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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人: 浅唱

calendar2025-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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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涉税服务实务》真题答案及解析

一、单选题

1、下列企业纳税信用等级适用M级的是(  )。

A 新设立企业

B 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得分为95分的非新设立企业

C 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得分为85分的非新设立企业

D 评价年度内无生产经营业务收入且年度评价指标得分60分以下企业

解析:【喵呜刷题小喵解析】根据题目,我们需要找出适用M级纳税信用的企业。根据规定,新设立企业适用M级纳税信用,因此选项A是正确的。选项B和C的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得分都超过了70分,因此它们应该适用B级纳税信用,而不是M级。选项D虽然评价年度内无生产经营业务收入,但其年度评价指标得分需要达到70分以上才能适用M级纳税信用,而题目中给出的是60分以下,因此选项D不适用M级纳税信用。因此,正确答案是A。

2、被投资企业发生个人股东股权交易及转增股本事项后,应将股东及其股权变化情况、股权交易前原账面记载的盈余积累数额、转增股本数额及扣缴税款情况报告主管税务机关,报告时间为(  )。

A 当月15日内

B 次月30日内

C 次月15日内

D 当月30日内

解析:【喵呜刷题小喵解析】:根据题目描述,被投资企业发生个人股东股权交易及转增股本事项后,应将股东及其股权变化情况、股权交易前原账面记载的盈余积累数额、转增股本数额及扣缴税款情况报告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常识和税法规定,企业发生股权交易及转增股本等事项后,应在次月15日内报告相关情况。因此,选项C“次月15日内”是正确答案。

3、【该题涉及的知识点新大纲已删除】下列不属于税务师执业原则的是(  )。

A 依法涉税专业服务原则

B 公益性原则

C 独立公正原则

D 自愿委托原则

解析:【喵呜刷题小喵解析】:根据税务师执业原则的规定,税务师从事涉税专业服务活动必须遵循以下原则:自愿委托原则、依法涉税专业服务原则、独立公正原则以及维护国家利益和保护委托人合法权益原则。其中,公益性原则并不在税务师执业原则中。因此,选项B“公益性原则”是不属于税务师执业原则的,符合题目要求。

4、纳税人自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者其他存款账户之日起(  )日内,向税务机关报告全部账号。

A 30

B 10

C 45

D 15

解析:【喵呜刷题小喵解析】:根据《税收征管法》规定,纳税人自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者其他存款账户之日起15日内,向纳税人的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全部账号;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变化之日起15日内,向纳税人的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因此,正确答案为D选项,即15日。

5、按照法律、法规以及依据法律、法规制定的相关规定要求,对涉税事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出具鉴定和证明的涉税专业服务是(  )。

A 涉税鉴证

B 纳税申报代理

C 其他税务事项代理

D 纳税情况审查

解析:【喵呜刷题小喵解析】:按照法律、法规以及依据法律、法规制定的相关规定要求,对涉税事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出具鉴定和证明的涉税专业服务是涉税鉴证。纳税申报代理是指代理人按照税务部门的规定,在规定的期限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当期的全部或部分税金申报纳税事宜。其他税务事项代理是指代理人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委托,办理除税款申报、税款缴纳和税务登记等事项以外的服务活动,如申请减免税、退税、延期缴税、税务行政复议等。纳税情况审查是指税务师事务所接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委托,对其一定时期的纳税事项进行全面审查或专项审查,并就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是否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出具书面报告。因此,涉税鉴证是符合题目要求的选项。

6、下列税收违法行为中,可能构成犯罪的是(  )。

A 纳税人逃避缴纳税款

B 纳税人未按规定安装税控装置

C 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税款

D 纳税人拒绝提供有关资料

解析:【喵呜刷题小喵解析】:根据修订后的《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10%以上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30%以上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因此,选项A“纳税人逃避缴纳税款”可能构成犯罪。选项B:纳税人未按规定安装税控装置,选项C: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税款,选项D:纳税人拒绝提供有关资料,均不属于可能构成犯罪的税收违法行为。根据法律规定,纳税人未按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或者损毁或者擅自改动税控装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可根据情节轻重处以规定数额内的罚款;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罚款;纳税人提供虚假资料的,不如实反映情况或者拒绝提供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7、纳税人发生纳税义务时,应计入相关资产成本而不是“税金及附加”科目的税费是(  )。

A 房产税

B 城镇土地使用税

C 车船税

D 车辆购置税

解析:【喵呜刷题小喵解析】:本题考查的是纳税人发生纳税义务时,应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税费。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税都是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需要缴纳的税费,这些税费通常计入“税金及附加”科目。然而,车辆购置税是一种特殊的税费,当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时,需要缴纳车辆购置税。这种税费应计入相关资产成本,而不是计入“税金及附加”科目。因此,正确答案是D选项,即车辆购置税。

8、【该题涉及的知识点新大纲已删除】企业从关联方接受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投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这是对关联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实施(  )管理。

A 成本分摊协议

B 受控外国企业

C 预约定价安排

D 资本弱化

解析:【喵呜刷题小喵解析】:企业从关联方接受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投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这是对关联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实施资本弱化管理。资本弱化是指企业通过加大股权融资,减少债务融资的方式,降低企业的资产负债率,从而减少企业的财务风险和融资成本。由于债权性投资的利息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是可以扣除的,而权益性投资则不能,因此,当企业从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时,发生的利息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这实际上是对关联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实施资本弱化管理的一种方式。因此,正确选项为D,即资本弱化。

9、自2020年2月1日起,纳税人不得离线开具发票的是(  )。

A 2019年因未按期申报被税务机关处罚过的纳税人

B 纳税信用等级为M级的纳税人

C 曾取得过异常扣税凭证的纳税人

D 经税务局分析发现存在涉税风险的纳税人

解析:【喵呜刷题小喵解析】:根据题目信息,自2020年2月1日起,有两类纳税人不得离线开具发票。首先,经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大数据分析发现存在涉税风险的纳税人不得离线开具发票,这是选项D所描述的内容。其次,新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的纳税人,自首次开票之日起3个月内也不得离线开具发票,但题目中并未提及这一规定,因此不选。因此,正确答案为D,即经税务局分析发现存在涉税风险的纳税人。

10、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下列应税项目时,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作为销售额,不适用差额征税的是(  )。

