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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人: 人逝花落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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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经济法》真题

一、单选题

1、下列关于法律规范与法律条文关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法律规范等同于法律条文

B 法律规范是法律条文的表现形式

C 法律条文的内容除法律规范外,还包括法律原则等法律要素

D 法律规范与法律条文一一对应

答案解析:

        选项A、B表述错误,法律规范不同于法律条文。法律条文是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法律规范是法律条文的内容;

        选项C表述正确,法律规范是法律条文的主要内容,但法律条文还可能包含其他法律要素,如法律原则等;

        选项D表述错误,法律规范与法律条文不是一一对应的,一项法律规范的内容可以表现在不同法律条文甚至不同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中,同样,一个法律条文中也可以反映若干法律规范的内容。

        综上,本题应选C。

2、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条件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既可以是人的行为,也可以是自然现象

B 既可以是将来事实,也可以是过去事实

C 既包括约定事实,也包括法定事实

D 既可以是确定发生的事实,也可以是不确定发生的事实

答案解析:

        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条件,可以是自然现象、事件,也可以是人的行为(选项A)。但它应当具备下列特征:(1)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事实,过去的事实不得作为条件(选项B);(2)必须是将来不确定的(选项D);(3)条件应当是双方当事人约定的(选项C);(4)条件必须合法;(5)条件是可能发生的事实。

        综上,本题应选A。

3、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物的种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海域属于不动产

B 文物属于禁止流通物

C 金钱属于非消耗物

D 牛属于可分物

答案解析:

        选项A表述正确,物可以分为动产与不动产,不可移动或如果移动将会损害其价值的物为不动产,包括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地上定着物;

        选项B表述错误,物可以分为流通物、限制流通物与禁止流通物,文物属于限制流通物;

        选项C表述错误,物可以分为消耗物与非消耗物,消耗物是指依其性质只能一次性使用或者让与之物,金钱属于以让与为目的的消耗物;

        选项D表述错误,物可以分为可分物与不可分物,可分物是不因分割而变更其性质或减损其价值的物,如米,酒等,反之,如牛、汽车等则属于不可分物。

        综上,本题应选A。

4、朋友6人共同出资购买一辆小汽车,未约定共有形式,且每人的出资额也不能确定。部分共有人欲对外转让该车。为避免该转让成为无权处分,在没有其他约定的情况下,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同意转让的共有人至少应当达到的人数是(  )。

A 4人

B 3人

C 6人

D 5人

答案解析:

        (1)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2)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本题中,未约定共有形式且不能确定各自出资额,故应视为按份共有且对汽车份额等额享有;

        (3)按份共有中,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应当经占份额2/3以上(≥2/3)的按份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本题中,朋友6人等额享有该汽车,故同意转让的共有人至少应当达到的人数是6×2/3=4(人)。

         综上,本题应选A。

5、甲、乙双方签订买卖合同,约定甲支付货款一周后乙交付货物。甲未在约定日期付款,却请求乙交货。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对于甲的请求,乙可行使的抗辩权是(  )。

A 不安抗辩权

B 先诉抗辩权

C 不履行抗辩权

D 先履行抗辩权

答案解析:

        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甲)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乙)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综上,本题应选D。

6、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法定抵销权性质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支配权

B 请求权

C 抗辩权

D 形成权

答案解析:

        抵销分为法定抵销和约定抵销,其中法定抵销强调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时,任何一方可提出抵销;约定抵销强调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抵销。法定抵销中的抵销权在性质上属于“形成权”,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抵销的效果自通知到达对方时生效。

        综上,本题应选D。

7、【该题涉及的知识点新大纲已删除】境外甲私募基金与境内乙有限责任公司拟合作设立丙有限合伙企业,在境内经营共享充电宝项目。其中,甲为有限合伙人,乙为普通合伙人。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设立丙有限合伙企业须遵守的相关规定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甲出资的货币应当是人民币

B 应当由乙负责办理审批手续

C 应当向商务主管部门申请设立登记

D 应当领取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营业执照

答案解析:

        该题涉及的知识点新大纲已删除

8、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国有企业不能成为合伙人

B 非法人组织不能成为合伙人

C 公益性社会团体可以成为合伙人

D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可以成为合伙人

答案解析: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所谓普通合伙人,是指在合伙企业中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依法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选项A表述正确,选项C表述错误,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即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但是可以成为有限合伙人,需要注意的是,仅有限合伙企业存在有限合伙人,本题前提条件为普通合伙企业,限定在普通合伙人身份;

