须加以细化才能使评定对于使用者有意义或能够被其接受。例如,政府监管部门可能要求产品不得造成不可接受的安全风险(通用要求),此时认证机构对所认证的每个或每类产品有必要制定专门的标准或要求。
选取确定的程序
选取也可能包括选择制定进行合格评定确定活动的最适当的程序或方法,如针对某认证项目在选取阶段开发具有针对性的检测方法或检查方法。在合格评定的选取策划阶段为了进行后续的确定活动经常需要开发新的方法或对现有的方法进行改进。此外,可能需要为确保合格评定确定程序有效实施选择合适的场所、条件或人员。取样是按照在选取阶段确定的程序提供合格评定对象的样品的活动。
选取确定的活动
选取阶段应选择适当的确定活动,以便有效地证实规定要求得到满足。可能需要附加的信息, 例如进行实验室认可活动之前明确认可的检测范围,又如,在进行适当的确定活动前可能需要关于某项服务的描述,确定活动也可能只是对信息进行审查,这时就需要识别和收集信息, 例如可能需要产品的使用说明或警示标记等。
选取活动的信息
出由选取功能生成的所有信息,为后续的合格评定活动提供输入和运行的条件。如果进行了取样决定和其他输出用被选项的信息来表示确定阶段主要指合格评定机构在受理申请后进行了必要选取阶段的策划后,对与合格评定申请有关事项作进一步 的核实确定,确定也可称为评价。确定的目的就是要科学合理地评价申请组织的产品、服务、过程、管理体系等要求与规定要求的符合性。对于产品认证而言,确定
就是确定产品的特性的符合性,产品特性符合性的确定就必然涉及对质量管理体系的审核及生产过程的评价。
通常这个阶段包括了从审核或检查组组成,到实施审核或检查、检验、试验,作出评价,对存在问题的不符合的验证,根据审核发现及评价结果形成报告等活动。
合格评定确定的目的
进行合格评定确定活动的目的是获得关于合格评定对象或其样品满足规定要求情况的完整信息,在此基础上作出评价确定活动可能涉及检测、检查、审核或评审、同行评审等。
合格评定确定的活动
当前,还没有用于表示所有合格评定确定活动的通用或统一的术语(在有些情况下将确定活动也称作评价)。合格评定的每个分领域(如检测、检查、认证、认可)所特有的确定活动可能有专门的定义术语。
通常,检测、检查、审核和评审等概念表示不同类型的合格评定确定活动,可与合格评定“制 度”“方案”一起使用,表示该合格评定制度或方案包含该类型的确定活动,如,“同行评审 制度”是以同行评审作为确定活动的合格评定制度。
(1) 检测是按照程序确定合格评定对象的-一个或多个特性,进行处理或提供服务所组成的技术操作。检查或检验是对产品、过程、服务或安装的审查,或对其设计的审查,并确定其与特定要求的符合性,或在专业判断的基础上确定其与通用要求的符合性。例如,在商品进出口、特种设备、交通运输、建没工程、信息安全、节能与环保、公共服务等都存在检验的活动,都属于合格评定确定活动。
应当注意并清楚地理解检测和检查(检验)这两种确定活动的不同、特点和要求。
(2) 管理体系认证的确定活动通常用审核来表示。审核是获取与认证准则有关的证据(记录、事实,陈述或其他相关信息),并对其进行客观评价,以确定对规定要求的满足程度的过程。
(3)评审适用于服务的确定、合格评定机构能力的确定等。同行评审是协议集团中其他机构或协议集团候选机构的代表依据规定要求对机构的评审。
确定的活动的特征
在确定阶段收集与合格评定准则及目标有关的证据,评价证据与准则的符合性,做出客观、科学、正确的评价意见,是合格评定确定阶段的核心工作,这项工作应该是系统的、有序的、正规的、独立的,并形成文件的过程。
合格评定确定的输出
确定功能的所有输出以“规定要求满足情况的信息”来表示。确定活动的输出由确定活动中 产生的所有信息和确定功能的所有输人组成,并通常按照便于实施复核与证明活动的方式进行组织。
合格评定功能法的复核与证明
复核与证明是对合格评定对象的满足程度的验证、审查和决定。通过复核所确定的组织的产品、服务、过程、人员或管理体系的证据与准则要求比较,确定是否满足认证方案的规定。在复核组织的产品、服务、过程人员或管理体系要求是否被满足的过程中应更多地关注获取的证据与规定要求的满足程度。例如,产品认证应关注产品实物质量和保障能力,评价产品的实物质量是否持续稳定地满足产品标准的程度。需要通过按策划的方法证实产品的设计、生产加工、制造等过程,或试验、检验结果是否可信赖或可接受。
合格评定机构做复核与决定的人,应该是该机构正式聘用的人员,并且不应是参与过本次选取与确定的人。
复核的管理
