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选题
1、2020年度将以前年度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作为坏账损失核销,该损失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时,下列处理符合现行政策规定的是( )。
A 应向税务机关逐笔报送申请报告,经税务机关批准后扣除
B 不用向税务机关逐笔报送资料,也不需要将相关资料留存,申报后就可以扣除
C 应向税务机关逐笔报送,相关资料报税务机关备案后扣除
D 不用向税务机关逐笔报送资料,相关资料企业留存备查就可以扣除
答案解析:
自2017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企业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资产损失,仅需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不再报送资产损失相关资料。相关资料由企业留存备查。
综上,本题应选D。
2、房地产企业委托境外机构销售开发产品的,其支付境外机构的销售费用的扣除规定是( )。
A 该销售费用不包括佣金或手续费,可据实扣除
B 该销售费用包括佣金或手续费,可据实扣除
C 该销售费用包括佣金或手续费、且不超过委托销售收入10%的部分,可据实扣除
D 该销售费用不包括佣金或手续费、且不超过委托销售收入10%的部分,可据实扣除
答案解析:
房地产企业委托境外机构销售开发产品的,其支付境外机构的销售费用(含佣金或手续费)不超过委托销售收入10%的部分,准予据实扣除。
综上,本题应选C。
3、在行政诉讼中,不能作为定案证据的是( )。
A 以窃听手段获取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证明材料
B 勘验笔录
C 当事人的陈述
D 在我国境内办理法定证明手续的材料
答案解析:
《行政诉讼法》规定,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选项C不符合题意);鉴定意见;勘验笔录(选项B不符合题意)、现场笔录。
在行政诉讼中,以下证据不能作为定案根据:
①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收集的证据材料;
②以偷拍、偷录、窃听等手段获取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证据材料(选项A符合题意);
③以利诱,欺诈、胁迫、暴力等不正当的手段获取的证据材料;
④当事人超出取证期限提供的证据材料,包括原告、被告;
⑤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或者在港澳台地区形成的没有办理法定证明手续的材料(选项D不符合题意);
⑥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原件、原物,又无其他证据印证,且对方当事人不予认可的证据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
⑦被当事人或其他人做过技术处理而无法辨明真伪的;
⑧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证人提供的证言;
⑨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侵犯他人合法权益而取得的证据;
⑩不具备合法性和真实性的其他证据材料。
综上,本题应选A。
4、下列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中,既可以由纳税人一方扣除也可以由纳税人及其配偶按规定同时分别扣除的是( )。
A 赡养老人
B 婚后购置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
C 子女教育
D 继续教育
答案解析:
选项A不符合题意,赡养老人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①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选项B不符合题意,婚后购置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选项C符合题意,子女教育支出,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选项D不符合题意,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一般由本人扣除。但有一个例外,如果纳税人已经就业,并且正在接受本科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可以选择由纳税人的父母扣除,也可以由纳税人本人扣除。
综上,本题应选C。
5、纳税人首次申领增值税专用发票,无需办理的事项是( )。
A 审批发票领用数量
B 领购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
C 审批最高开票限额
D 缴纳发票保证金
答案解析:
纳税人在首次申请领用发票时,办理的主要涉税事项包括发票票种核定、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初始发行(选项B不符合题意)、发票领用等涉税事项。发票票种核定的内容包括纳税人领用发票的种类、最高开票限额(选项C不符合题意)、每次申领发票的数量(选项A不符合题意)和领用方式。
选项D符合题意,临时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外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填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对按规定需要领用经营地发票的,应在按要求提供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的前提下,向经营地税务机关领用。
综上,本题应选D。
6、下列不属于涉税专业服务法律关系变更的情形是( )。
A 由于客观原因需要延长完成协议时间
B 涉税服务人员未按涉税服务约定提供服务
C 委托项目发生变化
D 涉税服务人员发生变化
答案解析:
涉税专业服务的法律关系变更:
(1)委托项目发生变化(选项C不符合题意);
(2)涉税服务人员发生变化(选项D不符合题意);
(3)由于客观原因,需要延长完成协议时间的(选项A不符合题意)。
选项B符合题意,属于涉税专业服务的法律关系终止的情形。
综上,本题应选B。
7、下列关于纳税人权利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 经核准延期办理申报,在核准期限内无需办理税款入库手续
B 纳税人的陈述或申辩应有理有据,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无理申辩可加重处罚
C 纳税人认为税务机关的税务检查行为对其造成名誉损害,可要求税务行政赔偿
D 税务机关进行税务检查时未出示税务检查证的,纳税人可拒绝接受检查
答案解析:
项A说法错误,经核准延期办理申报、报送事项的,应当在税法规定的纳税期内按照上期实际缴纳的税额或者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预缴税款,并在核准的延期内办理税款结算。