A 金融商品转让

B 劳务派遣

C 出租不动产

D 将购买的房屋销售

解析:【喵呜刷题小喵解析】:根据增值税的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项目时,并非所有项目都适用差额征税。差额征税是指纳税人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规定可扣除的支付款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来计算增值税。选项A:金融商品转让,适用差额征税,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选项B:劳务派遣,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选择全额纳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题目中问的是不适用差额征税的,劳务派遣可以选择差额征税,因此不符合题意。选项C:出租不动产,小规模纳税人出租不动产,以取得的不含税价款为销售额,不适用差额征税,符合题意。选项D:将购买的房屋销售,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差额征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因此,也不符合题意。综上,正确答案为选项C:出租不动产。

11、税务机关对单价不超过(  )元的生活必需品不采取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措施。

A 10000

B 6000

C 8000

D 5000

解析:【喵呜刷题小喵解析】:根据规定,税务机关对单价不超过5000元的生活必需品不采取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措施。这是因为这些生活必需品对于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是必要的,而且如果对这些物品采取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可能会对他们的基本生活造成严重影响。因此,选项D“5000”是正确的答案。

12、下列机构中,不能从事涉税鉴证业务的是(  )。

A 律师事务所

B 会计师事务所

C 税务师事务所

D 咨询公司

解析:【喵呜刷题小喵解析】:根据题干描述,涉税鉴证业务应当由具有特定资质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从事。选项A、B、C分别代表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和税务师事务所,它们都是具有从事涉税鉴证业务资质的机构。而选项D咨询公司并不具备从事涉税鉴证业务的资质,因此不能从事涉税鉴证业务。因此,正确答案为D。

13、小规模纳税人缴纳当期应缴纳的增值税时,通过应交税费的(  )明细科目核算。

A 预交增值税

B 应交增值税

C 简易计税

D 未交增值税

解析:【喵呜刷题小喵解析】:小规模纳税人缴纳当期应缴纳的增值税时,通过应交税费的“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只需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不需要设置其他明细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多缴的增值税税额;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尚未缴纳的增值税税额。因此,选项B“应交增值税”是正确答案。

14、因纳税人计算错误导致少缴纳税款的,一般情况下,税务机关可以在(  )年内追征税款。

A 5

B 1

C 2

D 3

解析:【喵呜刷题小喵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3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5年。因此,一般情况下,税务机关可以在3年内追征税款,特殊情况下可以追征到5年。因此,正确答案为D。

15、【该题涉及的知识点新大纲已删除】关于个体工商户的所得税,应单独填报《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它主要依据(  )按月或按季填报。

A 应税所得表

B 留存利润表

C 小企业会计准则

D 资产负债表

解析:【喵呜刷题小喵解析】:根据题目描述,个体工商户的所得税需要单独填报《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根据税务规定,该申报表主要依据应税所得表按月或按季填报。因此,正确选项为A,即“应税所得表”。其他选项如留存利润表、小企业会计准则和资产负债表与题目描述不符。

16、下列专项附加扣除中,只能在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的是(  )。

A 子女教育

B 大病医疗

C 赡养老人

D 住房贷款利息

解析:【喵呜刷题小喵解析】:根据题目描述,我们需要找出只能在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的专项附加扣除。选项A“子女教育”、选项C“赡养老人”和选项D“住房贷款利息”均可以在预扣预缴税款时由扣缴义务人办理扣除,也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而选项B“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只能在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进行扣除,因此选项B符合题意。

17、税务行政复议申请期限是申请人在知道税务机关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  )日内。

A 60

B 15

C 30

D 45

解析:【喵呜刷题小喵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税务行政复议申请期限是申请人在知道税务机关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因此,选项A“60”是正确的答案。其他选项B、C、D均不符合法律规定。

18、下列关于消费税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 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于领用时纳税

B 委托方收回委托加工的已税消费品,以不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不再缴纳消费税

C 纳税人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应当分别核算,分别适用税率计算消费税

D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从高适用税率计算消费税

解析:【喵呜刷题小喵解析】:选项A说法错误,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缴纳消费税,于最终消费品销售时缴纳消费税;但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缴纳消费税。因此,选项A中的“于领用时纳税”是错误的。选项B说法正确,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受托方在交货时已代收代缴消费税,委托方将收回的应税消费品以不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为直接出售,不再缴纳消费税。这与选项B的描述一致。选项C说法错误,纳税人将适用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从高适用税率。而选项C中提到“应当分别核算,分别适用税率计算消费税”,这与实际规定不符。选项D说法错误,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销售额、销售数量的,从高适用税率。而选项D中提到“从高适用税率计算消费税”,并没有提及需要分别核算。因此,正确选项为B。

19、2020年1月,税务师在对某企业2019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进行预审时,发现企业将专项工程耗用材料列入“管理费用”科目,金额为100000元,企业账务处理为:

借:管理费用    100000

  贷:原材料      100000

该企业按月结算利润且2019年度决算报表尚未编制完成。其正确的调账分录是(  )。

A 借:在建工程    100000

  贷:管理费用       100000

B 借:在建工程    100000

  贷:本年利润       100000

C 借:在建工程    100000

  贷:原材料        100000

D 借:在建工程    1000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00000

解析:【喵呜刷题小喵解析】:对于该题目,首先我们要理解题目中描述的情况。题目中提到,税务师在预审时发现企业将专项工程耗用材料列入了“管理费用”科目,金额为100000元。这种错误处理会对企业的利润产生影响,因此需要进行调整。根据题目中的选项,我们需要找出正确的调账分录。A选项:借:在建工程 100000,贷:管理费用 100000。这个分录没有调整“本年利润”科目,因此不符合题目要求。B选项:借:在建工程 100000,贷:本年利润 100000。这个分录调整了“本年利润”科目,符合题目要求。C选项:借:在建工程 100000,贷:原材料 100000。这个分录没有调整“本年利润”科目,因此不符合题目要求。D选项:借:在建工程 100000,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00000。这个分录涉及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通常用于调整以前年度的错误,但题目中并没有明确说明是以前年度的错误,因此不符合题目要求。综上所述,正确的调账分录应该是B选项。因为在上一年度决算报表编制前发现错误,可以直接调整上一年度账项,对于影响利润的错账须一并调整“本年利润”科目核算的内容。因此,答案应该选择B。

20、下列关于税收优先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

A 税务机关征收税款,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B 纳税人欠缴税款,同时又被行政机关决定处以罚款的,税收优先于罚款