复核是针对合格评定对象满足规定要求的情况下,对合格评定活动的选取与确定活动及其结果的适宜性、充分性及有效性进行的验证,也可将复核称为审查、核查或审定。复核是在做出合格评定对象是否已被可靠地证实满足规定要求的重要决定之前的最后核查阶段。
从合格评定责任角度,复核是对合格评定活动所获取的合格评定对象满足规定要求的证据的充分性、合格评定活动的规范性以及评价的准确性等进行的风险把关与决策工作,是合格评定的关键活动之一。 不符合的处置
如果所获取的合格评定对象的证据表明没有满足规定要求,需要报告不符合发现,并采取措施消除或降低不符合的负面影响,达到可接受的结果。
证明
“证明”用于表明合格评定的结果。证明应是以最容易使所有潜在使用者理解的形式做出的 “说明”。“符合性说明”作为--种通用表述被用作“已证实满足规定要求”的传达手段。 证明是复核后做出的决定,合格评定机构出具的证明表示合格评定对象规定要求已得到满足, 成为符合性声明的结论性意见。证明是对规定要求得到满足的保证,这种保证是符合性的证明,本身并不足以提供合格评定合同方面或其他法律方面的担保。
证明范围是指证明所覆盖的合格评定对象的范围和特性。声明、认证和认可等术语仅表示不同类型的证明,可与“制度”或“方案”-起使用,表示该合格评定制度或方案以该类型的证 明活动作为最终步骤。如“认证制度”是包括选取、确定、复核并最终以认证作为证明活动 的合格评定制度。
复核与证明的输出
复核与证明功能的所有输出用“经证实满足规定要求”来表示。
不符合的处置
如果所获取的合格评定对象的证据表明没有满足规定要求,需要报告不符合发现,并采取措施消除或降低不符合的负面影响,达到可接受的结果。
合格评定功能法的监督需求
(一)监督的要求
监督是合格评定活动的系统性循环工作,是保持符合性说明持续有效的基础。合格评定活动可以在证明活动完成时终止,但是,在某些情况下,为使证明活动所产生的说明保持有效,可能需要系统重复进行图 3-4 中的流程。这些活动受使用者需求的推动。例如,合格评定对象可能随时间发生变化,从而影响其持续地满足规定要求的能力;或者使用方可能需要不断地证实规定要求的满足情况,比如在连续地生产某产品时。
(二)监督活动
为使证明活动所产生的说明保持持续有效,需要对监督所实施的活动进行策划。通常没有必要在每次监督中完全重复初次评定时的所有活动。所以在监督中,图 3-4 中各项功能所包含的活动可能会减少,或与初次评定时进行的活动不同。
(三)监督的实施
在监督活动中也需要进行选取活动。但是监督中可能会有完全不同的选择。例如,初次评定, 可能选择对产品进行检测,而监督中可能选择通过检查来确定产品的样品是否与原先所检测的样品相同。事实上,在前一次监督提供的信息和其他输入的基础上,选取活动中做出的选择有时可能发生变化。监督中的选取活动可能包括开展持续的风险分析或考虑与规定要求实际满足情况有关的市场反馈。
(四)监督用的准则
监督对规定要求的选择也可能有不同。例如,在每次监督中可能仅选择规定要求的一部分,另一种类似的情况是在监督中仅选择合格评定对象的一部分进行确定活动。 比如监督中仅对认可的认证机构的一部分进行评审。
(五)监督与选取的关联
选取中的不同选择,会导致监督中有不同的确定活动,但是在初次评定和监督中,选取活动的输出均决定着确定活动的内容和实施方式。
(六)监督与复核、证明的关联
初次评定和监督也都要使用复核与证明功能。监督时,在对图 3-4 中全部输入输出进行复核的基础上,决定证明活动给出的说明是否继续有效。在许多情况下,如果符合性说明继续有效,将不采取特殊行动;在其他情况下,例如证明范围已扩大时可能需要出具新的符合性说明。
(七)监督结果的处置
在监督活动中获取的证据表明获证组织持续满足了规定的要求,其监督结果可以用保持合格评定满足要求的方式表达。
以对于在监督中发现的严重问题,视其性质和其他因素考虑,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暂停证书的使用,是符合性说明中指出的全部或部分证明范围的暂时无效;撤销证书,是符合 性说明的取消;变更证明范围,即缩小或改变证明范围。告知与信息发布,如果做出了符合性 说明不再有效的决定,例如证明范围已被缩小或符合性说明已被暂停或撤销时,有必要采取 适当的行动告知使用者。
合格评定的实施主体
合格评定服务的主要提供者是合格评定的实施主体,即合格评定机构。
(1.合格评定机构 2.认可机构)
认可机构是从事对合格评定机构的能力与管理进行认可与评价的权威机构,它不是合格评定机构。认可机构通常由政府授权或指定,认可对象为合格评定机构。
合格评定结果的体现形式