选项B说法错误,纳税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决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如果纳税人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的行为合法,税务机关就不得对纳税人实施行政处罚;即使纳税人的陈述或申辩不充分合理,税务机关也会向纳税人解释实施行政处罚的原因。税务机关不会因纳税人的申辩而加重处罚。
选项C说法错误,当税务机关的职务违法行为给纳税人和其他税务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侵害时,纳税人和其他税务当事人可以要求税务行政赔偿。主要包括:一是纳税人在限期内已缴纳税款,税务机关未立即解除税收保全措施,使纳税人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失的;二是税务机关滥用职权违法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或者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不当,使纳税人或者纳税担保人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失的。
选项D说法正确,税务机关派出的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应当向纳税人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对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纳税人有权拒绝检查。
综上,本题应选D。
8、纳税人的下列业务中,属于会计应确认收入但增值税纳税义务尚未发生的是( )。
A 以预收款方式销售货物,款项已收到、货物尚未发出
B 委托他人代销货物,货物已交付受托方,尚未收到代销清单和销售款项
C 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发票已开具但货物尚未发出、款项尚未收取
D 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货物已交付购买方,但尚未到合同约定收款日期且未收款
答案解析:
选项A、B不符合题意,会计不应确认收入,增值税纳税义务也尚未发生。
选项C不符合题意,会计不应确认收入,增值税纳税义务已经发生。
选项D符合题意,会计应确认收入,增值税纳税义务尚未发生。
综上,本题应选D。
9、下列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经济行为是( )。
A 发生符合加计扣除的研究开发费用
B 存货计提跌价准备
C 营业外支出中列支非公益性捐赠
D 新购置的固定资产符合条件在税前一次性扣除
答案解析:
选项A、C不符合题意,属于永久性差异,不属于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规定的暂时性差异。
选项B不符合题意,资产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选项D符合题意,资产的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综上,本题应选D。
10、企业因取消原预定的运输服务而支付给运输企业的赔偿费,依据所附合同等相关资料,作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应是( )。
A 运输企业开具的加盖印章的收据
B 运输企业开具的“不征税”增值税普通发票
C 运输企业开具的“运输服务”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
D 企业自行填制的作为付款依据的内部凭证
答案解析:
发生非价外费用的违约金、赔偿费,解除劳动合同(辞退)补偿金、拆迁补偿费等非应税项目支出,取得盖有收款单位印章的收据或收款个人签具的收据、收条或签收花名册等单据,并附合同(如拆迁、回迁补偿合同)等凭据以及收款单位或个人的证照或身份证明复印件为辅证。
综上,本题应选A。
11、税务师事务所办理商事登记后,应当向( )办理行政登记。
A 省级税务机关
B 所在地注册税务师协会
C 主管税务机关
D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答案解析:
税务师事务所办理商事登记后,应当向省税务机关办理行政登记。
综上,本题应选A。
12、国务院办公厅、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中提出智慧税务建设的要求,下列对智慧税务要求表述不正确的是( )。
A 2025年实现税务执法、服务、监管与大数据智能化应用深度融合、高效联动、全面升级
B 2022年基本实现自然人税费信息“一人式”智能归集
C 2022年基本实现法人税费信息“一户式”智能归集
D 2025年基本实现税务机关信息“一局式”智能归集
答案解析:
加快推进智慧税务建设,2022年基本实现法人税费信息“一户式”(选项C表述正确)、自然人税费信息“一人式”智能归集(选项B表述正确),2023年基本实现税务机关信息“一局式”(选项D表述错误)、税务人员信息“一员式”智能归集,深人推进对纳税人缴费人行为的自动分析管理、对税务人员履责的全过程自控考核考评、对税务决策信息和任务的自主分类推送。2025年实现税务执法、服务、监管与大数据智能化应用深度融合、高效联动、全面升级(选项A表述正确)。
综上,本题应选D。
13、税务师接受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委托,指派有资质的涉税服务人员,依法对纳税义务人、扣缴义务人等纳税情况进行审查,并作出专业结论,属于( )业务。
A 专业税务顾问
B 税收策划
C 纳税情况审查
D 涉税鉴证
答案解析:
选项A不符合题意,专业税务顾问,是指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其涉税服务人员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就委托的特定涉税事项提供专项税务咨询服务或者为委托人提供长期税务顾问服务,通常需要进行专业调查,并针对客户需求出具专门报告或建议。
选项B不符合题意,税收策划,是指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其涉税服务人员依据国家税收政策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为满足委托人特定目标提供的税收策划方案和纳税计划。
选项C符合题意,纳税情况审查业务,是指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其涉税服务人员接受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委托,指派有资质的涉税服务人员,依法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等纳税情况进行审查并作出专业结论。
选项D不符合题意,涉税鉴证业务,是指鉴证人接受委托,按照税收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定,对被鉴证人涉税事项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鉴定和证明,并出具书面专业意见。
