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一:质押担保的范围★★
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和实现质权的费用
考点二:质押担保的设定条件★★
1.质押物的范围
(1)商业银行可接受的财产质押
①出质人所有的、依法有权处分并可移交质权人占有的动产
②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 依法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依法可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③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2)商业银行不可接受的财产质押
①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财产
②法律法规禁止流通的财产或者不可转让财产
③国家机关的财产
④依法被查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⑤租用的财产
⑥其他依法不得质押的财产
2.质押材料
(1)出质人提交的担保意向书
(2)质押财产的产权证明文件
(3)出质人资格证明
①法人: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法人营业执照
②法人分支机构: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
(4)有权作出决议的机关作出的关于同意提供质押的文件、决议或其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的文件或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授权委托书、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
(5)财产共有人出具的同意出质的文件
2.质押的价值、质押率的确定
1)有明确市场价格的:其公允价值即为该质押品的市场价格,如:国债、上市公司流通股 票、存款单、银行承兑汇票等
2)没有明确市场价格的(如:非上市公司法人股权等):应以以下价格中选择较低者为质 押品的公允价值
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税务机关认可的财务报告中所写明的质押品的净资产 价格
②以公司最近的财务报告为基础,测算公司未来现金流入量的现值,所估算的质押品的价值
③如果公司正处于重组、并购等股权变动过程中,可以交易双方最新的谈判价格作为确定质 押品公允价值的参考
(2)质押率的确定
◆质押率的确定依据主要有:
①质物的适应性、变现能力
②质物、质押权利价值的变动趋势
考点三:质押担保的一般规定★★
1.质押权的设立
(1)动产: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
(2)权利
①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
②没有权利凭证的:自有关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③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 设立
④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自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⑤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自有关主管部门办理 出质登记时设立
⑥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自信贷征信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2.质押财产的保管义务
(1)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给出质人造成 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
(3)未经出质人同意转质,造成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向出质人承担赔偿责任
3.质押担保合同的订立
质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1)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3)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
(4)担保的范围
(5)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
【注意】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 产归债权人所有
4.质押权的实现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
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考点五:.质押担保的主要风险★
(1)虚假质押风险
(2)司法风险
(3)汇率风险
(4)操作风险
考点六 :质押与抵押的区别★★★
不同点 |
质押 |
抵押 |
标的物的范围 |
动产和财产权利 |
动产和不动产 |
标的物的占有权是否发生转移 (最重要的区别) |
转移 |
不转移 |
标的物的 保管义务 |
对质物负有善良管理人 的注意义务 |
没有保管标的物的义务 |
续表:
不同点 |
质押 |
抵押 |
授偿顺序 |
没有受偿的顺序问题(一物只能设 立一个质押权) |
有受偿的先后顺序之分(一物可设 数个抵押权) |
【注】同一财产既设立抵押权又设立质押权的,拍卖、变卖该财产所 得的价款按照登记、交付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
||
能否重复设置担保 |
不能 |
能 |
对标的物孳息的收 取权 |
质权人依法收取 |
抵押人收取 |
喵呜刷题:让学习像火箭一样快速,快来微信扫码,体验免费刷题服务,开启你的学习加速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