合格评定的结果通常以证书、报告标志等书面形式向社会公示。通过这种公示性证明,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以获得相关方和社会公众的普遍信赖。
主要形式有:
认证证书、标志; 认可证书、标志;
检验证明、检测报告;
自我声明;
第二方评价。
质量基础设施中的合格评定
合格评定是国家质量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建立质量基础设施(NQI)时,必须考虑各方面的利益冲突。建立并实施合格评定的良好运作机制,进行科学、严格的合格评定监督管理, 发挥合格评定在我国国民经济高速发展中的支柱作用。
合格评定程序是为进行合格评定而规定的途径和方法。
我国的合格评定活动是按照国家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以及技术规则和标准,对相关组织的产品、服务、管理体系、人员、过程、机构等进行的证据收集和评价, 做出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的决定意见,颁发符合性证明的规范活动。
《合格定词汇和通用原则》中,将“合格评定定义为:“涉及产品、过程、体系、人员或机构 的规定要求得到满足的证明。”也就是说,合格评定是指与合格评定对象有关的规定要求是否得到满足的一种证实。
ISO/IEC17000 关于合格评定的定义和解释对实际使用该概念提供了足够的灵活性,以确保合格评定得到有效、广泛的使用。为了表示这种灵活性, ISO/IEC 17000:2004 引言中说明:“合格评定与管理体系、计量、标准化及统计等其他领域相互影响,本国际标准没有规定合格评定的界限,以保持其灵活性。”
合格评定活动可以是认证、认可、检验(也称检查)、检测、校准等,除此之外还可以按其基本概念拓展出其他类型的活动。
合格评定活动中的关键要素还包括相关的活动和子要素。例如,“认证”包括管理体系认证 (管理体系可以是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信息安全管理体系、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业务连续性管理体系、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系、供应链安全管理体系、能源管理体系、资产管理体系等)、产品认证(产品认证可以是有形产品认证或无形产品认证, 按认证制度分可以是强制性的产品认证或自愿性的产品认证等)和人员认证过程认证等。“检测”的概念包括校准和测量的相关活动。
除了检验检测和认证,合格评定还可能存在其他活动,例如供方符合性声明,碳足迹、碳核查、水足迹、温室气体、节能、新能源等评价或审查、二二方评价等。
在理解合格评定定义时要关注以下几点:
(1) 认证是对产品、服务、过程、管理体系、人员的符合性证明。证明符合性的方法包括检测、检验、供方符合性声明和认证等。
(2) 规定要求可以是供方或采购方的规定、国家区域或国际标准、政府法规等。
(3) 标准中使用的术语“合格评定对象”,有时只称“对象”,指“产品、过程、体系、人员|或机构”等。
2. 合格评定是质量基础设施的一部分
质量技术基础被称作国家质量基础设施 (NQI)。 质量基础设施有几个要素:计量、标准化和合格评定
质量基础设施体系因国家或地区的发展与经济实力而异,主要取决于以下几个方面:
(1)制定标准的能力;
(2)使用物理、化学、生物测量的标准的情况;
(3)提供法定的计量服务的水平;
(4) 具备与国家的工业、贸易和社会需求及期望相称的检查、检测和校准服务能力;
(5) 可以为货物交付和服务提供帮助,使他们能够详细了解需要满足的要求,并采用确保要求 得到满足的政策和规范;
(6) 能够提供第三方合格评定服务(如产品认证),以满足国内外监管机构以及需要对产品和服务的符合性进行独立确认的供方和顾客的需求;
(7) 确保所有合格评定服务提供者有具备胜任能力的机制。
可以看出,合格评定作为涉及合格评定对象的规定要求得到满足的证明,在国家和区域质量技术基础中的起着重要的作用
3. 合格评定包含对合格评定机构的认可
ISO/IEC 17000 关于“认可”的定义指出:认可是一个权威机构对合格评定机构的能力的评价。认可机构对合格评定机构实施合格评定,但认可机构本身不是合格评定机构。ISO 和IEC(国际电工委员会)通过汇集全世界合格评定从业人员及用户的知识和经验,制定了一系列确定当前合格评定最佳实践的标准和指南。这些标准和指南由国际标准化组织合格评定委员会(ISO/CASCO)制定,构成了人们熟悉的“CASCO 工具箱”(详见本书的第三章第一节合格评定工具箱)。
