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选题
1、下列各项中,属于法律构成的基本单位,并具体体现法律属性、实现法律功能的是( )。
A 法律规范
B 法律条文
C 法律文件
D 法律制度
答案解析:
法律规范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具体规定主体权利、义务及法律后果的行为准则。法律规范是法律构成的基本单位,具体体现法律的属性,实现法律的功能。
综上,本题应选A。
2、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目的是( )。
A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B 依法保障人民权益
C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D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答案解析: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
综上,本题应选B。
3、根据基本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意思表示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也称对话的意思表示
B 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
C 以公告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
D 沉默只在有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才可视为意思表示
答案解析:
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分为对话的意思表示和非对话的意思表示。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
选项C错误,以公告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公告发布时生效。
选项D错误,沉默只有在有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符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习惯时,才可以视为意思表示。
综上,本题应选B。
4、出国访学的甲回国后,发现邻居乙的房屋外墙摇摇欲坠,随时可能倒向自己的房屋,更发现乙存在擅自入住自己房屋、在自己房屋门口随意倾倒垃圾、毁坏自己房屋门窗等不当行为,遂向乙提出若干请求。根据基本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请求权中,适用诉讼时效的是( )。
A 请求乙加固其随时可能倒塌的房屋外墙
B 请求乙返还房屋
C 请求乙停止在自己房屋门口倾倒垃圾
D 请求乙赔偿毁坏的门窗损失
答案解析:
选项A、B、C不符合题意,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1)请求停止侵害(选项C)、排除妨碍、消除危险(选项A);(2)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选项B);(3)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4)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选项D符合题意,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综上,本题应选D。
5、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物的种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可替代物与不可替代物的分类仅限于不动产
B 消费物与非消费物的分类仅限于动产
C 汽车属于可分物
D 文物属于禁止流通物
答案解析:
选项A错误,可替代物与不可替代物的分类仅限于动产。
选项B正确,消费物与非消费物的分类仅限于动产。
选项C错误,可分物是不因分割而变更其性质或减损其价值的物,如米、酒等。反之,如牛、汽车等则属不可分物。
选项D错误,限制流通物是被法律限制市场流通之物,如文物、黄金、药品等。
综上,本题应选B。
6、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禁止抵押的财产的是( )。
A 海域使用权
B 正在建造的建筑物
C 土地所有权
D 生产设备
答案解析:
选项A、B、D不符合题意,可以抵押。
选项C符合题意,土地所有权不得抵押。
综上,本题应选C。
7、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承诺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承诺自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
B 承诺人发出承诺后,不得反悔
C 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属于迟到承诺
D 迟到承诺视为新要约
答案解析:
选项A正确,承诺自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选项B错误,承诺人发出承诺后反悔的,可以撤回承诺,其条件是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即在承诺生效前到达要约人。
选项C错误,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或者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不能及时到达要约人的,为迟延承诺,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迟延的承诺为新要约。
选项D错误,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使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为迟到承诺,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迟到的承诺为有效承诺。
综上,本题应选A。
8、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行纪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产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B 行纪人未完成全部委托事务的,不得请求报酬
C 行纪人以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货物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
D 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委托人直接享有该合同的权利
答案解析:
选项A错误,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选项B错误,行纪人完成或者部分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委托人逾期不支付报酬的,行纪人对委托物享有留置权,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选项C正确,行纪人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未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补偿其差额的,该买卖对委托人发生效力。
选项D错误,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行纪人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综上,本题应选C。
9、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主体中,可以成为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的是( )。
A 公益性事业单位
B 上市公司
C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D 国有独资公司
答案解析:
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综上,本题应选C。
10、普通合伙人甲和有限合伙人乙出资设立某有限合伙企业。该企业经营1年后丙以普通合伙人身份入伙,丁以有限合伙人身份入伙。此时,该合伙企业负债20万元。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新合伙人对该20万元债务责任承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丙不承担责任
B 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C 丁不承担责任
D 丁以其实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答案解析:
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新入伙的普通合伙人(丙)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选项C、D错误,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丁)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综上,本题应选B。
11、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某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协议对于合伙人财产份额转让没有约定。在企业存续期间,甲欲转让其部分财产份额给合伙人乙和非合伙人丁。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甲向乙转让部分财产份额需要经过丙同意
B 丙对于甲向乙转让的财产份额有优先购买权
C 甲向丁转让财产份额需要经过乙、丙同意
D 丙对于甲向丁转让的财产份额无优先购买权
答案解析:
选项A、B错误,普通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因此,不需要经过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只需要通知其他合伙人即可产生法律效力。注意,对内转让时,其他合伙人不享有优先购买权。
选项C正确,选项D错误,(1)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2)普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综上,本题应选C。
12、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合伙企业应当解散的法定情形是( )。
A 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B 合伙企业严重亏损
C 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15天
D 过半数合伙人提议解散
答案解析:
选项A符合题意,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时,合伙企业应当解散。
综上,本题应选A。
13、甲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记载有赵某、钱某、孙某和李某4名股东。其中,李某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为周某。现周某要求公司变更股东名册,将其登记为正式股东。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应当满足的条件是( )。
A 须4名股东一致同意
B 仅需李某本人同意
C 除李某外的其余3名股东半数以上同意
D 除李某外的其余3名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同意
答案解析:
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综上,本题应选C。
14、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全部股东表决权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东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判决解散该公司。该比例是( )。
A 3%
B 5%
C 10%
D 15%
答案解析: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综上,本题应选C。
15、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非破产清算程序的清算义务人是( )。
A 控股股东和主要债权人
B 董事和控股股东
C 董事和主要债权人
D 董事和监事
答案解析:
清算义务人,是指有义务组织公司清算的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
综上,本题应选B。
16、美丽公司股东会作出分立决议,拟分立为美美公司和丽丽公司。飞和公司是美丽公司的债权人,与美丽公司就分立后债务清偿未达成协议。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美丽公司应在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B 飞和公司有权要求美丽公司提前清偿债务
C 飞和公司有权要求美丽公司提供相应担保
D 飞和公司可选择向美美公司或丽丽公司请求履行全部债务
答案解析:
选项A、B、C错误,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但没有赋予债权人请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权利。