        选项B表述错误,合伙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选项D表述错误,普通合伙人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因此,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综上,本题应选A。

9、某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甲因个人借款,拟将其合伙财产份额质押给债权人乙。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为使该质押行为有效,同意质押的合伙人人数应当是(  )。

A 超过全体合伙人的1/2

B 超过全体合伙人的2/3

C 超过全体合伙人的3/4

D 全体合伙人

答案解析:

        普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

        综上,本题应选D。

10、某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甲死亡,其未成年子女乙、丙是其全部合法继承人。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乙、丙因继承甲的财产份额自动取得合伙人资格

B 乙、丙可以继承甲的财产份额,但不能成为合伙人

C 应解散合伙企业,清算后向乙、丙退还甲的财产份额

D 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乙、丙可以成为有限合伙人

答案解析:

        普通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该合伙人的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1)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2)全体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业应当将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该继承人。

        综上,本题应选D。

11、甲、乙、丙三人拟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甲在搬运为公司购买的办公家具时,不慎将丁撞伤。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对丁的侵权责任承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若公司成立,则由公司自动承受该侵权责任

B 若公司未成立,丁仅能请求甲承担该侵权责任

C 无论公司是否成立,该侵权责任应由甲、乙、丙共同承担

D 若公司未成立,丁应先向甲请求赔偿,不足部分再由乙、丙承担

答案解析:

        发起人如因设立公司而对他人造成损害的,公司成立后应自动承受该侵权责任;公司未成立的,受害人有权请求全体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或者无过错的发起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有过错的发起人追偿。

        选项A表述正确,选项C表述错误,甲因设立公司将丁撞伤,若公司成立,则由公司承担侵权责任;

        选项B、D表述错误,若公司未成立,则丁有权请求甲、乙、丙全体或者部分承担侵权责任。

        综上,本题应选A。

12、甲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7年1月5日。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乙以其名下的一套房产出资。乙于1月7日将房产交付公司,但未办理权属变更手续。5月9日,股东丙诉至人民法院,要求乙履行出资义务。5月31日,人民法院责令乙于10日内办理权属变更手续。6月6日,乙完成办理权属变更手续。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乙享有股东权利的起始日期是(  )。

A 1月5日

B 1月7日

C 5月31日

D 6月6日

答案解析:

        出资人以房屋、土地使用权或者需要办理权属登记的知识产权等财产出资,已经交付公司使用但未办理权属变更手续的,如果出资人在人民法院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办理了权属变更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已经履行了出资义务;出资人主张自其实际交付财产给公司使用时享有相应股东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本题中,乙在法院责令的期限内完成权属变更手续,则乙交付财产给公司使用时即享有股东权利,即乙享有股东权利的起始日期是1月7日。

        综上,本题应选B。

13、甲盗用乙的身份证,以乙的名义向丙公司出资。乙被记载于丙公司股东名册,并进行了工商登记,但直至出资期限届满仍未履行出资义务。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出资责任承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甲承担出资责任

B 乙承担出资责任

C 甲、乙对出资承担连带责任

D 乙首先承担出资责任,不足部分再由甲补足

答案解析:

        冒用他人名义出资并将该他人作为股东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冒名登记行为人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被冒名登记的股东承担补足出资责任或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的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本题中,甲盗用乙的身份证,以乙的名义出资,应当由甲承担出资责任。

        综上,本题应选A。

14、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以超过股票票面金额的价格发行股份所得的溢价款,应当列为(  )。

A 未分配利润

B 盈余公积金

C 资本公积金

D 法定公积金

答案解析:

        资本公积金是直接由资本原因形成的公积金,股份有限公司以超过股票票面金额的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所得的溢价款以及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列入资本公积金的其他收入,应当列为公司“资本公积金”。

        综上,本题应选C。

15、甲上市公司上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额为50亿元人民币。甲公司拟为乙公司提供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6亿元,并经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甲公司章程规定,单笔对外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甲公司披露该笔担保的最早时点应当是(  )。

A 甲公司董事会就该笔担保形成决议时

B 甲公司股东大会就该笔担保形成决议时

C 证券交易所核准同意甲公司进行担保时

D 甲公司与乙公司的债权人签订保证合同时

答案解析:

        对外提供重大担保构成重大事件。上市公司应当在最先发生的以下任一时点,及时履行重大事件的信息披露义务:(1)董事会或者监事会就该重大事件形成决议时(选项A);(2)有关各方就该重大事件签署意向书或者协议时;(3)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知悉该重大事件发生时。