按实施合格评定的主体区分可分为:第一方合格评定活动、第二方合格评定活动和第三方合格评定活动
合格评定的原则
(1) 非歧视原则:制定、通过并执行合格评定程序时,需要给予其他国家同类产品进入的供应商不低于本国供应商在该程序规则下进行合格评定享受的全部权利。
(2) 遵守国际标准原则:成员国应保证采用或采用国际标准的相应部分作为合格评定程序的基础。
(3) 统一原则:各成员国应采取措施确保合格评定机构遵守协议。
(4) 透明度原则:当国际标准化机构尚未制定相应标准或指南时,成员国应在早期适当阶段,在出版物刊登他们准备采取的合格评定程序的通知,以便使其他成员国了解其内容,并通过世界贸易组织秘书处通告各成员国征求意见。
(5) 协调一致原则:为使合格评定程序在尽可能广泛的基础上协调一致,各成员国应尽可能参加相应国际标准化机构制定合格评定标准或指南工作。
(6) 有限干预原则:不应妨碍任何国家采取必要措施以保证国家安全、保护人类健康安全保护动植物的生命或健康、保护环境、防止欺诈行为、保证出口产品质量。但是,不能用这些措施作为任意或变相限制国际贸易的手段。
这些原则是各国管理、开展合格评定活动和组织实施合格评定时必须遵守的,也是我国建立合格评定制度和国际互认的基础。ISO/CASCO 合格评定工具箱中的标准和指南充分体现了这些原则。
合格评定在消费者、制造商和监管者之间建立信任,从而保证产品、服务符合承诺的要求」合格评定是国家质量技术的基础,是符合世界贸易组织(WTO)规则的技术性贸易措施,是市场经济运行的基础性制度的安排。中国通过协调统。的合格评定制度确保了中国经济的高速稳健的发展。
社会各方,例如政府、市场、消费者、产业链供需双方,对产品、服务、过程的质量效果和效率、可靠性、安全性、可维修性、互换性、可替代性都有日益增长的需求和期望。合格评定提供了安全有关规定或标准、法规等,以评价、检测、检验他们所期望的要求是否可以实现。合格评定有助于确保供方的承诺能够按其承诺提供。合格评定能够建立普适的信任和沟通社会各方的信息,消除或减低社会运行中的信息不对称,使社会经济发展健康,提高社会发展的速度。合格评定建立的信任,可以大大减少买卖双方因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重复验证与检查, 减少了双方在交易活动中的时间、资金、人力、物力,降低社会资源的浪费与内耗。合格评定可以促使卖方通过合格评定的证明更好地提高自己的产品、服务质量和效率,使买方通过查阅基于专业的合格评定机构所颁发的检测报告、认证证书等
合格评定可以用于多种目的,包括:
证明产品、过程、服务和人员符合所要求的规范,这些规范包括国内外法规、采购规范、贸易协议等规定的要求;
建立和监控保护健康、安全和环境的适当要求;
支持国家公共基础设施服务;
通过控制不公平贸易的做法以保护消费者利益;
证明法医和司法系统的可信度;
确保产品和系统中部件的兼容性和互换性;
协助检验检疫控制有害产品和病虫害,以防止其进人经济体;
通过减少技术性贸易壁垒,以及证明与国际标准、技术法规和商业规范的符合性增加国际贸易机会。
对检测报告和符合性证书的互相不认可仍然是国际贸易的障碍。在这种情况下,进口商会经常要求出口商将其产品进行昂贵的多项检测或认证。世界贸易组织(WTO)力图通过《技术性贸易 壁垒协议》和《卫生和植物检疫措施应用协议》来解决这个问题。这两个协议要求在确保技术法规和标准以及与这些法规和标准相配套的符合性评定程序不阻碍国际贸易。《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中体现了 ISO 和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制定的合格评定标准和指南在协调合格评定实践以及作为评定机构技术能力基准方面具有实用性。因此,使用这些合格评定有关的标准和指南有助于消除贸易壁垒。
合格评定在国民经济中的定位
每个人都关心某产品、服务或某组织的某管理体系,是否符合他们的期望:该产品、服务、管理体系是否是所期望的产品性能、服务或管理要求,某人员是否有能力执行需要他们应做的工作,某供应商是否会在需要时以合适的性价比提供符合要求的物品,人们的生产和生活是否确保在所需要的社会环境中,等等
