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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人: 青衫烟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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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Z201050 建设工程债权制度

一、单选题

1、债权与物权不同,债权是(    )。

A 绝对权

B 相对权

C 所有权

D 使用权

答案解析:

债权与物权不同,物权是绝对权,而债权是相对权。

考点:债的内容。

2、在施工合同中,就支付工程款而言,债权人和债务人分别是(    )。

A 施工单位、建设单位

B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

C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D 监理单位、施工单位

答案解析:

施工合同债是发生在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之间的债。施工合同的义务主要是完成施工任务和支付工程款。对于完成施工任务,建设单位是债权人,施工单位是债务人;对于支付工程款则相反。

考点:债的内容。

3、债权相对性理论的内涵不包括(    )。

A 债权主体的相对性

B 债权内容的相对性

C 债权责任的相对性

D 债权客体的相对性

答案解析:

该题主要考察的是:债权相对性理论的内涵。债权相对性理论的内涵,可以归纳为以下三个方面:(1)债权主体的相对性;(2)债权内容的相对性;(3)债权责任的相对性。

考点:债的内容。

4、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人主张自己的权利,债务人也只需向享有该项权利的特定人履行义务,即债的(    )。

A 相对性

B 绝对性

C 专有性

D 地域性

答案解析:

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人主张自己的权利,债务人也只需向享有该项权利的特定人履行义务,即债的相对性。

考点:债的概念。

5、《民法通则》规定,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按照法律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    )关系。

A 买卖

B 权利和义务

C 借款

D 赠与

答案解析:

《民法通则》规定,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按照法律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考点:债的概念。

6、下列关于债的表述,正确的是(   )。

A 债权只有通过当事人的约定才能产生

B 债权为相对权,权利人义务人都只能是特定之人

C 在施工合同中,建设单位是债权人,施工单位是债务人

D 建筑物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债的基本法律关系。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按照法律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债是特定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人主张自己的权利,债务人也只需向享有该项权利的特定人履行义务,即债的相对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施工合同的义务主要是完成施工任务和支付工程款。对于完成施工任务,建设单位是债权人,施工单位是债务人;对于支付工程款,则相反。

考点:债的概念。

7、施工合同的义务主要是完成施工任务和支付工程款。对于完成施工任务,建设单位是(   ),施工单位是(   )。

A 债权人,债权人

B 债务人,债务人

C 债权人,债务人

D 债务人,债权人

答案解析:

施工合同的义务主要是完成施工任务和支付工程款。对于完成施工任务,建设单位是债权人,施工单位是债务人。

考点:建设工程债的常见种类。

8、没有法律关系和合同关系,施工员李某账户里突然接到银行的一笔存款,银行可依据(    )之债,要求返还。

A 合同

B 侵权

C 不当得利

D 无因管理

答案解析: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上或者合同上的依据,有损于他人利益而自身取得利益的行为。由于不当得利造成他人利益的损害,因此在得利者与受害者之间形成债的关系。得利者应当将所得的不当利益返还给受损失的人。

考点:不当得利。

9、在债的发生依据中,既未受人之托,也不负有法律规定的义务,而自觉为他人管理事务或提供服务的行为属于(    )。

A 无权代理

B 不当得利

C 侵权行为

D 无因管理

答案解析:

该题主要考察的是:无因管理的定义。无因管理,是指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没有法律上的特定义务,也没有受到他人委托,自觉为他人管理事务或者提供服务。A选项无权代理是指行为人不具有代理权,但以他人的名义与第三人进行法律行为。B选项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上或者合同上依据,有损于他人利益而自身取得利益的行为。C选项侵权行为,是指公民或法人没有法律依据而侵害他人的财产权利或人身权利的行为。根据各选项定义此题选D。

考点:不当得利。

10、某材料供应商出售给某施工单位500t钢材,该施工单位持提货单去对方的仓库取货,但是仓库发货员误将550t的钢材给施工单位装车,该情形构成了(    )。

A 合同之债

B 侵权之债

C 无因管理之债

D 不当得利

答案解析:

该题主要考察的是: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上或者合同上依据,有损于他人利益而自身取得利益的行为。由于不当得利造成他人利益的损害,因此在得利者与受害者之间形成债的关系。得利者应当将所得的不当利益返还给受损失的人。不当得利产生的债被称为不当得利之债。本题中材料供应商出售给施工单位500t钢材,而发货员却误发了550t,多发出的50t钢材没有法律或合同依据,造成了供应商利益的损害,而施工单位则获得了50tq钢材的利益,因此施工单位与材料供应商之间构成了不当得利之债,施工单位应将所得的不当利益返还给材料供应商。

考点:不当得利。

11、乙材料供货商误将本应该发给丙施工单位的钢筋,误发给了甲施工单位,甲单位对乙材料供货商误发的钢筋进行了专人管理,并提供了材料保护,则(    )可以要求无因管理之债。

A 乙对丙

B 丙对甲

C 甲对乙

D 丙对乙

答案解析:

无因管理是指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没有法律上的特定义务,也没有受到他人委托,自觉为他人管理事务或提供服务。无因管理在管理人员或服务人员与受益人之间形成了债的关系。

考点:无因管理;。

12、甲施工单位对乙材料供货商误发的钢筋进行了专人管理,并提供了材料保护,则可以向乙材料供货商要求(     )。

A 合同

B 侵权

C 不当得利

D 无因管理

答案解析:

无因管理是指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没有法律上的特定义务,也没有受到他人委托,自觉为他人管理事务或提供服务。

考点:无因管理。

13、(    )是指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没有法律上的特定义务,也没有受到他人委托,自觉为他人管理事务或提供服务。

A 合同

B 侵权

C 不当得利

D 无因管理

答案解析:

无因管理是指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没有法律上的特定义务,也没有受到他人委托,自觉为他人管理事务或提供服务。

考点:无因管理。

14、甲单位家属区新建工程项目通宵施工,施工噪声严重影响职工休息,构成侵权之债。此债中债权人是(    )。

A 甲单位

B 施工单位

C 行政监管部门

D 甲单位职工

答案解析:

《民法通则》规定,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按照法律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

考点:侵权。

15、某施工企业进行爆破施工时,不慎将临近一住宅墙体震裂,该施工企业与住宅居民因 (      )产生了债权债务关系。【2012】

A 合同

B 侵权行为

C 不当得利

D 无因管理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侵权行为的概念合同是指民事主体之间关于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本题中施工企业与住宅居民之间事先无任何法律关系,缺乏合同所需要的双方合意。则A选项不正确。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或合同根据,有损于他人而取得的利益。本题中施工企业没有法律或合同根据损害住宅居民而使其获利,故C选项不正确。无因管理,是指既未受人之托,也不负有法律规定的义务,而是自觉为他人管理事务的行为,与本题不符,D选项不正确。B选项的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不法侵害他人的财产权或人身权的行为,符合本题情形。

考点:侵权。

16、承包商乙在施工合同的履行中拖延工期2个月,给发包人甲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则发包人甲可向乙公司主张(    )之债。

A 合同

B 侵权

C 不当得利

D 无因管理

答案解析:

该题主要考察的是:建设工程债产生的根据。在当事人之间因产生了合同法律关系,也就是产生了权利义务关系,便设立了债的关系。合同产生的债称为合同之债。建设工程债的产生,最主要的也是合同。施工合同的订立,会在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之间产生债。本题中承包商乙是在施工合同的履行中给发包人甲造成了损失,故甲乙之间存在合同法律关系,是合同之债。B选项侵权,是指公民或法人没有法律依据而侵害他人的财产权利或人身权利的行为。C选项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上或者合同上依据,有损于他人利益而自身取得利益的行为。D选项无因管理,是指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没有法律上的特定义务,也没有受到他人委托,自觉为他人管理事务或者提供服务。依据定义B、C、D显然与题目情形不符。

考点:合同。

17、引起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关系发生的最主要、最普遍的依据是(    )。

A 合同

B 侵权

C 不当得利

D 无因管理

答案解析:

在当事人之间因产生了合同法律关系,也就是产生了权利义务关系,便设立了债的关系。任何合同关系的设立,都会在当事人之间发生债权债务的关系。合同引起债的关系,是债发生的最主要、最普遍的依据。合同产生的债被称为合同之债。

