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在二级建造师考试中,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是一个重要的考试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问题一直是考生们关注的焦点。本文将重点解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专属管辖的相关知识点,帮助考生在考前冲刺阶段更好地掌握这一内容。
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专属管辖
- 专属管辖的定义
专属管辖是指某些特定类型的案件只能由特定的法院进行管辖。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专属管辖主要指的是工程所在地法院对案件的管辖权。
- 工程所在地法院的管辖权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通常涉及不动产,因此应由工程所在地法院进行专属管辖。
三、区分不动产纠纷与施工合同纠纷的管辖区别
- 不动产纠纷的管辖
不动产纠纷主要包括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等。这类纠纷通常涉及不动产的权属、使用等问题,因此应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进行管辖。
- 施工合同纠纷的管辖
施工合同纠纷主要涉及建设工程的施工、验收、结算等问题。虽然施工合同可能涉及不动产,但其核心问题是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争议,因此应由工程所在地法院进行专属管辖。
四、协议管辖条款的有效性
- 协议管辖的定义
协议管辖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发生争议时由哪个法院进行管辖。然而,协议管辖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 协议管辖的有效性分析
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当事人可以约定发生争议时由工程所在地法院进行管辖。但是,如果约定的法院与工程所在地法院不符,或者违反了专属管辖的规定,则该协议管辖条款将被认定为无效。
五、案例分析
以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为例,甲乙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如发生争议,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进行管辖。然而,在实际履行过程中,乙方认为甲方存在违约行为,遂向工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最终认定,该协议管辖条款违反了专属管辖的规定,因此被认定为无效,案件由工程所在地法院进行管辖。
六、结论
在备考二级建造师考试时,考生应重点掌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专属管辖的相关知识点。通过理解专属管辖的定义、工程所在地法院的管辖权、区分不动产纠纷与施工合同纠纷的管辖区别以及协议管辖条款的有效性等方面,考生可以更好地应对考试中的相关题目。
此外,考生还可以结合案例分析来加深对知识点的理解和记忆。通过实际案例的分析,考生可以更加清晰地了解专属管辖在实际应用中的具体操作和注意事项。
总之,在考前冲刺阶段,考生应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专属管辖等知识点的复习和巩固,以确保在考试中能够准确答题并取得好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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