产品和服务在本质上就是一种供方对顾客应履行的承诺。顾客、消费者、用户和政府官员对产品和服务的质量、环保、安全性、可靠性、兼容性、互操作性、效率和有效性等特征都有期望,证明这些特征符合标准法规及其他规范要求的过程就是合格评定。简言之,合格评定有助于确保供方提供符合承诺的产品和服务或相关的管理体系。
社会各界对合格评定的需求
消费者可从合格评定中获益,因为合格评定为消费者提供了选择产品或服务的基础信息。消费者可能更信任有正式供方证明的,或加贴符合性标签或证书的产品或服务。合格评定证明产品或服务的质量、安全性或其他所希望的特性符合要求。
产品制造商和(或)服务提供者需要确定其产品和(或)服务符合所声明的标准,并按顾客的期望按照 ISO 和 IEC 制定的相关国际标准对其产品和服务进行评定,有助于产品和服务符合当前的规范或技术水平,从而避免因产品失效在市场上遭受损失。
当公共卫生、安全或环境可能有危险时,合格评定通常被法规规定为强制要求。如果没有适当的评定和批准,货物可能被禁止出售,供方可能会失去政府采购的投标资格。1SO/IEC 国际标准和指南提供了关于合格评定的良好规范,以及相互承认的要求及指南。(监管者也从合格评定中获益,因为合格评定为他们提供了执行国家卫生、安全和环境法规及实现公共政策目标的手段。
在国际间的贸易活动中采取非透明或歧视性的措施可以成为有效的“技术性贸易壁垒”。跨境 贸易的出口商面对的主要障碍之一是产品多次检测和(或)认证的昂贵费用。在全世界范围采取透明的、非歧视性的合格评定程序,可以避免上述情况的发生,对国际贸易具有普遍的长远利益。
世界贸易组织《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的制定是为了确保技术法规和标准以及依据这些法规和标准进行的合格评定不会对国际贸易造成不必要的障碍。ISO/IEC 制定的合格评定标准和指南在协调合格评定规范以及作为合格评定机构技术能力的基本要求方面都非常有用,从而可以获得对合格评定结果的信任和信心。因此,ISO/IEC 的合格评定工作有助于克服贸易壁垒。
所有国家都依赖合格评定,但许多发展中国家在建立和维持有活力的合格评定资源方面面临特殊的挑战。全球化时代,在参与贸易和商业的各方越来越期望国际通行的“最佳实践”的情 况下,这种形势更具挑战性。这不仅包括直接参与贸易的各方,还包括影响贸易环境的其他地方,例如,监管者和政府权力机构一一他们致力于保护自己的公民不受危险或劣质产品以及诸如环境恶化等其他方面的不利影响。
合格评定通常应该是“社会整体”活动,并且在大部分经济体中,其国内应用远远超过其支持 国际贸易的作用。虽然合格评定的“最佳实践”可能是所期望的,然而,其实用性和应用成本 效益也很重要。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在选择同时满足国内和国际两方面合格评定需求的最佳解决方案时,尤其需要考虑这一点。
各类组织、广大合格评定从业相关人员在合格评定实践的过程中,应结合实践,不断总结、提高,在满足通用要求的基础上丰富和发展用于特定评价的相关要求,使合格评定工作在国民经济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合格评定与技术法规
技术法规通常规定对国家标准、国际标准、技术规范或行为守则的符合性要求,也可能包含监管者规定的附加要求(例如产品标签要求)。有些技术法规可能只使用标准的部分要求,例如安全要求,而不涉及产品性能或质量要求。技术法规是多数经济体所拥有|的,并且多数技术法规通常与标准和合格评定具有直接或间接的关系。一般情况下 ,与合格评定有关的技术法规的结构有如下共同特点:
(1) 指定的负责实施和管理强制性规范的组织----- 监管者。
(2) 合格评定要求----- 如何评定与要求的符合性。
(3) 必须满足的基本技术要求------ 通常来自规定可证明对基本要求的符合性的特定标准或等效标准(被视为达到法规要求的条件,通常作为技术法规的技术指导性补充文件)。
(4) 售后市场监督制度(适用时,可能需要重复合格评定或与首次批准所需的合格评定)。
(5)发现不符合时实施的处理要求(有时,对不符合的处置可能导致追加合格评定)。
(6)标签和标志要求一这类标志是指法规的标志 ,可能与合格评定机构颁发的标志不同。
合格评定是许多技术法规管理中的基础活动。
合格评定与经济发展
合格评定的发展不仅对国际贸易很重要,还促进了经济体其他很多方面的发展。