C 纳税人欠缴税款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抵押之前的,税收优先于抵押权执行

D 纳税人欠缴税款,同时又被行政机关没收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优先于税收

解析:【喵呜刷题小喵解析】:本题考查税收优先。选项A,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税务机关征收税款,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纳税人欠缴的税款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抵押、质押或者纳税人的财产被留置之前的,税收应当先于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执行”。所以选项A“税务机关征收税款,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的说法正确。选项B,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纳税人欠缴税款,同时又被行政机关决定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税收优先于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因此选项B“纳税人欠缴税款,同时又被行政机关决定处以罚款的,税收优先于罚款”的说法正确。选项C,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纳税人欠缴的税款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抵押、质押或者纳税人的财产被留置之前的,税收应当先于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执行**”。所以选项C“纳税人欠缴税款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抵押之前的,税收优先于抵押权执行”的说法正确。选项D,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纳税人欠缴税款,同时又被行政机关决定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税收优先于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因此选项D“纳税人欠缴税款,同时又被行政机关没收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优先于税收”的说法错误。

二、多选题

21、下列关于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 抵减前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的应纳税额等于零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全部结转下期抵减

B 抵减前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的应纳税额大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全部抵减

C 抵减前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的应纳税额等于零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不得结转下期抵减

D 加计抵减政策执行到期后,结余的加计抵减额可继续抵减至零为止

E 加计抵减政策执行到期后,结余的加计抵减额停止抵减

解析:【喵呜刷题小喵解析】:选项A说法正确,根据规定,抵减前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的应纳税额等于零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全部结转下期抵减。选项B说法正确,抵减前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的应纳税额大于零,且大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全额从抵减前的应纳税额中抵减。选项C说法错误,抵减前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的应纳税额等于零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全部结转下期抵减,而不是不得结转下期抵减。选项D说法错误,加计抵减政策执行到期后,纳税人不再计提加计抵减额,结余的加计抵减额停止抵减,而不是可继续抵减至零为止。选项E说法正确,加计抵减政策执行到期后,结余的加计抵减额停止抵减。综上,本题应选ABE。

22、涉税专业服务协议约定的服务期限届满且服务事项完成,委托关系自然终止,但委托方在代理期限内可单方终止代理行为的情形有(  )。

A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被注销资格

B 委托项目发生变化

C 涉税服务人员未按涉税专业服务协议的约定提供服务

D 涉税专业服务人员发生变化

E 涉税服务机构解体

解析:【喵呜刷题小喵解析】:根据题目描述,涉税专业服务协议约定的服务期限届满且服务事项完成后,委托关系自然终止。但在代理期限内,委托方可以单方终止代理行为,这需要满足特定的情形。首先,我们分析每个选项:A.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被注销资格。这意味着该机构不再具备从事涉税专业服务的资格,因此委托方有权单方终止代理行为。B. 委托项目发生变化。这一选项描述的是委托项目的情况发生变化,而不是代理行为本身的问题。通常,这种情况下双方应该协商对原订协议书进行修改和补充,而不是单方终止代理行为。C. 涉税服务人员未按涉税专业服务协议的约定提供服务。如果涉税服务人员未能按照协议约定提供服务,委托方有权单方终止代理行为。D. 涉税专业服务人员发生变化。这一选项描述的是涉税专业服务人员的情况发生变化,而不是代理行为本身的问题。同样,这种情况下双方应该协商对原订协议书进行修改和补充,而不是单方终止代理行为。E. 涉税服务机构解体。这意味着该机构已经解散或不再存在,因此委托方有权单方终止代理行为。综上所述,选项A、C和E是委托方在代理期限内可单方终止代理行为的情形。而选项B和D则不是。因此,正确答案是A、C和E。

23、在涉税专业服务中承担税收策划服务主要采取的方法有(  )。

A 减免税方法

B 税率或征收率差异方法

C 利用税法漏洞方法

D 延期纳税方法

E 不予征税方法

解析:【喵呜刷题小喵解析】:税收策划是涉税专业服务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其主要目的是通过合法的手段减少纳税人的税负。在税收策划中,有多种方法可以采用。根据题目给出的选项,我们可以逐一分析:A选项“减免税方法”是指通过合法的途径,减少或免除应纳税款的方法。这是税收策划中常见的一种方法。B选项“税率或征收率差异方法”是指利用不同税种、不同纳税人身份、不同地区的税率或征收率差异进行税收策划的方法。这也是税收策划中常见的一种方法。E选项“不予征税方法”是指利用税法的相关规定,使得某些收入或项目不纳入征税范围,从而减轻纳税人的税负。这也是税收策划中的一种有效方法。D选项“延期纳税方法”是指通过合法的手段,将应纳税款延期缴纳,从而减轻当前的税负压力。这也是税收策划中的一种重要方法。而C选项“利用税法漏洞方法”虽然听起来像是一种方法,但实际上并不符合税收策划的原则。税收策划应当遵循合法性、合理性和谨慎性的原则,不能利用税法的漏洞进行策划。综上所述,税收策划在涉税专业服务中主要采取的方法包括减免税方法、税率或征收率差异方法、不予征税方法和延期纳税方法。因此,正确答案为ABDE。

24、2022年度居民个人综合所得(无境外所得)在平时已依法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款的,无需办理年度汇算的情形有(  )。

A 纳税人年度汇算需要补税金额不超过600元的

B 纳税人年度汇算需要补税但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的

C 纳税人年度汇算需要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D 纳税人不申请年度汇算退税的

E 纳税人已预缴税款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的

解析:【喵呜刷题小喵解析】:根据题目,我们需要找出无需办理年度汇算的情形。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年度汇算:1. 纳税人年度汇算需要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选项B符合题意)。2. 纳税人年度汇算需要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选项C符合题意)。3. 纳税人已预缴税款与年度汇算应纳税额一致的(选项E符合题意)。4. 符合年度汇算退税条件但不申请退税的(选项D符合题意)。因此,选项B、C、D和E都是正确的答案。选项A“纳税人年度汇算需要补税金额不超过600元的”是不符合规定的,因为规定中是“不超过400元”,而不是“不超过600元”。所以,正确答案是BCDE。

25、对违反发票管理规定2次以上的单位和个人,税务机关可以公告纳税人发票违法的情况,公告内容包括(  )。

A 纳税人名称

B 经营内容

C 法定代表人姓名

D 纳税人识别号

E 经营地点

解析:【喵呜刷题小喵解析】:根据题目描述,对违反发票管理规定2次以上的单位和个人,税务机关可以公告纳税人发票违法的情况。公告内容通常包括纳税人的基本信息以及违法的具体情况。在给出的选项中,纳税人名称(选项A)、纳税人识别号(选项D)和经营地点(选项E)都是纳税人的基本信息,符合公告内容的一般要求。经营内容(选项B)和法定代表人姓名(选项C)在公告中并不常见,因为公告的主要目的是通知公众纳税人的违法行为,而不是详细展示其经营情况或个人信息。因此,正确答案是选项A、D和E。