考点:合同。

18、未进行不动产登记而使得不动产物权的转让行为不生效,则当事人应由此承担(      )责任。【2013】

A 侵权

B 违约

C 不当得利

D 无因管理

答案解析:

考查合同之债与侵权之债、不当得利之债、无因管理之债的识别从本题题干上看“…使得不动产物权的转让行为不生效…”,说明当事人双方曾经就不动产的转让达成过合意,即双方发生过要约及承诺,订立过一个不动产转让的合同;“未进行不动产登记…”,说明有一方当事人未按照双方达成的合意(不动产转让合同)履行,此行为将产生合同之债,应承担违约责任。B项正确。

考点:合同。

19、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抛掷物品的人,这属于建设工程产生的(    )之债。

A 合同

B 侵权

C 无因管理

D 不当得利

答案解析:

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考点:建设工程债的产生。

20、甲公司按合同约定向乙公司提供 50 吨水泥,但乙公司在收货时发现水泥的数量实为55吨。于是乙公司一方面立即向甲公司发出通知,一方面派专人保管并组织车辆运回了多出的5吨水泥。就此,甲公司有义务向乙公司支付相关费用,这是基于(     )。

A 合同之债 

B 侵权之债

C 不当得利之债 

D 无因管理之债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建设工程债的产生。无因管理,是指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没有法律上的特定义务,也没有受到他人委托,自觉为他人管理事务或提供服务。

考点:建设工程债的常见种类。

二、多选题

21、甲建设单位获得了乙设计单位草拟的建筑设计方案后,遂以乙报价太高为由终止了合同订立谈判。后甲将该设计方案交给其他设计单位完成了设计文件。甲的行为(      )。【2013】

A 属于泄露或不正当使用商业秘密

B 构成违约行为

C 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D 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

E 构成侵权行为

答案解析:

考查缔约过失责任根据《合同法》第43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本题中甲公司在缔约磋商过程中,违背诚实信用原则不正当地使用乙公司商业秘密,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乙公司对自己的设计方案拥有著作权,甲未经乙同意擅自使用,构成侵权行为;E项正确。由于甲乙合同未成立,不应承担违约责任。

考点:侵权。

22、某施工单位与A材料供应商订立了材料买卖合同,却误将货款支付给B材料供应商,随后施工单位索要回货款支付给A供应商。关于本案中债的性质,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 向A供应商支付货款属于合同之债

B 向B供应商支付货款属于合同之债

C A、B供应商之间原本没有债的关系

D B供应商获得货款形成不当得利之债

E B供应商获得货款形成无因管理之债

答案解析:

(一)合同在当事人之间因产生了合同法律关系,也就是产生了权利义务关系,便设立了债的关系。任何合同关系的设立,都会在当事人之间发生债权债务的关系。合同引起债的关系,是债发生的最主要、最普遍的依据。合同产生的债被称为合同之债。(四)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上或者合同上的依据,有损于他人利益而自身取得利益的行为。由于不当得利造成他人利益的损害,因此在得利者与受害者之间形成债的关系。得利者应当将所得的不当利益返还给受损失的人。不当得利产生的债被称为不当得利之债。故选ACD。

考点:建设工程债的产生。

23、建设工程债产生的根据有(    )。

A 合同

B 侵权

C 不当得利

D 公正

E 无因管理

答案解析:

原文是建设工程债产生的根据有合同、侵权、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等,而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虽然,公证制度是国家司法制度的组成部分,但是,它并不产生债的关系。因此,正确选A、B、C、E。

考点:建设工程债的产生。

24、甲家旁边有一建筑工地正在施工。某日,一货车经过甲家门前,由于颠簸掉落货物一件,被甲拾得据为己有。其后,甲发现有利可图,遂在门前洒落许多砖石。次日,果然又拾得两袋车上颠落的货包。关于甲行为性质的说法,正确的有(    )。

A 侵权  

B 无因管理   

C 合同行为 

D 不当得利   

E 民事法律行为

答案解析:

甲起初拾得颠簸掉落的货物并据为已有,属于没有合同、法律根据而获利,并使他人利益受损的情况,构成不当得利;发现有利可图后在门前洒落许多砖石,从而次日拾得两袋车上颠落的货包,属于故意侵害他人财产权的侵权行为;

考点:建设工程债的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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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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