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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人: 长安花落尽

calendar2025-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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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8 讲:竣工结算编制中工程量偏差 15%以上的综合单价调整计算全解析》

在备考一级造价工程师的道路上,竣工结算编制中的计价规范应用是至关重要的一部分。今天我们通过一个完整案例来演示当工程量偏差 15%以上时的综合单价调整计算过程。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什么是工程量偏差。工程量偏差是指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与清单中给定的工程量之间的差异。当这个差异超过 15%时,就需要对综合单价进行调整。

假设在一个工程项目中,原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某分项工程的工程量为 100m³,综合单价为 500 元/m³。施工完成后,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为 120m³,超过了 15%的偏差范围(100×(1 + 15%) = 115m³)。

那么调整的计算过程如下:

对于超过 15%部分的工程量(120 - 115 = 5m³),其综合单价应予调低。假设调整后的综合单价为 450 元/m³。

未超过 15%部分的工程量(115 - 100 = 15m³),综合单价不变,仍为 500 元/m³。

则该分项工程的结算价款 = 115×500 + 5×450 = 57500 + 2250 = 59750 元。

在学习这个知识点时,我们要重点掌握以下几个要点:

一是要清楚工程量偏差的计算公式和判断标准,即偏差 = (实际工程量 - 清单工程量)÷ 清单工程量 × 100% ,并与 15%进行比较。

二是要理解综合单价调整的原则和方法。通常情况下,当工程量增加 15%以上时,增加部分的综合单价应予调低;当工程量减少 15%以上时,减少后剩余部分的综合单价应予调高。

三是要多做练习题,通过实际案例来巩固所学知识。可以从教材、辅导资料或者网上找一些类似的题目进行练习,提高解题能力和速度。

总之,在备考一级造价工程师时,对于竣工结算编制中的计价规范应用,尤其是工程量偏差导致的综合单价调整,一定要理解透彻,熟练掌握计算方法,这样才能在考试中应对自如,顺利通过考试。

希望通过以上的讲解和案例分析,能帮助大家更好地掌握这一知识点,祝大家备考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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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类型:
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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