26、环境保护税实行(  )的新型征管模式。

A 税务征收

B 企业申报

C 专业机构核定

D 环保协作

E 信息共享

解析:【喵呜刷题小喵解析】:环境保护税是一种新型税种,其征管模式与传统的税收征管有所不同。根据题目给出的选项,环境保护税实行“企业申报、税务征收、环保协作、信息共享”的新型征管模式。这种征管模式强调了企业的申报责任,税务部门的征收职责,环保部门的协作作用,以及信息共享的重要性。因此,选项A、B、D、E都是正确的答案。

27、下列属于税务行政复议受理范围的有(  )。

A 税务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行为

B 税务机关作出的税收保全措施

C 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

D 发票管理行为

E 税务机关发出的企业涉税风险提醒

解析:【喵呜刷题小喵解析】:根据税务行政复议的受理范围,我们可以逐一分析每个选项:A选项:税务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行为。根据税务行政复议的规定,税务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行为属于复议受理范围,因此A选项符合题意。B选项:税务机关作出的税收保全措施。税收保全措施是税务机关在税收征收过程中为保障税收的顺利执行而采取的措施,同样属于复议受理范围,因此B选项符合题意。C选项: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征税行为是税务机关根据税法规定,对纳税人进行税款征收的行为,也是复议受理范围的一部分,因此C选项符合题意。D选项:发票管理行为。发票管理行为是税务机关对发票的发售、收缴、代开发票等管理行为,同样属于复议受理范围,因此D选项符合题意。E选项:税务机关发出的企业涉税风险提醒。企业涉税风险提醒是税务机关向企业提供的一种风险提示服务,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因此不属于复议受理范围,E选项不符合题意。综上所述,税务行政复议的受理范围包括A选项、B选项、C选项和D选项,即税务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行为、税务机关作出的税收保全措施、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和发票管理行为。

28、纳税人转让通过多次购买持有的金融商品,可选择(  )进行买入价的核算。

A 先进先出法

B 移动加权平均法

C 加权平均法

D 后进先出法

E 个别计价法

解析:【喵呜刷题小喵解析】:根据题目描述,纳税人转让通过多次购买持有的金融商品,可以选择的买入价核算方法有加权平均法和移动加权平均法。其中,加权平均法对应选项C,移动加权平均法对应选项B。因此,选项B和C是正确的答案。题目还提到,纳税人一旦选择了一种核算方法,在接下来的36个月内不得变更,这也说明了纳税人需要慎重选择核算方法。

29、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 纳税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手续

B 年应税销售额未达到税法规定标准的,一律不予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C 纳税人一旦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后,一律不得转为一般纳税人

D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除另有规定外,都应该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

E 纳税人一旦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一律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解析:【喵呜刷题小喵解析】:根据增值税相关法规,纳税人的登记手续应在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因此选项A的说法是正确的。对于选项B,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如果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是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的,因此选项B的说法是错误的。对于选项C,小规模纳税人如果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是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的,因此选项C的说法是错误的。对于选项D,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除另有规定外,应该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因此选项D的说法是正确的。对于选项E,纳税人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只有在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情况下,才可以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因此选项E的说法是错误的。综上,本题应选AD。

30、下列各项中,属于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借方核算的专栏有(  )。

A 转出多交增值税

B 减免税款

C 出口退税

D 转出未交增值税

E 销项税额抵减

解析:【喵呜刷题小喵解析】:“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账的借方核算的专栏主要包括进项税额、已交税金、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转出未交增值税等。选项B“减免税款”和选项D“转出未交增值税”均在借方核算,选项E“销项税额抵减”在借方核算,表示进项税额的减少。而选项A“转出多交增值税”是在贷方核算,表示多交的增值税转出,与题目要求不符。因此,正确答案为BDE。

三、简答题

  G公司为建筑安装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2018年年底从B经销商(一般纳税人)购买了一批仿古灯具,取得B经销商自行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G公司按合同约定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了款项,取得的发票经过认证后抵扣了进项税额,并将不含税价列支成本费用。

  2019年6月G公司收到通知,B公司2019年初被认定为走逃(失联)企业,认为其2018年从B公司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为异常凭证,故要求G公司作进项税额转出,并补缴增值税,灯具成本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应调整2018年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并补缴税款,以上补缴的税款加收滞纳金。G公司接到通知后5日内提出审核申请,证明其业务真实性,说明进项税额抵扣与支出税前扣除合理,认为不应补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滞纳金。

31、请判断G公司的相关处理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若税务机关认定B经销商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为不合规税前扣除凭证,G公司需要提供什么资料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参考答案:

详见答案

解析:【喵呜刷题小u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相关规定。首先,根据增值税的相关规定,只要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经过认证相符,就可以抵扣进项税额,这是合法的。然而,如果B经销商被认定为走逃(失联)企业,其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被认定为异常凭证,那么G公司就需要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作进项税额转出,并补缴增值税。

其次,企业所得税方面,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因此,如果税务机关认定B经销商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为不合规税前扣除凭证,那么G公司就需要调整2018年企业所得税申报表,补缴企业所得税。

最后,如果税务机关认定B经销商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为不合规税前扣除凭证,G公司需要提供相关资料证明其业务真实性,说明进项税额抵扣与支出税前扣除合理,以证明其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合理性。这些资料可能包括购货合同、付款凭证、货物运输凭证、入库单等。因此,G公司的相关处理不正确,需要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进行相应的调整。

我国居民王某,咨询其适合的个人所得税政策,提出下列问题,请逐一回答。

32、年初未及时向单位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是否可以在后续月份提交相关材料后要求单位对之前月份未足额扣除的部分进行补扣?

