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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人: 舍溪插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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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募集与销售业务规范第 3 讲:数字考点全知道

在基金备考的基础阶段,法规精读是非常重要的一环。今天我们聚焦于基金募集与销售业务规范中的第 3 讲,重点来整理一下有关基金宣传材料备案时间、募集期限等数字考点。

首先是基金宣传材料的备案时间。按照相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基金宣传推介材料,在向公众分发或者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需要报主要经营活动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接着是基金的募集期限。开放式基金的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计算,募集期限不得超过 3 个月。

对于封闭式基金,其基金份额的发售,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办理。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份额发售的 3 日前公布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文件。

在认购方面,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一般情况下,已经正式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得撤销。

另外,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准予注册文件之日起 6 个月内进行基金募集。超过 6 个月开始募集,原注册的事项未发生实质性变化的,应当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发生实质性变化的,应当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重新提交注册申请。

掌握这些数字考点对于我们顺利通过基金从业资格考试至关重要。在学习过程中,可以通过制作表格、反复记忆等方式来强化对这些数字的印象。同时,结合实际案例进行理解和运用,能够更好地掌握相关知识点。

总之,对于基金募集与销售业务规范中的这些数字考点,一定要重点关注,认真复习,为后续的考试打下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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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类型:
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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