        综上,本题应选A。

16、【该题涉及的知识点新大纲已删除】某上市公司2013年5月发行5年期公司债券1000万元、3年期公司债券1500万元。2017年1月,该公司鉴于到期债券已偿还且具备再次发行债券的其他条件,计划再次发行公司债券。经审计,确认该公司2016年12月末净资产额为9000万元。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该公司此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最高限额是(  )。

A 3600万元

B 2700万元

C 2600万元

D 1700万元

答案解析:

该题涉及的知识点新大纲已删除。

17、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免于申报的破产债权是(  )。

A 税收债权

B 社会保障债权

C 职工劳动债权

D 对债务人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

答案解析:

        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请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债权确认诉讼。

        综上,本题应选C。

18、A公司因急需资金,将其作为收款人的一张已获银行承兑的商业汇票背书转让给B公司。汇票票面金额为50万元,B公司向A公司支付现金42万元作为取得该汇票的对价。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A公司背书行为效力及其理由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背书行为有效,因为A公司是票据权利人

B 背书行为有效,因为该汇票已获银行承兑

C 背书行为无效,因为B公司支付的对价过低

D 背书行为无效,因为B公司无权办理票据贴现业务

答案解析:

        在我国,票据贴现属于国家特许经营业务,只有经批准的金融机构才有资格从事票据贴现业务。其他组织与个人从事票据贴现业务,可能要承担行政法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背书转让行为无效,贴现款和票据应当相互返还。本题中,由于B公司没有资格从事票据贴现业务,因此A公司的背书行为无效。

        综上,本题应选D。

19、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在选择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企业管理者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所享有的权限是(  )。

A 任免企业的经理、副经理

B 任免企业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和监事

C 向企业的股东会或股东大会提出董事、监事人选

D 任免企业的财务负责人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答案解析:

        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对管理者的任免范围:(1)国有独资企业:任免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2)国有独资公司:任免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监事会主席和监事;(3)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向股东会、股东大会提出董事、监事人选。

        综上,本题应选C。

20、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负责审核国家出资企业的增资行为。其中,因增资致使国家不再拥有所出资企业控股权的,须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报特定主体批准。该特定主体是(  )。

A 本级人民政府

B 上级人民政府

C 上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D 国家出资企业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

答案解析: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规定,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负责审核国家出资企业的增资行为。其中,因增资致使国家不再拥有所出资企业控股权的,须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综上,本题应选A。

21、根据我国反垄断执法机构的职责分工,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工作的机构是(  )。

A 商务部

B 国家工商总局

C 国家发展改革委

D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答案解析: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

        综上,本题应选D。

22、【该题涉及的知识点新大纲已删除】下列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组织形式和组织结构的表述中,符合涉外投资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 合营企业的组织形式可以为有限责任公司,也可以为合伙企业或股份有限公司

B 合营企业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是其最高权力机构

C 总经理是合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D 合资股份公司的组织结构应按照《公司法》关于股份公司组织结构的规定办理

答案解析:

该题涉及的知识点新大纲已删除。

23、【该题涉及的知识点新大纲已删除】根据涉外投资法律制度的规定,境外公司股东以股权作为支付手段并购境内公司的,该境外公司及其管理层最近一定年限内应未受到监管机构的处罚。该一定年限是(  )。

A 1年

B 2年

C 3年

D 4年

答案解析:

该题涉及的知识点新大纲已删除。

24、根据对外贸易法律制度的规定,负责决定征收反倾销税的机构是(  )。

A 商务部

B 财政部

C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D 国家税务总局

答案解析:

        根据对外贸易法律制度的规定,征收反倾销税,由商务部提出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商务部的建议作出决定,由商务部予以公告,海关自公告规定实施之日起执行。

        综上,本题应选C。

二、多选题

25、下列各项中,属于法人的有(  )。

A 北京大学

B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C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D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答案解析:

        法人分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1)营利法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选项C)和其他企业法人等;(2)非营利法人:事业单位(选项A)、社会团体(选项D)、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3)特别法人:特定的机关法人(选项B)、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

        综上,本题应选ABCD。

26、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提起诉讼是中断诉讼时效的法定事由。下列各项中,与提起诉讼具有同等效力,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有(  )。

A 申请强制执行

B 申请仲裁

C 在诉讼中主张抵销

D 申请追加当事人

答案解析:

        下列事项均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选项B)具有同等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1)申请支付令;(2)申请破产、申报破产债权;(3)为主张权利而申请宣告义务人失踪或者死亡;(4)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诉前临时禁令等诉前措施;(5)申请强制执行(选项A);(6)申请追加当事人或者被通知参加诉讼(选项D);(7)在诉讼中主张抵销(选项C)。