参考答案:

【提示】以上补扣不包括大病医疗专项扣除。因为大病医疗专项扣除比较特殊,采取的是限额内据实扣除,在一个年度未结束时,纳税人并不知道能实际发生多少符合条件的医药费用支出,因此,大病医疗专项扣除没有采取“按月”扣除的方法,而是一个纳税年度终了,大病医疗支出金额确定后,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的汇算清缴中,统一办理扣除。

解析:【喵呜刷题小u解析】
本题主要考察个人所得税政策中的专项附加扣除问题。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纳税人年初未及时向单位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可以在后续月份提交相关材料后要求单位对之前月份未足额扣除的部分进行补扣。然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大病医疗专项扣除比较特殊,采取的是限额内据实扣除,在一个纳税年度终了,大病医疗支出金额确定后,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的汇算清缴中,统一办理扣除。因此,补扣不包括大病医疗专项扣除。这一点需要特别注意,避免在理解政策时出现偏差。

33、纳税人2018年取得职业资格继续教育证书的,能否在2019年的年度汇算清缴时享受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参考答案:

详见答案。

解析:【喵呜刷题小u解析】: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规定,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实施的时间是从2019年1月1日起,也就是说,只有在2019年及以后取得的继续教育证书才能享受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因此,纳税人2018年取得的职业资格继续教育证书,不能在2019年的年度汇算清缴时享受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2018年取得的证书不能在2019年享受扣除,但如果纳税人在2019年及以后继续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取得新的证书,就可以享受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此外,如果纳税人在2019年及以后有职业技能提升等继续教育方面的支出,也可以按照政策规定享受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34、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的大病医疗专项扣除的金额上限是多少?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应该合并还是分别计算扣除额?

参考答案:

详见答案。

解析:【喵呜刷题小u解析】: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大病医疗专项扣除的金额上限为80000元,这个上限是针对一个纳税年度内所有符合条件的医疗费用。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选择合并计算扣除额,即将他们的医疗费用合并计算,然后按照规定的比例扣除;也可以选择分别计算扣除额,即各自计算各自的医疗费用,然后按照规定的比例扣除。具体选择哪种方式,可以根据个人情况和需要来决定。需要注意的是,无论选择哪种方式,都需要保留好相关的医疗费用发票和凭证,以备税务部门查验。

35、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佐证资料应当留存几年?

参考答案:

详见答案。

解析:【喵呜刷题小u解析】: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纳税人应当留存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佐证资料五年备查。因此,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佐证资料应当留存五年。纳税人需要妥善保管相关佐证资料,以备税务部门查验。同时,纳税人应当如实申报专项附加扣除,不得虚报、瞒报,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6、如果纳税人当期没有工资、薪金所得,是否可以从其他综合所得(不包括连续性取得劳务报酬的情形)中扣除标准5000元/月。

参考答案:

详见解析。

解析:【喵呜刷题小u解析】: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所得税的扣除标准是针对工资、薪金所得来设定的,即个人每月可以从其工资、薪金所得中扣除5000元作为个人所得税的免征额。如果纳税人当期没有工资、薪金所得,那么就无法享受这个扣除标准。对于其他综合所得(不包括连续性取得劳务报酬的情形),没有规定可以扣除5000元/月的标准。因此,如果纳税人当期没有工资、薪金所得,不可以从其他综合所得中扣除标准5000元/月。

【该题已根据新大纲改编】某食品公司2022年7月与其他企业订立专有技术使用权转移书据一份,所载金额60万元。签订一份既有产品购销业务又有加工承揽业务的电子合同,总金额100万元。8月公司转让一处外购的旧房产,转让价格1500万元,成新度折扣率为60%。另外由于市场规模缩小、经营模式改变,公司决定减少注册资本100万元,已知公司原注册资金800万元,已按规定缴纳印花税。该公司咨询税务师事务所下列问题:

37、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是否可以申请印花税退税?

参考答案:

详见答案。

解析:【喵呜刷题小u解析】
根据印花税的税法规定,印花税是一种凭证税,具有不可退性,即纳税人根据应纳税凭证的性质,按照规定的税率和计算的应纳税额,自行购买印花税票,粘贴在应纳税凭证上,或在电子签收时由系统自动扣缴等方式缴纳。印花税的计税依据以应纳税凭证所载金额、费用、收入额和凭证的件数为计税依据,按照适用税率或者税额标准计算应纳税额。印花税没有规定可退性,即纳税人在缴纳印花税后,一般情况下,无论纳税人是否实际需要,已缴印花税一般都不予退还。因此,该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后,不能申请印花税退税。

在实际情况中,企业因经营规模、范围或注册资本减少,造成多缴印花税的情况较为少见。但如果出现此类情况,纳税人应首先检查印花税计税依据的合理性,若确实多缴,可与税务机关沟通,寻求退税或者抵缴其他税款的解决方案。但一般来说,印花税的不可退性决定了企业减少注册资本后,无法直接申请印花税退税。

38、公司订立的专有技术使用权转移书据应缴纳印花税多少?购销合同、加工承揽合同未分别记载金额应如何缴纳印花税?税额多少?(计算结果金额单位为元,印花税税率:专有技术使用权转让书据0.3‰,买卖合同0.3‰,承揽合同0.3‰。)

参考答案:

详见答案。

解析:【喵呜刷题小u解析】
根据题目,专有技术使用权转移书据的印花税税率为0.3‰,金额为60万元,因此应缴纳的印花税为:600000 × 0.3‰ = 180元。

对于既有产品购销业务又有加工承揽业务的电子合同,由于未分别记载金额,应合并按“购销合同”税目缴纳印花税。购销合同的印花税税率为0.3‰,金额为100万元,因此应缴纳的印花税为:1000000 × 0.3‰ = 300元。

39、公司转让旧厂房应缴纳哪些税费?

参考答案:

详见答案。

解析:【喵呜刷题小u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了印花税、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算。
首先,根据《印花税法》的规定,产权转移书据的印花税税率为万分之五,因此,公司转让旧厂房的印花税为1500万元×5‰=7.5万元。
其次,根据《增值税法》的规定,销售不动产的增值税税率为9%,因此,公司转让旧厂房的增值税为1500万元÷(1-60%)×9%=675万元。
再次,根据《城市维护建设税法》的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税率为市区7%,县城、镇5%,乡村1%。因此,公司转让旧厂房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税额根据具体地理位置确定。
最后,根据《城市维护建设税法》的规定,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附加率合计为3%。因此,公司转让旧厂房的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税额根据具体缴纳的增值税税额确定。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税费计算仅供参考,具体税费金额可能因地区、政策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税务部门或专业税务师事务所获取准确信息。

40、旧厂房涉及的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金额确定有几种情况?具体如何确定?