选项D正确,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综上,本题应选D。
17、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主板上市公司拟配售股份数量不得超过本次配售股份前股本总额的一定比例。该比例为( )。
A 5%
B 10%
C 20%
D 30%
答案解析:
主板上市公司配股,拟配售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配售股份前股本总额的30%。
综上,本题应选D。
18、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任何人不得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交易,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该违法行为属于( )。
A 内幕交易行为
B 虚假陈述行为
C 操纵证券市场行为
D 编造、传播虚假信息行为
答案解析:
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交易,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属于操纵证券市场行为。
综上,本题应选C。
19、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投资者保护机构受一定数量以上的投资者委托,可以作为代表人参加虚假陈述等证券民事赔偿诉讼。该数量为( )。
A 50名
B 20名
C 15名
D 10名
答案解析:
投资者保护机构受50名以上投资者委托,可以作为代表人参加诉讼,并为经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确认的权利人依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登记,但投资者明确表示不愿意参加该诉讼的除外。
综上,本题应选A。
20、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召集主体是( )。
A 管理人
B 人民法院
C 债权人委员会
D 债权额占债权总额1/4以上的债权人
答案解析:
债权人会议是依召集方式活动、依表决决议方式作出决策的议决机关。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自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15日内召开。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在人民法院认为必要时,或者管理人、债权人委员会、占债权总额1/4以上的债权人向债权人会议主席提议时召开。
综上,本题应选B。
21、下列票据行为人中,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票据法》规定将导致票据无效的是( )。
A 出票人
B 保证人
C 背书人
D 承兑人
答案解析:
出票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规定的,票据无效;背书人、承兑人、保证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规定的,其签章无效,但是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签章的效力。
综上,本题应选A。
22、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国有独资企业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国有独资企业设立的法律依据为《公司法》
B 国有独资企业的企业财产属于全民所有
C 国有独资企业包括国有独资公司和企业全部注册资本均属国有的非公司制企业
D 国有独资企业对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财产不享有处分权
答案解析:
选项A错误,国有独资企业,是指依照《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设立的,企业全部注册资本均为国有资本的非公司制企业。
选项C错误,国家出资企业包括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以及国有资本参股公司。
选项B正确,选项D错误,企业财产属于全民所有,国家依照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原则授予企业经营管理,企业对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依法处分的权利。
综上,本题应选B。
23、根据反垄断法律制度的规定,参与垄断协议的经营者主动报告达成垄断协议的有关情况并提供重要证据的,可以申请依法减轻或免除处罚。该制度是( )。
A 豁免制度
B 宽大制度
C 承诺制度
D 适用除外制度
答案解析:
宽大制度,是指参与垄断协议的经营者主动向反垄断执法机构报告达成垄断协议的有关情况并提供重要证据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对其宽大处理,酌情减轻或者免除其处罚。
综上,本题应选B。
24、根据反垄断法律制度的规定,我国公平竞争审查采取的审查方式为( )。
A 事前自我审查
B 事前由反垄断执法机构审查
C 事后自我审查
D 事后司法审查
答案解析:
公平竞争审查采取事前自我审查的方式。
综上,本题应选A。
25、根据涉外投资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向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所作政策承诺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政府换届后可以不再履行上届政府所作的政策承诺
B 行政区划调整可以作为不履行政策承诺的合理理由
C 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可以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改变政策承诺
D 政策承诺包括书面承诺和口头承诺
答案解析:
选项A、B错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履行向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以及依法订立的各类合同,不得以行政区划凋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
选项C正确,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因此受到的损失及时予以公平、合理的补偿。
选项D错误,政策承诺,是指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法定权限内,就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在本地区投资所适用的支持政策、享受的优惠待遇和便利条件等作出的书面承诺。
综上,本题应选C。