综上,本题应选C。
14、纳税人取得用于出口退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综合服务平台用途确认时误确认为申报抵扣,并已办理纳税申报。纳税人正确的处理方法为( )。
A 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实情况并调整用途后,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出口退税
B 已用途确认并申报抵扣进项税额,不再改为用于出口退税
C 已用途确认,不必再在增值税综合服务平台调整用途,可直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出口退税
D 该增值税专用发票既不用于申报抵扣进项税额,也不用于出口退税,应换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用途确认为用于出口退税
答案解析:
纳税人取得用于出口退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综合服务平台误操作进行用途确认后,需要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实情况并调整用途后,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出口退税。
综上,本题应选A。
15、经核准的合伙企业申请税务行政复议的,应该( )。
A 以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为申请人,并参加税务行政复议
B 以合伙企业为申请人,由全部合伙人一起参加税务行政复议
C 以合伙企业为申请人,由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代表企业参加税务行政复议
D 以合伙企业为申请人,由出资金额最大或合伙比例最高的合伙人代表企业参加税务行政复议
答案解析:
合伙企业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以核准登记的企业为申请人,由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代表该企业参加行政复议;其他合伙组织申请行政复议的,由合伙人共同申请行政复议。
综上,本题应选C。
16、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是指年度评价指标的得分在( )。
A 80分以上
B 90分以上
C 70分以上
D 60分以上
答案解析:
纳税信用级别设A、B、M、C、D五级。
A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90分以上的(选项B符合题意);
B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70分以上不满90分的;
C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40分以上不满70分的;
D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不满40分或者直接判级确定的;
未发生《信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所列失信行为的下列企业适用M级纳税信用:①新设立企业;②评价年度内无生产经营业务收入且年度评价指标得70分以上的企业。
综上,本题应选B。
17、纳税人取得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正确的会计处理是( )。
A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B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C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D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
答案解析:
自2019年4月1日起,试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制度。对同时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纳税人取得退还的留抵税额后,应相应调减当期留抵税额。即取得退还的留抵税额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
综上,本题应选C。
18、企业支付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的技术维护费用,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贷记的科目是( )。
A 营业外收入
B 管理费用
C 其他收益
D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答案解析:
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企业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允许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小规模纳税人应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等科目。
综上,本题应选B。
19、下列关于电子发票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 电子发票的纸质打印件入账时应加盖开具方的发票专用章
B 电子发票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C 电子发票的纸质打印件可以单独作为报销入账使用
D 纳税人取得的电子发票必须同时以纸质形式保存
答案解析:
选项A、C说法错误,纳税人如果需要以电子发票的纸质打印件作为报销入账归档依据的,应当根据财会〔2020〕6号文件第四条的规定,同时保存打印该纸质件的电子发票。
选项B说法正确,电子发票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选项D说法错误,按照财会〔2020〕6号文件第五条的规定,纳税人取得的电子发票,可不再另以纸质形式保存。
综上,本题应选B。
20、小规模纳税人发生的下列行为中,可以选择差额计税,并适用5%征收率的是( )。
A 提供旅游服务
B 提供劳务派遣服务
C 提供建筑服务
D 销售自建的不动产
答案解析:
选项A不符合题意,小规模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选择差额纳税,适用3%的征收率。
选项B符合题意,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选项C不符合题意,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差额纳税,适用3%的征收率。