        综上,本题应选ABCD。

27、赠与合同履行后,受赠人有特定忘恩行为时,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合同。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此类忘恩行为的有(  )。

A 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亲属的合法权益

B 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的合法权益

C 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D 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答案解析: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选项B);(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选项D);(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选项C)。 

       选项A不符合题意,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近亲属(而非亲属)的合法权益,赠与人才可以撤销赠与。

        综上,本题应选BCD。

28、甲、乙和丙设立某普通合伙企业,从事餐饮服务,2017年6月5日,甲退伙;6月10日,丁入伙。6月9日,合伙企业经营的餐厅发生卡式燃气炉灼伤顾客戊的事件,需要支付医疗费用等总计45万元,经查,该批燃气炉系当年4月合伙人共同决定购买,其质量不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该合伙企业支付30万元赔偿后已无赔偿能力。现戊请求合伙人承担其余15万元赔偿责任。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应承担赔偿责任的合伙人有(  )。

A 甲

B 乙

C 丙

D 丁

答案解析:

        选项A符合题意,普通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题中,发生事故的燃气炉系当年4月合伙人共同决定购买,其质量不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当时甲是普通合伙人,应当对此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选项B、C符合题意,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题中,乙、丙作为普通合伙人,应当对合伙企业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选项D符合题意,普通合伙人入伙,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题中,丁作为新入伙的合伙人,应当对入伙前合伙企业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综上,本题应选ABCD。

29、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限合伙人的行为中,视为执行合伙事务的有(  )。

A 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退伙

B 参与决定转让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

C 对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D 参与决定合伙企业为第三人提供担保

答案解析:

        有限合伙人的下列行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1)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选项A);(2)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选项C);(3)参与选择承办有限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4)获取经审计的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5)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查阅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6)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向有责任的合伙人主张权利或者提起诉讼;(7)执行事务合伙人怠于行使权利时,督促其行使权利或者为了本企业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8)依法为本企业提供担保。

        选项A、C不符合题意,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

        选项B、D符合题意,视为执行合伙事务,注意区分为本企业提供担保与为第三人提供担保,前者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后者视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综上,本题应选BD。

30、甲有限责任公司未设董事会,股东乙为执行董事。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在公司章程无特别规定的情形下,乙可以行使的职权有(  )。

A 召集股东会会议

B 决定公司的投资计划

C 决定聘任公司经理

D 决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答案解析:

        选项A符合题意,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属于董事会职权,故乙有权召集股东会会议。

        选项B不符合题意,董事会有权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而非“投资计划”);决定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是股东会的职权,故乙无权决定公司的投资计划。

        选项C符合题意,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属于董事会职权,故乙有权决定聘任公司经理。

        选项D不符合题意,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属于股东会的职权,故乙无权决定公司利润分配方案。

        综上,本题应选AC。

31、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情形有(  )。

A 拟变更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B 发行人不能按期支付本息

C 担保物发生重大变化

D 发行人拟增加注册资本

答案解析:

      存在下列情形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按规定或约定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1)拟变更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选项A);(2)拟修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3)拟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或者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4)发行人不能按期支付本息(选项B);(5)发行人减资、合并等可能导致偿债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需要决定或者授权采取相应措施;(6)发行人分立、被托管、解散、申请破产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7)保证人、担保物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选项C);(8)发行人、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债券总额10% 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9)发行人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发行人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需要依法采取行动的;(10)发行人提出债务重组方案的;(11)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综上,本题应选ABC。

32、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证券大宗交易系统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 目前只有上海证券交易所建立了大宗交易系统

B 大宗交易的交易规模超过市场平均交易规模

C 协议大宗交易本质上属于协商交易,盘后定价大宗交易属于集中交易

D 目前大宗交易的交易方式从“撮合交易”向“协商交易”发展

答案解析:

        选项A表述错误,上海和深圳两个证券交易所均从2002年开始建立大宗交易制度;

        选项B表述正确,大宗交易,一般是指交易规模(包括交易的数量和金额)非常大,超过市场的平均交易规模,因而采用与通常交易方式不同的交易模式;

        选项C表述正确,协议大宗交易本质上属于协商交易,盘后定价大宗交易属于集中交易;

        选项D表述错误,大宗交易的本质其实是针对大额买卖实行协议(定价)转让,因此大宗交易最初始的表现形式就是交易对手方的事先锁定和价格的协商。但是,目前大宗交易出现如下发展趋势:交易对手从“特定对手方”向“无特定对手方”发展;交易方式从“协商交易”向“撮合交易”发展。