26、根据涉外投资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对外直接投资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我国境内投资者对外直接投资不属于国际直接投资
B 我国境内投资者对外直接投资不适用我国国内法
C 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形式仅包括新设和并购,参股和增资不属于对外直接投资
D 我国按照对外直接投资的不同情形,实行核准或备案管理
答案解析:
选项A错误,中国对外直接投资与外商直接投资从性质上说均属国际直接投资。
选项B错误,中国境内投资者对外直接投资,需要遵守投资所在国即东道国的法律和政策,以及中国与有关东道国签订的双边投资保护协定和双方共同缔结或参加的多边条约中的相关规定。与此同时,作为投资者的母国,中国国内法中的相关规定当然也要予以适用。
选项C错误,对外直接投资的形式包括新设、并购、参股、增资、再投资等。
选项D正确,商务部和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按照企业境外投资的不同情形,分别实行备案和核准管理。
综上,本题应选D。
二、多选题
27、下列各项中,属于单方法律行为的有( )。
A 赠与
B 债务免除
C 撤销权的行使
D 效力待定行为的追认
答案解析:
选项A不符合题意,双方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因两个当事人之间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如赠与。
选项B、C、D符合题意,单方民事法律行为仅有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而无须他方的同意即可发生法律效力,如撤销权的行使、解除权的行使、效力待定行为的追认、债务的免除等。
综上,本题应选BCD。
28、下列各项中,属于可撤销合同的有( )。
A 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
B 因受欺诈而订立的合同
C 因受胁迫而订立的合同
D 以虚假表示订立的合同
答案解析:
选项A、B、C符合题意,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的种类包括:(1)因重大误解而为的民事法律行为;(2)受欺诈而为的民事法律行为;(3)受胁迫而为的民事法律行为;(4)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
选项D不符合题意,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综上,本题应选ABC。
29、下列各项中,属于物权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的有( )。
A 物权法定原则
B 物权相对原则
C 物权优先原则
D 物权公示原则
答案解析:
物权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包括:(1)物权法定原则;(2)物权客体特定原则;(3)物权公示原则。
综上,本题应选AD。
30、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赠与合同撤销规则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 当受赠人有法律规定的忘恩行为时,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但赠与具有救灾性质的除外
B 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赠与人可以此为由撤销赠与
C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
D 赠与人因受赠人的侵害行为而死亡的,赠与人的继承人行使撤销权的期间为自撤销事由发生之日起6个月
答案解析:
选项A错误,受赠人有忘恩行为时,无论赠与财产的权利是否转移,赠与是否经过公证或者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都可以撤销该赠与。
选项B正确,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选项C正确,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
选项D错误,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行使撤销权的期间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6个月内行使。
综上,本题应选BC。
31、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合伙企业特征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 合伙企业的信用基础最终取决于普通合伙人的偿付能力
B 合伙企业具有法人资格
C 合伙企业的内部治理高度灵活
D 合伙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
答案解析:
合伙企业具有如下几个特征:(1)合伙企业是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自愿联合。(2)合伙企业的信用基础最终取决于普通合伙人的偿付能力(选项A正确)。(3)合伙企业无法人资格,但具有许多类似法人的特点。(4)合伙企业的内部治理高度灵活(选项C正确)。(5)合伙企业并非企业所得税纳税人。
综上,本题应选AC。
32、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普通合伙企业设立条件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 有2个以上合伙人
B 有书面或口头的合伙协议
C 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D 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答案解析:
设立普通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2个以上合伙人(选项A正确);(2)有书面合伙协议;(3)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选项C正确);(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选项D正确);(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综上,本题应选ACD。
33、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主体中,可以辅助股东行使公司文件资料查阅权的有( )。
A 律师
B 会计师
C 税务机关工作人员
D 检察官
答案解析:
股东依据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查阅公司文件材料的,在该股东在场的情况下,可以由会计师、律师等依法或者依据执业行为规范负有保密义务的中介机构执业人员辅助进行。
综上,本题应选AB。