选项D不符合题意,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建的不动产不能差额纳税。
综上,本题应选B。
二、多选题
21、下列关于税务司法鉴定服务的说法正确的有( )。
A 鉴定人符合有关条件、经人民法院许可,可采用出庭以外的方式作证
B 税务师事务所不得接受刑事诉讼活动中犯罪嫌疑人的委托
C 税务司法鉴定事项可以包括民事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涉税争议事项
D 委托人提出要求鉴定人回避的,鉴定人应当回避
E 鉴定人可自行向诉讼当事人及其委托人调查取证
答案解析:
选项A说法正确,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许可,鉴定人可以通过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视听资料和庭外调查等方式作证: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不能出庭;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不能出庭;因人身安全受到重大威胁不能出庭;有其他正当理由不能出庭。
选项B说法正确,在刑事诉讼活动中,税务师事务所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代理人的委托。
选项C说法正确,税务司法鉴定业务鉴定事项的范围包括:具体税种纳税义务的发生与税款缴纳情况;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认证、抵扣情况;其他可以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的开具与抵扣情况;获取国家减税、免税、退税、出口退税情况;民事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涉税争议事项;其他在诉讼活动中需要进行鉴定的涉税事项。
选项D说法错误,鉴定人自行提出回避的,由其所属的税务师事务所决定;委托人要求鉴定人回避的,应当向该鉴定人所属的税务师事务所提出,由税务师事务所决定。
选项E说法错误,鉴定人不得违反规定会见诉讼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
综上,本题应选ABC。
22、下列社会保险费中,应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本人共同缴纳的有( )。
A 基本医疗保险
B 工伤保险
C 失业保险
D 基本养老保险
E 生育保险
答案解析:
选项B、E不符合题意,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缴纳主体是用人单位,职工个人不缴纳。
综上,本题应选ACD。
2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申报抵扣进项税额的,下列处理符合现行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的有( )。
A 虽能重新取得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准予抵扣进项税额,仍应从抵扣之日起至重新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报抵扣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金
B 因不能抵扣而依法追缴的已抵扣税款,从抵扣之日起至追缴入库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金
C 因不能抵扣而依法追缴的已抵扣税款,不以偷税行为处以罚款
D 不能重新取得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准抵扣进项税额
E 能重新取得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准予抵扣进项税额
答案解析:
选项A、B不符合规定,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被依法追缴已抵扣税款的,不属于《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情形,不适用“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的规定。
选项C符合规定,购货方与销售方存在真实的交易,且没有证据表明购货方知道销售方提供的专用发票是以非法手段获得的(即善意取得发票的),对购货方不以偷税或者骗取出口退税论处。
选项D、E符合规定,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能重新取得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准许其抵扣进项税款;如不能重新取得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准其抵扣进项税款或追缴其已抵扣的进项税款。
综上,本题应选CDE。
24、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其涉税服务人员存在下列情形,应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或予以约谈;逾期不改正的,由税务机关降低信用等级或纳入信用记录,暂停受理其所代理的涉税业务的有( )。
A 使用税务师事务所名称未办理行政登记的
B 未按涉税专业服务相关业务规范执业,出具虚假意见的
C 未按照业务信息采集要求报送从事涉税专业服务有关情况的
D 拒不配合税务机关检查、调查的
E 利用服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答案解析: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其涉税服务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或予以约谈;逾期不改正的,由税务机关降低信用等级或纳入信用记录,暂停受理所代理的涉税业务(暂停时间不超过6个月);情节严重的,由税务机关纳入涉税服务失信名录,予以公告并向社会信用平台推送,其所代理的涉税业务,税务机关不予受理:
①使用税务师事务所名称未办理行政登记的(选项A符合题意);
②未按照办税实名制要求提供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和从事涉税服务人员实名信息的;
③未按照业务信息采集要求报送从事涉税专业服务有关情况的(选项C符合题意);
④报送信息与实际不符的;
⑤拒不配合税务机关检查、调査的(选项D符合题意);
⑥其他违反税务机关监管规定的行为。
税务师事务所有第①项情形且逾期不改正的,省税务机关应当提请市场监管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选项B、E不符合题意,属于由税务机关列为重点监管对象的情形。
综上,本题应选ACD。
25、下列专栏应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借方反映的有( )。
A 待抵扣进项税额
B 销项税额抵减
C 进项税额转出
D 减免税款
E 转出多交增值税
答案解析:
应交税费明细科目在账户设置上采用了多栏式账户的方式,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账户中的借方和贷方各设了若干个专栏加以反映。具体内容如下表所示:
综上,本题应选BD。
26、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发生下列税收违法行为,应处以相关税费50%以上5倍以下罚款的有( )。
A 抗税
B 偷税
C 逃避追缴欠税
D 应扣未扣税款
E 骗取出口退税
答案解析:
选项A不符合题意,抗税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依照相关规定,情节轻微、未构成犯罪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拒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以拒缴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选项B符合题意,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选项C符合题意,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以欠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选项D不符合题意,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选项E不符合题意,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骗取的退税款,并处骗取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综上,本题应选BC。
27、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中,无需并入职工教育经费,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据实扣除的有( )。
A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职工培训费
B 高新技术企业的职工培训费
C 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的职工培训费
D 航空企业实际发生的乘务训练费
E 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的职工培训费
答案解析:
选项A、B不符合题意,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选项C、E符合题意,2012年4月2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明确规定,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软件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应单独进行核算并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选项D符合题意,自2011年7月1日起,航空企业实际发生的飞行员养成费、飞行训练费、乘务训练费、空中保卫员训练费等空勤训练费用,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可以作为航空企业运输成本在税前扣除。
综上,本题应选CDE。
28、下列人员的劳务报酬所得中,适用累计预扣法按七级累进税率计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的有( )。
A 保险营销员的佣金
B 证券经纪人的佣金
C 房产中介员的佣金
D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报酬
E 企业形象代表的报酬
答案解析:
扣缴义务人向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支付佣金收入时,应按照《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规定的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
综上,本题应选AB。
29、下列房屋附属设备与配套设施无论会计上是否单独核算,都应计入房屋原值缴纳房产税的有( )。
A 给排水设施
B 分体式空调
C 消防设备
D 地下停车场
E 智能化楼宇设备
答案解析:
(1)凡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如给排水(选项A符合题意)、采暖、消防(选项C符合题意)、中央空调(选项B不符合题意)、电气及智能化楼宇设备(选项E符合题意)等,无论在会计核算中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都应计入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
(2)选项D符合题意,对于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如房屋的地下室、地下停车场、商场的地下部分等,应将地下部分与地上房屋视为一个整体,按照地上房屋建筑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综上,本题应选ACDE。
30、下列税种属于由税务系统负责征收管理的有( )。
A 购进车辆的车辆购置税
B 个人独资企业交的个人所得税
C 进口货物的关税
D 进口消费品应交的消费税
E 境内销售应交的增值税
答案解析:
进口环节的增值税和消费税(选项D不符合题意)、关税(选项C不符合题意)和船舶吨税由海关负责征收管理,其他税种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
综上,本题应选ABE。
三、主观简答题
请简述个人直接转让限售股和通过合伙企业转让限售股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的处理、计税依据和申报。
31、请简述个人直接转让限售股和通过合伙企业转让限售股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的处理、计税依据和申报。
正确答案:
(1)个人直接转让限售股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的处理、计税依据和申报。
①个人转让金融商品,免征增值税。
②个人转让限售股取得的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以每次限售股转让收入,减除限售股原值和合理税费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一般由证券机构扣缴税款。
(2)个人通过合伙企业转让限售股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的处理、计税依据和申报。
①合伙企业转让金融商品,应缴纳增值税。金融商品转让,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合伙企业自行申报缴纳增值税。