        综上,本题应选BC。

33、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国内信用证(简称信用证)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 国内信用证是以人民币计价、不可撤销的跟单信用证

B 国内信用证适用于国内企事业单位之间的货物和服务贸易

C 国内信用证可以用于转账结算,可以支取现金

D 国内信用证不得部分转让

答案解析:

        选项A、B表述正确,选项D表述错误,国内信用证是以人民币计价、不可撤销的跟单信用证,可转让信用证可以全部或部分转让,但只能转让一次;

        选项C表述错误,我国的信用证只能用于转账结算,不得支取现金。

        综上,本题应选AB。

34、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时应遵循的原则有(  )。

A 政企分开

B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C 不干预企业依法自主经营

D 社会公共管理职能与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分开

答案解析: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政企分开、社会公共管理职能与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分开、不干预企业依法自主经营”的原则,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

        综上,本题应选ACD。

35、下列关于《反垄断法》适用范围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 只要行为人是我国公民或境内企业,无论该行为是否发生在境内,均应适用《反垄断法》

B 只要垄断行为发生在境内,无论该行为是否对境内市场竞争产生排除、限制影响,均应适用《反垄断法》

C 只要垄断行为对境内市场竞争产生排除、限制影响,无论该行为是否发生在境内,均应适用《反垄断法》

D 只要行为人是我国公民或境内企业,无论该行为是否对境内市场竞争产生排除、限制影响,均应适用《反垄断法》

答案解析:

        选项A、D表述错误,虽然行为人是我国公民或境内企业,但如果该行为发生在境外,而对境内的市场竞争无任何影响,该行为不适用《反垄断法》;

        选项B表述正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济活动中的垄断行为,适用《反垄断法》,遵循属地原则;

        选项C表述正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垄断行为,对境内市场竞争产生排除、限制影响的,适用《反垄断法》,遵循效果原则。

        综上,本题应选BC。

36、【该题涉及的知识点新大纲已删除】为消除经营者集中对竞争造成的不利影响,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在批准集中时附加业务剥离的条件。下列关于业务剥离的表述中,符合反垄断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

A 剥离受托人可以是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是自然人

B 剥离受托人的报酬由剥离义务人支付,监督受托人的报酬由反垄断执法机构支付

C 在受托剥离中,剥离受托人有权以无底价方式出售剥离业务

D 监督受托人不得披露其在履职过程中向反垄断执法机构提交的各种报告及相关信息

答案解析:

该题涉及的知识点新大纲已删除。

37、【该题涉及的知识点新大纲已删除】根据涉外投资法律制度的规定,外国投资者以股权作为支付手段并购境内公司的,所涉及的境内外公司的股权应符合特定条件。下列各项中,属于该特定条件的有(  )。

A 股东合法持有并依法可以转让

B 无所有权争议

C 没有设定质押及任何其他权利限制

D 境外公司股权如挂牌交易的,最近3年交易价格稳定

答案解析:

该题涉及的知识点新大纲已删除。

38、根据外汇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纳入外债管理的有(  )。

A 境外借款

B 境外发债

C 国际融资租赁

D 外保内贷业务发生担保履约

答案解析:

        根据外汇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外债指境内机构对非居民承担的以外币表示的债务,包括境外借款、发行债券、国际融资租赁等。外保内贷业务发生担保履约的,金融机构可直接与境外担保人办理担保履约收款。境内债务人应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短期外债签约登记及相关信息备案手续,外汇局在外债签约登记环节对债务人外保内贷业务的合规性进行事后核查。

        综上,本题应选ABCD。

三、案例分析题

       A公司是一家拥有200多名职工的中型企业。自2015年年底开始,A公司生产经营停滞,无力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并持续拖欠职工工资。2017年1月,A公司20名职工联名向人民法院提出对A公司的破产申请,人民法院认为该20名职工无破产申请权,做出不予受理的裁定。

       2017年2月,A公司的债权人B银行向人民法院申请A公司破产,A公司提出异议称,A公司账面资产总额超过负债总额,并未丧失清偿能力。在此情形下,人民法院召集A公司和B银行代表磋商偿还贷款事宜,但A公司坚持要求B银行再给其半年还款缓冲期,争取恢复生产,收回货款后再清偿贷款,B银行则要求A公司立即清偿债务,双方谈判破裂。人民法院认为,A公司的抗辩异议不成立,于5日后做出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并指定了破产管理人。

       在管理人接管A公司、清理财产和债权债务期间,发生如下事项:

       (1)C公司欠A公司的20万元货款到期,C公司经理在得知A公司进入破产程序的情况下,因被A公司经理收买,直接将货款交付A公司财务人员。A公司财务人员收到货款后,迅速转交给A公司的股东。

       (2)A公司经管理人同意,向其债权人D公司清偿10万元债务,A公司此前为担保该笔债务而以市值50万元的机器设备设定抵押,也因此解除。

       管理人清理债权债务时还发现,A公司的部分财产已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发生的多宗民事诉讼案件中被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或者已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39、人民法院认为A公司20名职工无破产申请权,是否符合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人民法院认为A公司20名职工无破产申请权符合规定。根据规定,职工提出破产申请或破产清算申请应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会议多数决议通过。

答案解析:

                                                                         破产申请人


40、人民法院驳回A公司的抗辩异议,是否符合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人民法院驳回A公司的抗辩异议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债务人以其具有清偿能力或资产超过负债为由提出抗辩异议,但又不能立即清偿债务或与债权人达成和解的,其异议不能成立。本题中,A公司要求延长半年还贷,表明其不能立即清偿债务,双方谈判破裂,表明A公司未与债权人达成和解。

答案解析:

        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债权人提出的破产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并提交相关的证据资料。但存在下列情形时,债务人提出的异议不成立:

        ①债务人以其具有清偿能力或者资产超过负债为由提出异议,但又不能立即清偿债务或者与债权人达成和解的,其异议不能成立;

        ②债务人对债权人(申请人)是否享有债权提出异议时,如果法院有证据确定债权存在,且债务人没有相反证据和合理理由予以反驳的,其异议不成立;

        ③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债权的数额提出异议时,如果存在双方无争议的部分债权数额,且债务人对该数额的债务已经丧失清偿能力,则此项异议不影响人民法院对破产申请的受理;

        ④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权是否存在担保等提出异议,因其不影响破产原因的成立,故该异议不影响人民法院对破产申请的受理;

        ⑤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根据规定应从债务人财产中拨付,相关当事人以申请人未预先交纳诉讼费用为由,对破产申请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41、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C公司向A公司财务人员交付20万元货款的行为是否产生债务清偿效果?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C公司向A公司财务人员交付20万元货款的行为不产生债务清偿的效果。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如其故意违反法律规定向债务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使债权人受到损失的,不免除其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的义务。

答案解析:

                                                                    破产申请受理的效力


42、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A公司向D公司的清偿行为是否应当认定为无效?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A公司向D公司的清偿行为不应当认定为无效。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但是,债务人以其财产向债权人提供物权担保的,其在担保物市场价值内向债权人所作的债务清偿,不受上述规定限制。

答案解析: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6个月内,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但是,个别清偿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除外。

      为了保证正常的债务清偿秩序,法律规定了若干不可撤销的个别清偿,即个别清偿有效。

      ①债务人经诉讼、仲裁、执行程序对债权人进行的个别清偿有效。但是,债务人与债权人恶意串通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②对以自有财产设定担保物权的债权进行的个别清偿有效。但是,债务清偿时担保财产的价值低于债权额的除外。

      ③下列维系“生命”所必需的个别清偿有效:

      A.债务人为维系基本生产需要而支付水费、电费等;

      B.债务人支付劳动报酬、人身损害赔偿金;

      C.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其他个别清偿。

43、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A公司破产申请受理前人民法院对其部分财产所采取的保全措施以及强制执行程序,应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A公司)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

答案解析: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包括民事诉讼、行政处罚程序(如海关扣押)、刑事诉讼中公安、检察机关等采取的相关措施。具体内容如下表:

​​​​​​​​​​​​​​

四、案例分析题

      甲公司为支付货款,向乙公司签发一张以A银行为承兑人、金额为1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A银行作为承兑人在汇票票面上签章,甲公司的股东B公司在汇票上以乙公司为被保证人,进行了票据保证的记载并签章。甲公司将汇票交付给乙公司工作人员孙某。

      孙某将该汇票交回乙公司后,利用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疏漏,将汇票暗中取出,并伪造乙公司财务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与其相互串通的丙公司。丙公司随即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丁公司,用于支付房屋租金,丁公司对于孙某伪造汇票之事不知情。