34、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公司股东可以用于出资的有( )。
A 知识产权
B 土地使用权
C 劳务
D 商誉
答案解析:
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综上,本题应选AB。
35、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的条件的有( )。
A 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B 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C 最近3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D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3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
答案解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2)具有持续经营能力;(3)最近3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4)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3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5)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综上,本题应选ABCD。
36、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甲上市公司的下列机构或人员中,可以作为征集人,自行或者委托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公开请求上市公司股东委托其代为出席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等股东权利的有( )。
A 甲公司董事会
B 职工监事李某
C 独立董事刘某
D 持有甲公司3%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王某
答案解析:
上市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作为征集人,自行或者委托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公开请求上市公司股东委托其代为出席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提案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
综上,本题应选ACD。
37、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银行结算账户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 银行结算账户分为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B 一般存款账户是存款单位的主办账户
C 一般存款账户可以办理现金缴存和支取
D 临时存款账户的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2年
答案解析:
选项A正确,按存款人不同,银行结算账户可分为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选项B错误,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需要而开立的银行账户,是其主办账户。
选项C错误,一般存款账户可以办理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
选项D正确,临时存款账户应根据有关开户证明文件确定的期限或存款人的需要确定其有效期限。临时存款账户的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2年。
综上,本题应选AD。
38、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各级子企业的下列行为中,必须对相关国有资产进行评估的有( )。
A 资产转让、置换
B 非上市公司国有股东股权比例变动
C 国有独资企业与其下属独资企业之间的合并
D 整体资产或者部分资产租赁给非国有单位
答案解析:
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各级子企业(以下统称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对相关资产进行评估:(1)整体或者部分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2)以非货币资产对外投资;(3)合并、分立、破产、解散;(4)非上市公司国有股东股权比例变动(选项B);(5)产权转让;(6)资产转让、置换(选项A);(7)整体资产或者部分资产租赁给非国有单位(选项D);(8)以非货币资产偿还债务;(9)资产涉讼;(10)收购非国有单位的资产;(11)接受非国有单位以非货币资产出资;(12)接受非国有单位以非货币资产抵债;(1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事项。
综上,本题应选ABD。
39、根据反垄断法律制度的规定,涉嫌垄断行为的经营者在被调查期间可以提出中止调查申请,承诺在一定期限内采取措施消除行为影响;但对特定类型的垄断行为,反垄断执法机构不接受中止调查申请。下列各项中,属于此类型的垄断行为有( )。
A 涉嫌固定价格的横向垄断协议
B 涉嫌限制商品销售数量的横向垄断协议
C 涉嫌分割原材料采购市场的横向垄断协议
D 涉嫌采用新技术的横向垄断协议
答案解析:
涉嫌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选项A)、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选项B)、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选项C)等三类严重限制竞争的横向垄断协议,反垄断执法机构不得接受中止调查申请。
综上,本题应选ABC。
40、根据反垄断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反垄断民事诉讼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 因行业协会章程违反反垄断法而发生争议的经营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反垄断民事诉讼
B 反垄断民事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专家出庭,经人民法院准许,双方聘请的专家都可以出庭并发表专业意见
C 人民法院受理反垄断民事案件,应以执法机构对相关垄断行为进行调查为前提条件
D 经人民法院同意,反垄断民事诉讼当事人可以协商确定专业机构就案件专门性问题作出经济分析报告
答案解析:
选项C错误,在我国,人民法院受理垄断民事纠纷案件,是不以执法机构已对相关垄断行为进行了查处为前提条件的。