一是面向市场主体引导提质升级,增加市场有效供给。目前我国的社会各领域都已全面推行认 证认可制度,涵盖了产品、服务、管理体系、人员等各种认证认可类型,能够满足市场主体和 监管部门]的各方面需求。通过认证认可的传导反馈作用,引导消费和采购,形成有效的市场 选择机制,倒逼生产企业提高管理水平和产品、服务质量,增加市场有效供给。近年来,中国 认监委按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发挥认证认可既能保“安全底线”、又能拉“质量高线” 的作用,在获证企业开展质量管理体系升级行动,在食品、消费品和服务领域推行高端品质认证,激发了市场主体自主提升质量的积极性。
二是面向政府部门支撑行政监管,提高市场监管效能。国际上一般将市场分为前市场(销售前) 和后市场(销售后)两个环节。无论是在前市场的准人和后市场的事中、事后监管中,认证认可都能够促进政府部门转变职能,通过第三方实行间接管理,减少对市场的直接干预。
在前市场准人环节:政府部门通过强制性认证、约束性能力要求等手段,对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社会公共安全的领域实行准入管理。
在后市场监管环节:政府部门在事中、事后监管中,发挥第三方机构的专业优势,将第三方认 证结果作为监管依据,保证监管的科学性、公正性。
在充分发挥认证认可作用的情况下,监管部门不需要把主要精力放在全面监管数以亿计的微观企业及产品上,而是应重点监管数量有限的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借助这些机构将监管要求传导到企业身上,从而达到“四两拨千斤”的效果。
三是面向社会各方推动诚信建设,营造市场良好环境。政府部门可以将企业及其产品、服务的认证信息作为诚信评价和征信管理的重要依据,健全市场信任机制,优化市场准入环境、竞争环境和消费环境。
优化市场准入环境方面:通过认证认可手段,确保进人市场的企业及其产品、服务符合相关标准和法律法规的要求,起到源头把关、净化市场的作用。
优化市场竞争环境方面:认证认可活动向市场提供独立公正、专业可信的评价信息,避免信息不对称造成的资源错配,形成公平透明的竞争环境,起到规范市场秩序、引导市场优胜劣汰的作用。
优化市场消费环境方面:认证认可最直接的功能就是指导消费,帮助消费者识别优劣,避免遭
受不合格产品的侵害,并且引导企业诚信经营、改进产品和服务,起到保护消费者权益、提升消费品质的作用。
四是面向国际市场促进规则对接,提升市场开放程度。《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将合格评定作为各成员方共同使用的技术性贸易措施,要求各方合格评定措施不得对贸易带来不必要障碍, 并鼓励采用国际通行互认的合格评定程序。采用国际通行互认的认证认可方式,可以避免内外监管的不一致和重复,提高市场监管的效率和透明度,有助于营造国际化的营商环境。随着“一带-.路”倡议、自贸区建设加快推进,认证认可的作用更加显现。我国发布的《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 21 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中,就把认证认可作为促进贸易畅通和规则互联互通的重要方面。近年来我国与东盟、新西兰、韩国等经济体达成的自贸区协定中,就包括认证认可方面的互认安排。
合格评定与认可的关系
在技术法规监控交易的情况下,不是由交易双方来确定合格评定方法,而是要求第三方的符合性证明。这就产生了问题:怎样才能证明第三方合格评定提供者的能力和独立性,由此引出了对合格评定机构的管理和能力进行“认可”这一活动。GB/T 27000 -2006《合 格评定 p 词汇和通用原则》将“认可”定义为;正式表明合格评定机构具备实施特定的合格评定工作的能力的第三方证明。认可会涉及实验室的检测和校准能力、认证机构能力、检验(检查)机构的能力等。认可机构本身需要证明其独立性和公正性,为此,认可机构常常建成国家或区域实体, 以国际机构成员的资格参加相互之间的同行评审。认可领域中两个重要的国际集团是: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ILAC)和国际认可论坛(IAF),它们旨在通过增强信任而促进国际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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