②合伙企业取得限售股转让收入扣除限售股计税基础和合理税费后的余额计算经营所得。计算合伙企业经营所得时,对外投资发生的融资利息支出允许按税法规定的标准准予扣除。
合伙企业取得的所得采取“先分后税”的原则,按规定分配给合伙人后,个人合伙人对分得的经营所得,按照“经营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案解析:
详见解析。
四、主观简答题
税款优先的方式有哪些。
32、税款优先的方式有哪些。
正确答案:
(1)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纳税人欠缴的税款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抵押、质押或者纳税人的财产被留置之前的,税收优先于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执行。
(2)纳税人欠缴税款,同时又被行政机关决定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税收优先于行政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答案解析:
详见解析。
五、主观简答题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1月购入某市商铺,取得购房发票上记载金额420万元,契税完税凭证上注明当年缴纳契税12万元,个人中介费6.3万元,已经计提折旧。2021年3月卖出该商铺,取得含税销售收入630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该企业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征增值税;不考虑地方教育附加;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税率为0.5‰。
33、计算销售该商铺的增值税、印花税以及土地增值税。
正确答案:
(1)出售时应缴纳的增值税=(630-420)÷(1+5%)×5%=10(万元)。
(2)出售时应缴纳的印花税=630×0.5‰=0.315(万元)。
(3)不含税的应税收入=630-10=620(万元);
可扣除的房产原值及加计扣除金额=420×(1+5×5%)=525(万元);
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10×(7%+3%)=1(万元);
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12+0.315+1=13.315(万元);
扣除项目合计=525+13.315=538.315(万元);
增值额=620-538.315=81.685(万元);
增值率=81.685÷538.315×100%=15.17%,适用税率为30%,速算扣除系数为0,
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81.685×30%=24.51(万元)。
答案解析:
(1)一般纳税人转让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2)产权转移书据的计税依据,为产权转移书据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
(3)纳税人转让旧房及建筑物,凡不能取得评估价格,但能提供购房发票的,经当地税务部门确认,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可按发票所载金额并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计算扣除。计算扣除项目时“每年”是指按购房发票所载日期起至售房发票开具之日止,每满12个月计一年;超过一年,未满12个月但超过6个月的,可以视同为一年。
本题中,该房产持有期间为2016年1月至2021年3月,共计5年零2个月,按照5年加计扣除。
(4)对纳税人购房时缴纳的契税,凡能提供契税完税凭证的,准予作为“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予以扣除,但不作为加计5%的基数。
六、主观简答题
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违规建造了临时仓库,后被有关部门认定不符合城市规划,属于违法建设,要求该企业将其拆除。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34、未经批准建造的仓库,拆除之前是否缴纳房产税?
正确答案:
需要缴纳房产税。
征收房产税的房产,是以房屋形态表现的财产。房屋则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有墙或两边有柱),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房产税以在征税范围内的房屋产权所有人为纳税人。产权属国家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纳税;产权属集体和个人所有的,由集体单位和个人纳税。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综上所述,即使是违章建设,也是要照章缴纳房产税的。
答案解析:
详见解析。
35、被拆除时进项税额是否允许抵扣?
正确答案:
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不动产被依法拆除的情形,属于增值税中的“非正常损失”,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答案解析:
【提示】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丢失、霉烂变质,以及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货物或者不动产被依法没收、销毁、拆除的情形。
36、哪些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正确答案:
下列各项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1)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2)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3)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4)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5)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6)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7)购进的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8)纳税人接受贷款服务向贷款方支付的与该笔贷款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9)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答案解析:
详见解析。
37、损失在企业所得税税前能否扣除?