综上,本题应选ABD。
41、下列关于涉外经济法律制度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 涉外经济法律制度是调整涉外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B 一国的涉外经济法律制度属于其国内法
C 一国缔结或参加的双边或多边国际条约、协定,对其涉外经济法律制度有重要影响
D 外商投资法律制度和对外投资法律制度同属涉外投资法律制度
答案解析:
选项A正确,涉外经济法律制度是调整涉外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选项B、C正确,涉外经济关系的一个突出特点在于,其必然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地区)的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实体)或物。因此,一国的涉外经济法律制度尽管仍属国内法,却必然需要较多地考虑其他国家(地区)的相关法律制度以及通行的国际规则。一国缔结或参加的双边和多边国际条约、协定,对于其涉外经济法律制度有着重要影响。
选项D正确,涉外投资和对外贸易是涉外经济关系的主要内容,涉外投资法律制度和对外贸易法律制度也因此构成涉外经济法律制度的主体部分。
综上,本题应选ABCD。
42、根据涉外投资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外商投资中,外国投资者或者境内相关当事人应当在实施投资前主动向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工作机制办公室申报的有( )。
A 投资军工配套领域
B 在军事设施周边地域投资
C 在军工设施周边地域投资
D 投资关系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设施,并取得所投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
答案解析:
下列范围内的外商投资,外国投资者或者境内相关当事人(以下统称“当事人”)应当在实施投资前主动向工作机制办公室申报:(1)投资军工、军工配套等关系国防安全的领域(选项A),以及在军事设施和军工设施周边地域投资(选项B、C);(2)投资关系国家安全的重要农产品、重要能源和资源、重大装备制造、重要基础设施(选项D)、重要运输服务、重要文化产品与服务、重要信息技术和互联网产品与服务、重要金融服务、关键技术以及其他重要领域,并取得所投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
综上,本题应选ABCD。
三、案例分析题
2020年10月15日,甲公司因陷入财务困境无法清偿到期债务而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此前一周,甲公司职工李某被拖欠多月工资,迳行向人民法院提出针对甲公司的破产申请。
2020年11月10日,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甲公司破产案件,并采用竞争方式确定A会计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同时确定B会计师事务所作为管理人的接替人选。甲公司曾于2016年9月1日聘用A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其财务顾问,聘期1年。
管理人在清理债务人财产过程中发现:
(1)甲公司于2020年5月8日提前向乙公司清偿债务100万元,该笔债务本应于2020年10月10日到期。
(2)甲公司于2020年10月10日向丙公司订购了一套生产设备,约定货到付款。丙公司于11月9日向甲公司发出该设备。在货物运送途中,丙公司于11月12日得知人民法院受理甲公司破产案件,向承运人及管理人要求将设备运回,但未能实现。该设备于11月13日到达管理人。
(3)甲公司章程记载其股东王某应于2021年5月31日前向公司缴清价值50万元的实物出资。王某已向公司交付一批价值35万元的机械设备以履行出资义务。进入破产程序后,管理人要求王某补缴剩余15万元出资,王某以其出资期限尚未届满为由拒绝。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43、人民法院是否应当受理甲公司职工李某迳行提起的破产申请?并说明理由。
答案解析:
人民法院不应当受理甲公司职工李某迳行提起的破产申请。根据规定,职工提出破产申请应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会议)多数决议通过。
44、A会计师事务所与本案是否存在影响其忠实履行管理人职责的利害关系?并说明理由。
答案解析:
A会计师事务所与本案不存在影响其忠实履行管理人职责的利害关系。根据规定,社会中介机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3年内,曾经担任债务人、债权人的财务顾问、法律顾问,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与本案存在利害关系。本题中,A会计师事务所曾在2016年9月1日担任甲公司财务顾问,聘期1年,至2020年11月10日已超过3年期限。
45、管理人是否有权要求撤销甲公司向乙公司的提前清偿行为?并说明理由。
答案解析:
管理人无权要求撤销甲公司向乙公司的提前清偿行为。根据规定,破产申请受理前1年内债务人提前清偿的未到期债务,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已经到期,管理人请求撤销该清偿行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该清偿行为发生在破产申请受理前6个月内,且债务人有破产原因的除外。
46、管理人是否应当准许丙公司取回生产设备?并说明理由。
答案解析:
管理人应当准许丙公司取回生产设备。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出卖人已将买卖标的物向作为买受人的债务人发运,债务人尚未收到且未付清全部价款的,出卖人对在运途中标的物主张了取回权但未能实现,在买卖标的物到达管理人后,出卖人向管理人主张取回的,管理人应予准许。本题中,丙在运输中积极主张了取回权,虽未能实现,但在买卖标的物到达管理人后,丙公司向管理人主张取回的,管理人应予准许。
47、王某是否有权以出资期限尚未届满为由拒绝补缴出资?并说明理由。
答案解析:
王某无权以出资期限尚未届满为由拒绝补缴出资。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
四、案例分析题
A公司向B公司购买一批货物,为支付货款,A公司向B公司签发一张以甲银行为承兑人的汇票,并在买卖合同中约定:“A公司向B公司签发的汇票不得转让”。甲银行作为承兑人在汇票上签章。
B公司收到汇票后,为支付装修款将其背书转让给C公司,并在汇票上注明“不得转让”。C公司为支付房屋租金,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D公司。D公司又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E公司,用于购买货物。后E公司未向D公司交付符合约定质量的货物,构成违约。由于当地突发特大洪水,E公司为捐款赈灾,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红十字会。