参考答案:

详见答案。

解析:【喵呜刷题小u解析】
根据土地增值税的相关规定,旧厂房涉及的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金额确定主要分为两种情况:

1. 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这一部分的扣除主要包括纳税人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例如,当公司转让外购的旧厂房时,如果该厂房所在土地的使用权是由该公司取得的,那么该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可以作为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项目。

2. 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这一部分的扣除主要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等。这些费用是在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过程中发生的,因此可以作为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项目。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扣除项目应当有合法有效的凭证作为扣除依据,并且符合土地增值税的相关规定。如果纳税人无法提供合法有效的凭证或者不符合相关规定,那么这些扣除项目可能无法被认可。

某企业2020年6月对其办公楼、厂房进行如下改建或调整:

(1)更换一栋办公楼的中央空调系统和全部灯具。其中,旧中央空调的入账价值30万元,新中央空调入账价值80万元;旧灯具入账价值2万元,新灯具入账价值5万元。

(2)将其一处厂房对外出租,一次性收取2年租金。

该企业咨询下列问题,请逐一回答:

41、更换的中央空调是否影响当年房产税的计税原值?请简述理由。

参考答案:

详见答案。

解析:【喵呜刷题小u解析】
根据房产税的相关规定,房产税的计税原值包括房屋及其不可分割的附属设施。中央空调作为办公楼的重要附属设施,其更换后的价值应当计入房产原值中。因此,更换的中央空调会影响当年房产税的计税原值。具体来说,中央空调更换后,其新的入账价值(即新中央空调的入账价值)应当计入房产原值中,作为计算当年房产税的基础。如果企业未按规定将新中央空调的入账价值计入房产原值中,则可能导致少计房产税的情况,从而引发税务风险。因此,企业在进行改建或调整时,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操作,确保计税原值的准确性。

42、更换的灯具是否影响当年房产税的计税原值?请简述理由。

参考答案:

详见答案。

解析:【喵呜刷题小u解析】
本题主要考察房产税的计算依据。房产税是以房产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对于办公楼的中央空调系统和全部灯具进行更换,只是更换了办公楼的内部设施,并未改变房产的计税原值。因此,更换的灯具不会影响当年房产税的计税原值。所以,本题答案为更换的灯具不影响当年房产税的计税原值。

43、分析厂房出租对房产税计税方式的影响,一次性收取租金的房产税是分摊计税还是在当年一次性全额计税?

参考答案:

详见答案。

解析:【喵呜刷题小u解析】
本题主要考察的是房产税的计算依据和一次性收取租金的计税方式。首先,厂房出租对房产税计税方式的影响主要体现在房产税的计算依据上,即企业自用的房产以其房产原值扣除一定比例后的余值作为房产税的计算依据,而出租的房产则以租金收入作为房产税的计算依据。其次,对于一次性收取的租金,在房产税的计算上,可以选择在当年一次性全额计税,也可以选择分摊计税。具体选择哪种方式,需要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当地税务部门的要求来确定。最后,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在选择计税方式时,需要综合考虑自身情况和税务风险。

2020年年初,税务稽查局在稽查过程中,对A公司取得的异常扣税凭证认定为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其已抵扣的进项税额造成少缴增值税30万元。稽查局按照规定程序,于2020年2月15日分别下达了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补缴税款30万元,按规定加收滞纳金,并处少缴税款一倍的罚款。该企业不服,认为是善意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于2月16日就补缴税款和滞纳金的税务处理决定向该稽查局的上级税务机关市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市税务局于收到复议申请后的第二天以“未缴纳税款及滞纳金”为由决定不予受理。

请回答下列问题:

44、该公司是否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简述理由。

参考答案:

详见答案。

解析:【喵呜刷题小u解析】:本题考查税务行政复议的相关规定。根据《行政复议法》第9条第1款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本题中,A公司不服税务处理决定,应当在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同时,根据《行政复议法》第15条第1款第(一)项的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本题中,A公司不服税务处理决定,应当向该稽查局的上级税务机关市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此外,根据《行政复议法》第17条第1款的规定,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本法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本题中,市税务局以“未缴纳税款及滞纳金”为由决定不予受理,符合《行政复议法》的规定。

最后,根据《行政诉讼法》第45条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法律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的除外。本题中,A公司不服税务处理决定,应当先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因此,A公司不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45、市税务局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是否正确?依据是什么?

参考答案:

详见答案。

解析:【喵呜刷题小u解析】
本题考查行政复议的受理。
《行政复议法》第十七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予以受理。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行政复议申请中所列举的被申请人不明确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告知申请人变更被申请人。”本题中,A公司认为税务稽查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提起行政复议。且A公司的复议申请符合行政复议的受理条件,市税务局应当依法予以受理。市税务局以“未缴纳税款及滞纳金”为由决定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正确。

46、请说出2种以上增值税异常扣税凭证。

参考答案:

详见答案。

解析:【喵呜刷题小u解析】:
增值税异常扣税凭证是指那些存在问题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这些问题可能导致纳税人无法正确抵扣进项税额。具体来说,这些凭证可能包括纳税人识别号错误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方名称错误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密码区有问题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重复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失控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这些凭证的异常性质使得纳税人无法按照正常程序进行抵扣,从而可能导致其少缴增值税。在税务稽查过程中,税务部门会对这些异常扣税凭证进行认定,并根据相关法规对纳税人采取相应的税务处理措施。

【该题已根据新大纲改编】材料:甲公司2022年11月设立,位于A市城区,主营装饰服务和设计服务(包括平面设计、广告设计和创意策划),2022年12月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某税务师事务所为甲公司提供常年税务顾问服务。2023年7月,甲公司财务人员就以下交易事项咨询有关税务处理问题。

资料一:甲公司2022~2023年度各月份装饰服务和设计服务销售额如下表所示(金额单位为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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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二:甲公司2023年6月共发生两项装饰服务(开工和完工日期均在7月),一项在本市,实现销售额128000元(不含税);一项在邻省B市,实现销售额400000元(不含税)。上述款项均已收到。已知两项业务既非甲供工程、亦非清包工方式,甲公司也未将上述工程对外分包。6月份甲公司无其他应税行为。

资料三:甲公司2023年6月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增值税税额合计12860元(均已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完成用途确认),其中包括一张本公司工人在B市施工期间住宿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4000元、税额120元。另外,7月份本公司员工往返A、B市的交通费支出,共有10张火车票(均注明本公司员工身份信息),票面金额合计1360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请回答下列问题。需要计算的,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金额单位为元。

47、根据资料一,请问甲公司2023年度能否适用加计抵减5%的政策?判断的依据是什么?甲公司如果适用该政策,应向税务机关提供什么资料?最早可在何时提供该资料?

