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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人: 流年絮语

calendar2025-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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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前终极冲刺:建设工程司法解释重点条款第97讲

随着二建考试的临近,对于法规中建设工程司法解释的相关条款理解与掌握显得尤为重要。特别是“实际施工人突破合同相对性”、“黑白合同结算依据”以及“优先受偿权行使期限”等关键条款,不仅考察考生对法律条文的熟悉程度,还涉及到实际施工过程中的权益保护与纠纷解决。本文将对这些重点条款进行精读,并总结其适用条件及对施工企业结算维权的指导意义。

一、实际施工人突破合同相对性

在建设工程领域,实际施工人往往并非合同签订方,但实际完成了施工任务。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实际施工人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突破合同相对性,直接向发包人主张权利。这一条款的适用条件包括:实际施工人已全面履行了施工义务,且其权益受到了侵害;发包人明知或应当知道实际施工人的存在,并接受了其施工成果。

学习方法:理解该条款时,要关注实际施工人的认定标准、发包人的责任范围以及实际施工人主张权利的具体程序。可以通过案例分析,加深对这些条件的理解和应用。

二、黑白合同结算依据

“黑白合同”是指在建设工程中,双方签订了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两份合同,其中一份用于备案(白合同),另一份用于实际履行(黑合同)。在结算时,应以哪份合同为依据成为争议焦点。司法解释规定,在黑白合同中,应以中标合同(白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依据,除非有证据证明白合同实质性内容被变更。

学习方法:掌握这一条款,需理解黑白合同的形成原因、法律效力及结算原则。通过对比分析,明确在不同情况下应如何选择和适用合同。

三、优先受偿权行使期限

优先受偿权是指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后,有权在法定期限内优先于其他债权人从发包人处获得工程款。司法解释对优先受偿权的行使期限进行了明确规定,通常为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六个月。超过这一期限,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将丧失。

学习方法:理解优先受偿权的行使期限及其重要性,需关注期限的计算方式、起算点以及逾期失权的后果。可以通过模拟案例,练习计算行使期限并判断是否有效。

总结

通过对“实际施工人突破合同相对性”、“黑白合同结算依据”以及“优先受偿权行使期限”等条款的精读,我们可以发现这些条款不仅涉及法律条文的记忆,更涉及到实际施工过程中的权益保护与纠纷解决。对于施工企业而言,掌握这些条款的适用条件及维权指导意义,有助于在结算过程中维护自身权益,减少纠纷。

在备考过程中,考生应结合实际情况,通过案例分析、模拟练习等方式加深对这些条款的理解和应用。同时,关注相关法律法规的更新变化,确保备考内容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希望本文能对二建考生的备考之路提供有益的帮助,祝愿大家考试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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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类型:
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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