正确答案:
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纳税人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被有关部门处以的罚款,以及被司法机关处以的罚金和被没收财物造成的损失,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答案解析:
详见解析。
七、主观简答题
本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年9月财务部门收到的部分单据如下表所示:
38、请分别计算各报销事项中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正确答案:
(1)司机张某取得收费公路通行费电子普通发票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为18元;
(2)销售员李某取得三峡过闸通行费发票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3150÷(1+5%)×5%=150(元);
(3)副总方某报销的境内飞机行程单可以计算抵扣的进项税额=(1605+30)×2÷(1+9%)×9%=270(元);
(4)业务管理部赵某等5人报销的高铁票可以计算抵扣的进项税额=520×2×4÷(1+9%)×9%=343.49(元)。
答案解析:
(1)纳税人支付的道路通行费,按照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抵扣进项税额。
(2)纳税人支付的桥、闸通行费,暂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桥、闸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桥、闸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
(3)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提示】民航发展基金属于政府性基金,不计入航空运输企业的销售收入,不征收增值税。因此,民航发展基金不应纳入进项税额抵扣的范围。
(4)“国内旅客运输服务”,限于与本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员工,以及本单位作为用工单位接受的劳务派遣员工发生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公司聘请的培训机构讲师的高铁票不符合抵扣条件,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
39、写出相应会计分录。
正确答案:
(1)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差旅费 6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8
贷:银行存款 618
(2)会计分录:
借:销售费用 3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50
贷:银行存款 3150
(3)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差旅费 3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70
贷:银行存款 3370
(4)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差旅费 4856.51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43.49
贷:银行存款 5200
答案解析:
详见解析。
八、综合分析题
乙企业是一个销售设备的公司,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25%,2021年利润总额700万。2021年发生如下业务:
(1)企业销售设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3000万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2000万元。未开票收入(含税)2710万元。上述对应成本共计4600万元。
(2)投资收益贷方220万元,其中权益法核算投资收益40万元,成本法核算投资收益60万元,均投资于境内居民企业,持有时间满12个月;地方政府债券利息50万元;股权转让收益70万元,经核算,股权转让收入600万元,会计成本530万元,计税成本500万元。
(3)实际支付工资800万元,其中30万元为返聘工资。
(4)职工福利费150万元,其中,25万元为退休人员节日福利费,15万元为解聘职工的赔偿金。
(5)为企业高管支付年金10万元,全体职工支付补充医疗保险70万元。
(6)支付银行借款利息20万元,已经取得银行利息结算单据。
(7)业务招待费30万元。
(8)为创新产品进行了创新研发,发生费用20万元。
(9)三台设备通过市政府进行公益性捐赠,其中每台成本15万元,公允价值25万元。取得捐赠票据,注明允许税前扣除的费用合计75万元,2020年未扣完的公益性捐赠支出30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40、账面记载的投资收益应当分别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1)权益法核算的投资收益40万元,税法上不确认利息收入,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40万元;
(2)成本法核算的投资收益60万元,满足免税条件,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60万元;
(3)地方政府债券利息,免征企业所得税,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50万元;
(4)股权转让收益,应按计税成本扣除,税法收益100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0万元。
答案解析:
详见解析。
41、可税前扣除的工资总额是多少?
正确答案:
返聘工资可以扣除,可税前扣除的工资总额为800万元。
答案解析:
详见解析。
42、计入职工福利费应如何扣除?可税前扣除的职工福利费是多少?
正确答案: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退休人员节日福利费、辞退补偿金都不作为税法的福利费扣除。
税法口径的职工福利费=150-25-15=110(万元),福利费扣除限额=800×14%=112(万元),可税前扣除的职工福利费为110万元。
答案解析: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43、可税前扣除的年金,和补充医疗保险费是多少?为什么?
正确答案:
只为高管支付的年金不得税前扣除。
补充医疗保险扣除限额=800×5%=40(万元),实际发生70万元,补充医疗保险可以扣除40万元。
理由: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因此,企业为全体员工购买的符合规定的企业年金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如果仅为部分员工购买企业年金,不可以税前扣除。
答案解析:
【提示】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企业年金基金由企业缴费、职工个人缴费和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组成,实行完全积累,采用个人账户方式进行管理。
44、可税前扣除的银行利息是多少?为什么?
正确答案:
银行借款利息20万元不可以税前扣除。
理由:向银行金融企业借款发生的利息支出,在2018年7月1日前以该银行开具的银行利息结算单据,2018年7月1日后,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规定,银行发生了增值税应税行为取得的相应收入,必须向费用支付方开具相应的增值税发票,因此,利息支出需要取得增值税发票才能作为合规票据在税前列支。
答案解析:
详见解析。
45、可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是多少?
正确答案:
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1=30×60%=18(万元),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2=[3000+2000+2710÷(1+13%)+75]×5‰=37.37(万元),实际发生额为30万元,可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是18万元。
答案解析: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当年销售(营业)收入包括《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视同销售(营业)收入额。
46、可税前扣除的创新支出费用是多少?