参考答案:

详见答案。

解析:【喵呜刷题小u解析】
根据题目中的资料一,甲公司主营业务为装饰服务和设计服务,属于“现代服务业”中的“生活服务”范围。根据现行增值税政策,生活服务纳税人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自办理汇算清缴年度次月起,适用加计抵减5%的政策。因此,甲公司符合加计抵减5%的政策条件。

对于甲公司需要向税务机关提供的资料,根据规定,纳税人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应在年度首次确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后,在次月(按季申报的,在次季)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因此,甲公司最早可在首次确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后的纳税申报期内提供符合加计抵减条件的证明材料。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税务处理可能因地区、行业、政策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建议甲公司在具体操作前咨询当地税务机关或专业税务顾问的意见。

48、根据资料二,请问甲公司对两项装饰服务是否可以选择简易计税?为什么?甲公司需要在B市预缴多少增值税(请列式计算)?在B市的装饰服务在开具增值税发票时有什么特殊要求?

参考答案:

详见答案。

解析:【喵呜刷题小u解析】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第(七)项第3点的规定,甲公司两项装饰服务既非甲供工程、亦非清包工方式,且未将上述工程对外分包,因此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征收率3%。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甲公司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应按照财税〔2016〕36号文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预缴税款。甲公司B市装饰服务销售额为400000元(不含税),预缴增值税为(400000/1.03*0.03)=11650.49元。

在B市的装饰服务在开具增值税发票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境外提供建筑服务等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9号)的规定,销售方地址栏需要填写B市的地址。

49、根据资料三,请问本公司工人住宿费的进项税额是否可以抵扣?火车票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多少(请列式计算)?已知甲公司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则甲公司2023年6月在A市实际应缴纳增值税额多少(请列式计算)?

参考答案:

详见答案。

解析:【喵呜刷题小u解析】

1. 根据增值税法规定,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本题中,本公司工人在B市施工期间住宿的住宿费属于集体福利,因此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2. 火车票属于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根据增值税法规定,纳税人购进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按照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计算。本题中,火车票进项税额为1360/(1+9%)*9%=124.77元。

3. 甲公司2023年6月在A市实际应缴纳增值税额计算如下:
销项税额 = (128000+400000)/(1+9%)*9% = 47614.68元
进项税额 = 12860 - 120 + 124.77 = 12764.77元
应纳税额 = 47614.68 - 12764.77 = 34849.91元
已知甲公司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根据增值税法规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10%计算加计抵减额。本题中,加计抵减额为1276.48元。
因此,甲公司2023年6月在A市实际应缴纳增值税额为34849.91-1276.48=33573.43元。但题目中未说明甲公司之前月份的期末留抵税额情况,所以此计算可能存在偏差。按照题目要求,应以列式计算为准,即:
(128000+400000)/(1+9%)*9%-12860+124.77=21931.19元。

50、甲公司2023年7月向境外A公司支付一项设计服务费,合同约定含税价款折合人民币50万元,已知该境外公司在境内没有经营机构,甲公司应扣缴增值税多少(请列式计算)?该扣缴税额作为进项税额抵扣的凭证是什么?进项税额抵扣应留存什么资料?

参考答案:

详见答案。

解析:【喵呜刷题小u解析】
本题考查扣缴增值税的计算、扣缴税额作为进项税额抵扣的凭证以及进项税额抵扣应留存资料的相关知识。
首先,根据题目给出的信息,甲公司向境外A公司支付一项设计服务费,合同约定含税价款折合人民币50万元。由于境外公司在境内没有经营机构,甲公司需要按照相关规定扣缴增值税。

其次,根据增值税法规定,扣缴增值税的计算公式为:扣缴增值税=含税价款÷(1+税率)×税率。在本题中,税率为6%,含税价款为50万元,因此扣缴增值税=500000÷(1+6%)×6%=28301.89元。

然后,根据规定,扣缴税额作为进项税额抵扣的凭证是税收缴款书。这意味着,甲公司在计算抵扣进项税额时,需要留存相关税收缴款书作为凭证。

最后,甲公司在计算抵扣进项税额时,应当留存相关扣缴证明。因此,应留存扣缴证明作为进项税额抵扣的凭证。

综上所述,甲公司应扣缴增值税28301.89元,扣缴税额作为进项税额抵扣的凭证是税收缴款书,进项税额抵扣应留存扣缴证明。

51、甲公司2023年7月份采购项目较多,如果留抵税额超过50万元,是否可以适用留抵税额退税政策?

参考答案:

详见答案。

解析:【喵呜刷题小u解析】
根据增值税留抵税额退税政策,如果纳税人连续六个月(按季纳税的,连续两个季度)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按季纳税的,最后季度)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因此,如果甲公司2023年7月份采购项目较多,导致留抵税额超过50万元,那么甲公司可以适用留抵税额退税政策。需要注意的是,具体退税金额和条件还需根据税务部门的规定和审核结果来确定。

52、判断甲公司如果与境外企业签订装饰合同,其发生的进项税额是否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并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详见答案。

解析:【喵呜刷题小u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根据现行政策规定,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取得适用3%征收率的境外旅客运输服务、购进适用3%征收率的境外服务取得的进项税额以及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均不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甲公司发生的装饰服务属于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其取得的境外企业提供的装饰服务取得的进项税额不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因此,甲公司如果与境外企业签订装饰合同,其发生的进项税额不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甲公司2016年8月设立,位于A市城区,主营建材制造,2017年7月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甲公司会计核算遵循企业会计准则,2019年年度利润总额计算过程如下表所示:

                                                                 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

                                                                                                                                  金额单位:元

某税务师事务所为甲公司提供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代理服务,在资料准备和审核过程中发现如下信息资料。

资料一:

甲公司用工业废渣生产的砖瓦、砌块属于《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和《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范畴,可分别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70%的政策和企业所得税减计收入的优惠政策。已知2019年度该部分收入总计29055210.61元,即征即退增值税1016932.37元,已全部计入“营业外收入”。

资料二:

2019年末甲公司对一批存货提取“存货跌价准备金”,对一台设备计提减值准备,会计处理如下:

借:资产减值损失       175620.37

  贷:存货跌价准备——XX存货            80620.37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XX设备          95000.00

已知该批存货和设备均尚未处置,亦未进行损失核销的会计处理。

资料三:

2019年11月与乙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将一栋自有房产(2017年购入)出租给乙公司,合同约定租期一年,起租日为2019年12月1日,租金120000元(含税)于2019年12月1日一次性支付,甲公司如约收到租金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甲公司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120000

  贷:预收账款                  110091.74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9908.26

借:预收账款         9174.31

  贷:其他业务收入——房屋租金收入          9174.31

资料四:

2019年12月向某基金会捐赠600000元用于资助养老机构。企业会计处理如下:

借:营业外支出——公益性捐赠 600000

  贷:银行存款                    600000

附有基金会开具的由同级财政部门印制的公益性捐赠票据。

资料五:

甲公司2019年度内各季初、季末从业人数未发生变化,其中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267人,接受劳务派遣的人数为58人。另外各季初、季末甲公司资产总额金额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请分别回答下列问题(涉及金额的,单位为元,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53、根据资料一,请问这部分即征即退的增值税是否应该缴纳企业所得税?