汇票到期后,红十字会向甲银行提示付款。甲银行以A公司账户余额不足为由拒绝付款。红十字会遂向前手追索。D公司以E公司违约为由拒绝向红十字会承担票据责任。A公司和B公司均以汇票不得转让为由拒绝向红十字会承担票据责任。E公司向红十字会承担责任后,向D公司追索。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48、A公司以“汇票不得转让为由拒绝向红十字会承担票据责任”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A公司的主张不成立。根据规定,票据行为必须在票据(票据正面、背面或者粘单)上进行记载,才可能产生票据法上的效力。如果在票据之外另外以书面形式记载有关事项,即使其内容和票据有关,也不发生票据上的效力。本题中,“汇票不得转让”约定于买卖合同中,而未记载于票面上,不产生票据效力。
答案解析:
A公司的主张不成立。根据规定,票据行为必须在票据(票据正面、背面或者粘单)上进行记载,才可能产生票据法上的效力。如果在票据之外另外以书面形式记载有关事项,即使其内容和票据有关,也不发生票据上的效力。本题中,“汇票不得转让”约定于买卖合同中,而未记载于票面上,不产生票据效力。
49、B公司是否应当承担票据责任?并说明理由。
答案解析:
B公司不应承担票据责任。根据规定,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50、D公司以“E公司违约为由拒绝向红十字会承担票据责任”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答案解析:
D公司的主张成立。根据规定,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或者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但持票人无对价取得票据或者持票人明知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的除外。本题中,票据是E公司向红十字会的捐款,红十字会属于无对价取得票据,D公司对抗E公司的事由可以向红十字会提出。
51、D公司是否应向E公司承担票据责任?并说明理由。
答案解析:
D公司不应向E公司承担票据责任。根据规定,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进行抗辩。本题中,E公司未向D公司交付符合约定质量的货物,构成违约,故D公司有权拒绝向E公司承担票据责任。
五、案例分析题
2021年1月5日,赵某向钱某表示希望借款100万元。钱某同意借款,但要求先扣除5万元利息,并且须为该笔借款提供抵押担保与保证担保。赵某愿以自有房屋A提供抵押,朋友孙某则愿提供保证。1月11日,赵某与钱某签订书面借款合同,约定:借款金额100万元,借期6个月,年利率10%,届期一次性偿还。同日,孙某与钱某签订书面保证合同,约定孙某就赵某届期未能偿还的全部借款本息承担保证责任,但未约定保证方式;同时,赵某与钱某就房屋A签订书面抵押合同,合同未禁止抵押人在抵押期间转让抵押物。次日,钱某扣除5万元利息后,向赵某汇款95万元,款项当日到达赵某账户。1月15日,赵某与钱某就房屋A办理抵押登记。
2021年5月25日,赵某欲将房屋以市价卖与李某,并将此事通知钱某,钱某未作回复。2021年6月2日,赵某与李某签订书面房屋买卖合同,并于当日办理过户登记。
赵某届期未能偿还钱某借款。钱某要求就房屋A实现抵押权,遭李某拒绝。钱某转而要求保证人孙某承担保证责任,孙某以享有先诉抗辩权为由予以拒绝。经赵某劝说,孙某同意承担保证责任,但在计算作为保证责任范围的本息金额时,各方发生分歧。分歧解决后,孙某将所有欠款偿还给钱某。事后,孙某向李某主张行使抵押权,遭李某拒绝。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52、赵某与钱某之间的借款合同何时成立?并说明理由。
答案解析:
赵某与钱某之间的借款合同于2021年1月12日成立。根据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本题中,钱某于1月12日向赵某汇款95万元且当日到账,此时,借款合同成立。
53、钱某对赵某出售房屋之通知未作回复是否影响李某取得房屋A所有权?并说明理由。
答案解析:
钱某对赵某出售房屋之通知未作回复不影响李某取得房屋A所有权。根据规定,①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本题中,赵某与钱某未约定禁止或限制转让抵押房屋A,赵某在转让前通知了抵押权人钱某,故赵某可以将房屋A转让。同时,赵某与李某签订书面房屋买卖合同并办理过户登记,因此,李某取得了房屋A的所有权。
54、钱某是否有权就房屋A实现抵押权?并说明理由。
答案解析:
钱某有权就房屋A实现抵押权。根据规定,抵押期间,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所以,当赵某届期不能偿还钱某借款时,钱某有权就房屋A实现抵押权。
55、什么是先诉抗辩权?孙某是否享有先诉抗辩权?并说明理由。
答案解析:
①先诉抗辩权是指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
②孙某享有先诉抗辩权。根据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本题中,孙某与钱某签订的书面保证合同中未约定保证方式,所以孙某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故孙某享有先诉抗辩权。
56、孙某须承担多少金额的保证责任?并说明理由。
答案解析:
孙某承担保证责任的金额是99.75万元。根据规定,①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②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本题中,实际借款数额为95万元,该笔借款半年的利率为5%,故实际借款本息为95+95×5%=99.75(万元)。
57、孙某是否有权向李某主张行使抵押权?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孙某有权向李某主张行使抵押权。根据规定,同一债权既有债务人自己提供的物的担保,又有第三人提供的担保,承担了担保责任或者赔偿责任的第三人,主张行使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的担保物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本题中,对于钱某的债权,既有债务人(赵某)以自有房屋A设定的抵押担保,又有第三人(孙某)提供的保证,因此,承担了保证责任的孙某,有权主张行使债权人(钱某)对债务人(赵某)享有的抵押权,该抵押权的效力不因抵押财产转让而受到影响。综上,孙某有权向李某主张行使抵押权。
答案解析:
孙某有权向李某主张行使抵押权。根据规定,同一债权既有债务人自己提供的物的担保,又有第三人提供的担保,承担了担保责任或者赔偿责任的第三人,主张行使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的担保物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本题中,对于钱某的债权,既有债务人(赵某)以自有房屋A设定的抵押担保,又有第三人(孙某)提供的保证,因此,承担了保证责任的孙某,有权主张行使债权人(钱某)对债务人(赵某)享有的抵押权,该抵押权的效力不因抵押财产转让而受到影响。综上,孙某有权向李某主张行使抵押权。
六、案例分析题