正确答案:
创新支出费用=20+20×75%=35(万元)。
答案解析:
自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一般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47、计算2021年可税前扣除的公益性捐赠支出,结转到下年的支出是多少。可以结转到哪年?请填写A105070申报表。
正确答案:
捐赠扣除限额=700×12%=84(万元),2021年发生的捐赠支出=75×(1+13%)=84.75(万元),2021年捐赠扣除时,先扣除2020年未扣完的公益性捐赠支出30万元,然后扣除2021年发生的捐赠支出54万元(84-30),结转到下年的支出为30.75万元(84.75-54)。可结转到2024年之前扣除。
答案解析:
(1)企业当年发生以及以前年度结转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自2017年1月1日起,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以后3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结转扣除。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年度会计利润。
(2)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未在当年税前扣除的部分,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扣除,但结转年限自捐赠发生年度的次年起计算最长不得超过3年。企业在对公益性捐赠支出计算扣除时,应先扣除以前年度结转的捐赠支出,再扣除当年发生的捐赠支出。
(3)国家机关接受的非货币性资产捐赠,以其公允价值确认捐赠额。
九、综合分析题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营客货运输服务、仓储服务和收派服务,兼营旅游服务。请根据所列信息解答相关问题,涉及计算的列明计算过程,金额单位为万元,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资料一:
2020年所有服务项目销售额以及享受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如下表所示:
其中旅游服务采用差额计税方法时,可以扣除的支付给其他单位的住宿费、餐饮费以及其他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等合计金额为310万元。
资料二:
2021年1月,相关服务项目收入情况如下表所示:
其中旅游服务采用差额计税方法时,可以扣除的支付给其他单位的住宿费、餐饮费以及其他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等合计金额为28万元。已知2021年1月共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12万元,相关采购支出无法划分具体用途,但确定与旅游服务无关。
甲公司对按政策规定可以选择使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均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旅游服务采用差额征税方法;2021年1月份期初无留抵税额和上期末加计抵减额余额。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48、根据资料一,甲公司2020年度旅游服务全部免征增值税,客运、货运、收派部分免征增值税,政策依据是什么?
正确答案:
自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旅游服务属于生活服务,可以全部免征增值税。客运、货运和收派服务中的“公共交通”运输部分,以及收派服务中的“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收派部分可以免征增值税。
答案解析:
【提示】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49、根据资料一,甲公司2020年生活性服务业和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取得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例是多少?甲公司2021年度是否可以享受加计抵减政策进项税额优惠?可以享受的比例是多少?
正确答案:
甲公司2020年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取得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例
=(460+950+430-310)÷(720+790+460+950+430-310)×100%=50.33%;
甲公司2020年生活性服务业取得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例
=(430-310)÷(720+790+460+950+430-310)×100%=3.95%;
甲公司2021年度可以享受加计抵减政策。可以享受的加计抵减的比例是10%。
答案解析:
(1)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其中,纳税申报销售额包括一般计税方法销售额,简易计税方法销售额,免税销售额,税务机关代开发票销售额,免、抵、退办法出口销售额,即征即退项目销售额。适用增值税差额征收政策的,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2)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或单纯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50、根据资料二,甲公司在按照规定享受免税待遇和加计抵减的情况下,2021年1月应缴纳的增值税是多少?
正确答案:
一般计税方法销售额=(55-20+65-15)÷(1+9%)=77.98(万元),
简易计税方法销售额=(34+66-36)÷(1+3%)=62.14(万元),
简易计税销售额+免税销售额(不含生活服务)=62.14+20+15+36=133.14(万元),
全部的销售额(不含生活服务)=77.98+133.14=211.12(万元),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12×133.14÷211.12=7.57(万元),
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12-7.57=4.43(万元),
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上期末加计抵减额余额+当期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当期调减加计抵减额=4.43×10%=0.44(万元),
抵减前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77.98×9%-4.43=2.59(万元),大于0.44,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可全额从抵减前的应纳税额中抵减。
2021年1月应缴纳的增值税=77.98×9%-4.43-0.44+62.14×3%=4.01(万元)。
答案解析:
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12万元,与旅游服务无关。因此在计算不可抵扣的进项税额额,全部的销售额不包含生活服务(旅游服务)的销售额。
51、根据资料二,甲公司享受免税和放弃免税在发票开具方面有哪些不同?
正确答案:
享受免税,除另有规定外,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放弃免税,全部增值税应税行为均应按照适用税率或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答案解析:
详见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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