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在建设工程领域,安全生产是重中之重。当发生安全事故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认定至关重要。今天我们将深入探讨重大责任事故罪(违章操作)与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强令他人)的构成要件,并结合施工电梯坠落事故案例,解析刑罚量刑标准及执业资格吊销情形。
二、重大责任事故罪(违章操作)的构成要件
- 客体
-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 在建设工程中,主要是指施工现场人员的人身安全以及整个工程建设秩序。
- 学习方法:可以通过记忆相关法律条文中的表述来加深理解,同时结合实际案例想象这种犯罪行为对客体的侵害。例如,在施工现场,如果工人因为安全防护设施不到位而受伤,这就体现了对人身权利的侵犯。
- 客观方面
- 表现为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 比如在施工电梯操作中,未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设备的检查、维护就开机运行,这就是典型的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
- 学习这一要点时,要对建设工程中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梳理学习,如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等。可以制作表格,将常见的违规行为和对应的后果列出来,方便记忆。
- 主体
-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要是从事生产、作业的人员。
- 在建设工程里,包括施工企业的普通工人、技术人员等。
- 对于主体的理解,要明确不是只有企业管理人员才会涉及该罪名。每一个参与建设工程作业的人都可能成为本罪的主体。可以通过实际案例分析不同角色在该罪中的认定情况来加深认识。
- 主观方面
- 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
- 例如,施工人员知道施工电梯存在一些小故障,但认为自己经验丰富不会出事就继续使用,这就是过于自信的过失。
三、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强令他人)的构成要件
- 客体
- 同样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 不过这里更强调因为被强令而产生的对人身安全的威胁。
- 客观方面
- 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 比如项目经理为了赶工期,强行命令工人乘坐存在安全隐患的施工电梯,这就是强令违章冒险作业。
- 学习时要重点关注“强令”这一行为的认定,包括言语上的命令、威胁以及通过利益诱导等方式迫使他人违章作业的情况。
- 主体
- 一般主体,但通常是在生产、作业中具有一定管理职权或者指挥权的人员。
- 如施工队的队长、项目经理等。
- 可以通过对比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主体来加深对本罪主体的理解,明确两者的区别与联系。
- 主观方面
- 也是过失,但在强令行为背后的主观心态更为复杂,既有对被强令者安全的忽视,也有为了达成某种目的(如经济效益)的故意。
四、结合施工电梯坠落事故案例解析量刑标准及执业资格吊销情形
假设在一个高层建筑施工过程中,施工电梯因为长期缺乏维护且工人未按照规定乘坐而坠落。如果是工人自己违规操作,可能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根据伤亡人数和财产损失等情况量刑。如果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重伤等严重后果的,可能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如果是项目经理强令工人乘坐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施工电梯导致坠落事故,构成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量刑方面,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一般情况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对于执业资格的吊销,无论是重大责任事故罪还是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的责任人,一旦被判定有罪,在建设工程领域的执业资格很可能被吊销。这是为了从行业管理角度防止再次发生类似的安全事故,保障建设工程的安全进行。
五、总结
重大责任事故罪(违章操作)与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强令他人)在建设工程刑事责任认定中有各自明确的构成要件。在实际的建设工程中,无论是从业人员还是管理人员都要严格遵守安全管理规定,避免触犯法律红线。了解量刑标准和执业资格吊销情形,有助于提高全体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保障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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