      丁公司于汇票到期日向A银行提示付款。A银行在审核过程中发现汇票上的乙公司签章系伪造,故拒绝付款。丁公司遂向丙公司、乙公司和B公司追索,均遭拒绝。后丁公司知悉孙某伪造汇票之事,遂向其追索,亦遭拒绝。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44、丁公司能否因丙公司的背书转让行为而取得票据权利?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丁公司能够因丙公司的背书转让行为取得票据权利。根据规定,虽然丙公司系恶意取得汇票,不属于票据权利人,但是丁公司善意且无重大过失,且给付了相应对价,故可以取得票据权利。

答案解析:

                                                                   票据权利的善意取得


45、乙公司是否应当向丁公司承担票据责任?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乙公司不应向丁公司承担票据责任。根据规定,在假冒他人名义的情形下,被伪造人(乙公司)不承担票据责任。

答案解析:

                                                              票据伪造和变造的法律后果


46、B公司是否应当向丁公司承担票据责任?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B公司应当向丁公司承担票据责任。根据规定,票据上有伪造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在票据上真正签章的当事人(B公司),仍应对被伪造的票据的权利人(丁公司)承担票据责任。

答案解析:

                                                                                      票据保证


47、孙某是否应当向丁公司承担票据责任?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孙某无须向丁公司承担票据责任。根据规定,由于伪造人(孙某)没有以自己的名义在票据上签章,因此不承担票据责任。

答案解析:


五、案例分析题

      2016年4月4日,甲公司从乙银行借款80万元,用于购置A型号自行车1 000辆,借款期限自2016年4月4日至2016年6月4日,并以价值90万元的自有房屋一套为乙银行设定抵押,同时,乙银行与丙公司签订书面保证合同,约定丙公司为甲公司的借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因自行车价格上调,甲公司于4月5日,又向乙银行追加借款20万元,借款期限自2016年4月5日至2016年6月4日。丙公司对追加借款事项并不知情。

      4月7日,甲公司与自行车生产商丁公司正式签署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丁公司为甲公司提供A型号自行车1 000辆,总价100万元,甲公司应于4月9日、4月20日分别支付价款50万元,丁公司应于4月16日、4月27日分别交付A型号自行车500辆。”双方未就自行车质量问题作出约定。

      4月9日,甲公司向丁公司支付第一期自行车价款50万元。4月16日,丁公司交付A型号自行车500辆。甲公司在验货时发现该批自行车存在严重质量瑕疵,非经维修无法符合使用要求。4月18日,甲公司表示同意收货,但要求丁公司减少价款,被丁公司拒绝。理由是:第一,双方未就自行车的质量要求作出约定;第二,即使自行车存在质量问题,甲公司也只能就质量问题导致的损失要求赔偿。

      4月20日,丁公司请求甲公司支付第二期自行车价款50万元,甲公司调查发现,丁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可能没有能力履行合同,遂告知丁公司暂不履行合同并要求丁公司在15天内提供具有足够履约能力的保证,丁公司未予理会。

      5月6日,丁公司发函告知甲公司:如果再不付款,将向人民法院起诉甲公司违约。甲公司收到函件后,了解到丁公司经营状况继续恶化,便通知丁公司解除未交付的500辆自行车买卖合同。

      5月20日,甲公司隐瞒已受领的500辆自行车的质量瑕疵,将该批自行车以30万元卖与戊公司,约定6月30日付款交货。5月25日,庚公司告知甲公司,愿以35万元购买上述500辆自行车。5月30日,甲公司以自己隐瞒质量瑕疵为由,主张撤销与戊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

      6月4日,甲公司无力偿还乙银行两笔贷款,乙银行考虑到拍卖抵押房屋比较繁琐,遂直接要求丙公司还贷,被丙公司拒绝。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48、甲公司是否取得已受领自行车的所有权?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甲公司取得已受领自行车的所有权。根据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本题中,丁公司将其自行车交付与甲公司,甲公司受领,双方具有移转所有权的合意,故甲公司取得已受领自行车的所有权。

答案解析:

                                                                     物权变动的公示方式


49、甲公司是否有权要求减少价款?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甲公司有权要求减少价款。根据规定,当事人的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答案解析: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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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甲公司中止履行向丁公司支付第二期自行车价款的义务,是否构成违约?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甲公司中止履行向丁公司支付第二期自行车价款的义务,不构成违约。根据规定,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的,可能丧失履约能力时,有暂时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即享有不安抗辩权。

答案解析:

                                                             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51、甲公司是否有权就未交付的自行车解除合同?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甲公司有权就未交付的自行车解除合同。根据规定,当事人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本题中,甲公司已告知丁公司暂不履行合同并要求丁在15日内提供具有足够履约能力的保证,丁公司未予理会且经营状况继续恶化,故甲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答案解析:

                                                                           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52、甲公司是否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与戊公司买卖合同?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甲公司无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与戊公司买卖合同。根据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戊公司)”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答案解析:

        根据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戊公司)”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53、乙银行是否有权要求丙公司偿还第一笔贷款?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乙银行无权要求丙公司偿还第一笔贷款。根据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

答案解析:

        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

       (1)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

       (2)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

         ①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

         ②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54、乙银行是否有权要求丙公司偿还第二笔贷款?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乙银行无权要求丙公司偿还第二笔贷款。根据规定,债权人和债务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协商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内容,减轻债务的,保证人仍对变更后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加重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本题中,甲公司追加的第二笔贷款,未经丙公司书面同意且加重债务的,丙公司对此不承担保证责任。

答案解析:

        债权人和债务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协商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内容,减轻债务的, 保证人仍对变更后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加重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人和债务人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的履行期限,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不受影响。

六、案例分析题

        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于2017年3月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以下简称“IPO”)。2018年1月,中国证监会(以下简称“证监会”)接到举报称,甲公司的招股说明书中有财务数据造假行为。证监会调查发现,在甲公司IPO过程中,为减少应收账款余额,总会计师赵某经请示董事长钱某同意后,令公司财务人员通过外部借款、使用自有资金或者伪造银行单据等手段,制造收回应收账款的假象。截至2016年12月31日,甲公司通过上述方法虚减应收账款3.5亿元。

        证监会调查还发现:2017年12月,甲公司持股90%的子公司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的总经理孙某,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交代了其本人擅自挪用乙公司贷款5 600万元用于个人期货交易和偿还个人债务,导致5 000万元无法归还的违法事实。孙某的违法行为造成乙公司巨额损失。公安机关立案后,将案情通报甲公司董事长钱某,由于乙公司是甲公司的主要利润来源之一,故甲公司利润也因此遭受巨大减损。董事长钱某要求甲公司和乙公司的知情人员对孙某挪用公司资金案的情况严格保密。2018年1月,在未对孙某造成的巨额损失做账务处理的情况下(如果对该损失做账务处理,乙公司2017年底累计未分配利润应为负数),乙公司股东会会议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决议,向甲公司和另一股东丙公司分别派发股利4 500万元和500万元。2018年3月,甲公司收到乙公司支付的2017年度股利4 500万元。

        2018年8月1日,证监会认定:甲公司制造应收账款回收假象,在IPO申请文件中提供虚假财务数据,构成欺诈发行;甲公司未及时披露乙公司总经理孙某挪用公款一案的相关信息,构成上市后在信息披露文件中遗漏重大事项。为此,证监会决定对甲公司以及包括董事长钱某在内的7名董事、3名监事、总经理李某、总会计师赵某、甲公司保荐人等作出行政处罚。甲公司独立董事王某对证监会的处罚不服,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理由是:本人并不了解会计知识,无法发现财务造假。

        2018年9月20日,由于乙公司不能清偿其对丁银行的到期债务,丁银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认定甲公司通过违规分红抽逃出资,判令甲公司在4 500万元本息范围内对乙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2018年10月12日,已连续7个月持有甲公司1.01%股份的股东周某,直接以自己的名义,对包括董事长钱某在内的7名董事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7名被告赔偿甲公司因缴纳证监会罚款而产生的500万元损失。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55、甲公司应否对乙公司总经理孙某挪用公款事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甲公司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规定,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重大事件,可能对上市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上市公司应当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答案解析:

                                                                                      强制信息披露的内容 

​​​​​​​

56、甲公司独立董事王某的行政复议申请理由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王某的行政复议申请理由不成立。根据规定,能力不足、无相关职业背景不得单独作为不予处罚情形的认定。

答案解析:

                                           《虚假陈述行政责任规则》中的相关规定


57、丁银行请求人民法院认定甲公司抽逃出资,判令甲公司在4 500万元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人民法院是否应予支持?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根据规定,公司债权人可以请求抽逃出资的股东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并要求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本题中,乙公司明知公司发生重大亏损而不做账务处理,依据不符合事实的财务会计报表分配利润,属于制作虚假财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构成抽逃出资。因此,债权人丁银行有权要求甲公司在抽逃出资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答案解析:

                                                                  抽逃出资的认定及责任


58、对于周某直接以自己名义提起的诉讼,人民法院应否受理?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人民法院不应受理。根据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侵犯公司利益,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监事会收到股东的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题中,周某应先书面请求监事会,不能直接提起诉讼。

答案解析:

                                                                               股东代表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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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本文链接:2017《经济法》真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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