参考答案:

详见答案。

解析:【喵呜刷题小u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企业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以及其他收入。同时,根据《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和《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的规定,企业利用工业废渣生产的砖瓦、砌块等可以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70%的政策和企业所得税减计收入的优惠政策。因此,甲公司取得的即征即退的增值税属于国家给予的补贴收入,不属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收入范围,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54、根据资料二,请问对该事项,甲公司应如何进行纳税调整?(可从以下几个层次回答:是否需要调整?如果需要,则应该调增还是调减应纳税所得额?调整金额是多少?)

参考答案:

详见答案。

解析:【喵呜刷题小u解析】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同时,《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企业的各项资产,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投资资产、存货等,以历史成本为计税基础。企业持有各项资产期间资产增值或者减值,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确认损益外,不得调整该资产的计税基础。

在资料二中,甲公司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金”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这些计提的减值准备并未实际发生损失,因此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因此,甲公司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调整金额为175620.37元。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甲公司计提了减值准备,但这些资产尚未处置,也未进行损失核销的会计处理,因此甲公司仍然需要持有这些资产,并按照历史成本为计税基础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如果未来这些资产发生了实际损失,甲公司可以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损失税前扣除。

55、根据资料三,请问甲公司增值税处理是否正确?依据是什么?企业所得税应如何进行纳税调整?依据是什么?

参考答案:

详见答案。

解析:【喵呜刷题小u解析】
本题考查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处理。

首先,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采用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本题中,甲公司虽于2019年12月1日收到乙公司支付的租金,但租期从2019年12月1日开始,租期尚未开始,不符合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规定,因此甲公司不应确认增值税销项税额。

其次,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本题中,甲公司虽收到租金,但租期尚未开始,不符合权责发生制原则,不应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因此,企业所得税应进行的纳税调整是调增应纳税所得额9908.26元。

56、根据资料四,已知该基金会在财政税务部门公布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之内。假设甲公司2019年度会计核算准确且仅有此一项捐赠,则2019年度可以税前扣除的公益性捐赠金额是多少?

已知甲公司2018年度有超过公益性捐赠扣除标准而结转的待扣除金额200000元,2019年度甲公司公益性捐赠项目扣除应如何进行纳税调整?结转以后年度扣除的公益性捐赠金额是多少?请列出算式和计算结果。

参考答案:

详见答案。

解析:【喵呜刷题小u解析】

1.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下一年度扣除。因此,由于甲公司2019年度会计核算准确且仅有此一项捐赠,且该基金会在财政税务部门公布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之内,所以2019年度可以税前扣除的公益性捐赠金额是600000元。

2.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下一年度扣除。甲公司2018年度有超过公益性捐赠扣除标准而结转的待扣除金额200000元,应结转到2019年度。在计算2019年度公益性捐赠扣除时,首先要计算2019年度公益性捐赠扣除限额,即年度利润总额的12%,然后与2019年度公益性捐赠和结转的公益性捐赠进行比较,以确定可扣除的金额。如果可扣除的金额小于或等于扣除限额,则无需进行纳税调整;如果可扣除的金额大于扣除限额,则超出部分可结转下一年度扣除。在本题中,2019年度公益性捐赠扣除限额为3000000元,而2019年度公益性捐赠和结转的公益性捐赠之和为800000元,小于扣除限额,因此无需进行纳税调整,结转以后年度扣除的公益性捐赠金额是200000元。

57、根据资料五,请问甲公司资产和从业人数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标准(不考虑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并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详见答案。

解析:【喵呜刷题小u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从资料五中,我们可以得知甲公司2019年度内各季初、季末从业人数未发生变化,其中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267人,接受劳务派遣的人数为58人,合计为325人,不超过300人;各季初、季末甲公司资产总额金额均未超过5000万元。虽然题目未提供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信息,但题目中明确指出“不考虑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因此我们可以忽略这一条件。

因此,甲公司资产和从业人数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标准。

58、2017年12月用闲置资金购买境内居民企业公开发行的股票,2019年5月股票派发现红利294136.45元,计入“投资收益”科目。请问该收益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是否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

参考答案:

详见答案。

解析:【喵呜刷题小u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的规定,股票分红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因此该收益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然而,对于企业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按照被投资方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因此,甲公司取得的股票分红收益应计入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需要注意的是,题目中并未明确说明甲公司是否满足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免征条件,因此无法直接判断该收益是否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在实际操作中,需要具体分析甲公司的实际情况,判断其是否符合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的规定。

59、2019年6月购入一台设备,入账价值2160000元,当月投入使用。甲公司当年对该设备计提折旧180000元。请问甲公司是否可将该设备一次性税前扣除?如果可以,应如何进行纳税调整?

参考答案:

详见答案。

解析:【喵呜刷题小u解析】: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但此题中,甲公司并未说明该设备属于技术进步等原因需要加速折旧的情况,因此,不能将该设备一次性税前扣除。

同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4号)规定,企业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载具,以及企业自行研发的无形资产,其折旧年限和加速折旧方法应当符合税法规定。甲公司购买的设备虽然当月投入使用,但并未说明其属于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因此,也不能将其一次性税前扣除。

因此,甲公司需按照该设备折旧年限,按年度分摊折旧额并在税前扣除。已计入税前扣除的折旧额无需进行纳税调整。

60、不考虑其他因素,根据上述资料和要求,列式计算甲公司2019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参考答案:

甲公司2019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计算过程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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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喵呜刷题小u解析】:

本题主要考察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是计算企业所得税的基础,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应纳税所得额为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

首先,我们需要计算甲公司的收入总额,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营业外收入。其中,主营业务收入根据题目给出的表格计算得出,其他业务收入和营业外收入根据题目给出的资料进行计算。

其次,我们需要计算甲公司的营业外支出,根据题目给出的资料进行计算。

最后,我们需要计算甲公司的应纳税所得额,根据题目给出的资料,甲公司可以享受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中的减计收入政策,因此需要将减计收入从利润总额中减除。

根据以上计算,甲公司2019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减计收入=52408031.13元-29055210.61元=23352820.5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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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类型:
原创

本文链接:2020年《涉税服务实务》真题答案及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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