星美公司是上市公司,股本总额10亿元,控股股东晨亮集团持有该公司53%的股份。星美公司最近一期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为2.8亿元。
2019年1月21日,星美公司制订了优先股发行方案草案,计划通过公开发行优先股筹资1.5亿元,第一年采取5%的固定股息率,第二年起股息率参考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在3%至6%之间浮动。该方案未获董事会表决通过。
2020年3月26日,为整合行业资源,星美公司拟购买海蓝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河瀚公司的全部股权。此前经双方审计报告确认,河瀚公司与星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比为51%,营业收入比为21%,资产净额比为44%。
2021年6月,星美公司面临严重财务困难。豪鑫公司拟收购星美公司部分股份,并提出挽救星美公司的重组方案。该重组方案主要涉及星美公司出售部分资产以及豪鑫公司受让晨亮集团持有的星美公司33%的股份等事宜。
2021年6月16日,星美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部分资产出售方案。持股0.1%的自然人股东张某在表决时投了反对票,并在会后以此为由请求星美公司按照市场价格回购其所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星美公司拒绝。
之后,豪鑫公司拟以重组为由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免于以要约收购的方式增持星美公司股份。申请材料初稿显示,豪鑫公司拟承诺1年内不转让其在星美公司中所拥有的权益。
2021年7月21日,豪鑫公司向星美公司全体股东发出收购其部分股份的要约。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58、星美公司优先股发行方案草案中确定的筹资1.5亿元的计划,是否符合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并说明理由。
答案解析:
星美公司优先股发行方案草案中确定的筹资1.5亿元的计划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上市公司已发行的优先股不得超过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的50%,且筹集金额不得超过发行前净资产的50%,已回购、转换的优先股不纳入计算。本题中,星美公司本次拟发行的优先股筹资额1.5亿元超过了星美公司发行前净资产(2.8亿元)的50%。
59、星美公司优先股发行方案草案中确定的股息率是否符合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并说明理由。
答案解析:
星美公司优先股发行方案草案中确定的股息率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上市公司公开发行优先股应当在公司章程中规定采取固定股息率。本题中,星美公司优先股发行方案草案中确定的股息率在第二年起为浮动股息率。
60、星美公司购买海蓝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河瀚公司的全部股权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并说明理由。
答案解析:
星美公司购买海蓝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河瀚公司的全部股权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规定,上市公司及其控股或控制的公司购买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1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题中,河瀚公司与星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比为51%,因此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61、星美公司拒绝张某的股份回购请求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答案解析:
星美公司拒绝张某的股份回购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公司可以收购本公司股份。本题中,张某仅针对公司资产出售方案决议持异议,不属于法定“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的情形,故张某不能请求公司回购其股份。
62、申请材料初稿中的“豪鑫公司拟承诺1年内不转让其在星美公司中所拥有的权益”内容,是否符合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申请材料初稿中的“豪鑫公司拟承诺1年内不转让其在星美公司中所拥有的权益”内容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上市公司面临严重财务困难,收购人提出的挽救公司的重组方案取得该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且收购人承诺3年内不转让其在该公司中所拥有的权益的,收购人可以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本题中,豪鑫公司拟承诺1年内不转让其在星美公司中所拥有的权益不符合约定。
答案解析:
申请材料初稿中的“豪鑫公司拟承诺1年内不转让其在星美公司中所拥有的权益”内容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上市公司面临严重财务困难,收购人提出的挽救公司的重组方案取得该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且收购人承诺3年内不转让其在该公司中所拥有的权益的,收购人可以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本题中,豪鑫公司拟承诺1年内不转让其在星美公司中所拥有的权益不符合约定。
63、豪鑫公司向星美公司全体股东发出部分股份收购要约是否符合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并说明理由。
答案解析:
豪鑫公司向星美公司全体股东发出部分股份收购要约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收购人拟通过协议方式收购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超过30%的,超过30%的部分,应当改以要约方式进行;但如果符合免于发出要约规定,收购人可以免于发出要约。符合前述规定情形的,收购人可以履行其收购协议;不符合前述规定情形的,在履行其收购协议前,应当发出全面要约。本题中,豪鑫公司拟受让晨亮集团持有的星美公司33%的股份,因此,豪鑫公司应当向星美公司全体股东发出全面要约,豪鑫公司向星美公司全体股东发出收购其部分股份的要约不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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