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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人: 独留清风醉

calendar2025-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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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经济师备考:税收制度中增值税与消费税的深度剖析}

一、总述

在中级经济师的备考中,税收制度是一个重要的板块,而增值税和消费税又是其中的重点内容。理解它们的征税范围及计税方法对于顺利通过考试至关重要。

二、分述

(一)纳税人
1. 增值税纳税人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这里的单位包括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 学习方法:可以通过制作表格的方式,将不同类型的纳税人进行分类列举,比如按照企业规模(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来划分。同时,结合实际生活中的例子,像超市销售货物属于增值税纳税人,这样加深记忆。
2. 消费税纳税人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人。
- 学习方法:把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进行分类记忆,例如烟、酒、高档化妆品等。对于每一类应税消费品,找一些典型的生产、委托加工或进口的企业案例来理解纳税人的概念。

(二)征税对象
1. 增值税征税对象
- 销售货物,包括有形动产,如汽车、电器等;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涵盖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电信服务、建筑服务、金融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等七大类;销售无形资产,像商标权、著作权等;销售不动产,如房屋、建筑物等;还有进口货物。
- 学习方法:采用思维导图的方式,将增值税的征税对象层层展开,从大的类别到具体的项目。并且关注一些特殊的征税情况,比如不动产租赁属于销售服务中的现代服务。
2. 消费税征税对象
- 主要是特定的应税消费品,如烟(包括卷烟、雪茄烟和烟丝)、酒(白酒、黄酒、啤酒和其他酒)、高档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焰火、成品油、摩托车、小汽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电池、涂料等。
- 学习方法:将这些应税消费品编成口诀方便记忆,例如“烟酒化妆品,金银首饰鞭炮车”等。

(三)税率形式
1. 增值税税率
- 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基本税率为13%,还有9%的低税率(适用于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等),6%的低税率(适用于金融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等部分服务)。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征收率,目前一般为3%(特殊时期可能有优惠调整)。
- 学习方法:制作税率对比表格,清晰地列出不同业务适用的税率。同时,多做一些关于税率计算的练习题,加深对税率的理解和运用。
2. 消费税税率
- 消费税税率形式多样,有比例税率,如高档化妆品适用15%的比例税率;还有定额税率,例如啤酒按照每吨出厂价格(含包装物及包装物押金)划分档次,分别适用不同定额税率。
- 学习方法:针对不同的应税消费品,分别记忆其对应的税率形式和具体税率数值。可以通过做一些消费税计算的案例题来巩固。

(四)视同销售行为的税务处理
1. 增值税视同销售
-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等情况都视同销售。
- 学习方法:理解视同销售的核心是货物或者服务发生了所有权的转移,并且这种转移没有在正常的销售环节中体现。通过大量的实例分析来掌握视同销售的判断和处理方法。
2. 消费税视同销售
- 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这里的其他方面包括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提供劳务、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
- 学习方法:对比增值税视同销售的情况,找出两者的相同点和不同点。通过做一些综合性的练习题,准确判断消费税视同销售的税务处理。

三、总结

在中级经济师备考过程中,对于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及计税方法要全面深入地学习。通过多种学习方法,如制作表格、思维导图、编口诀、做练习题等,准确掌握相关知识点。同时,要注意两者之间的对比和联系,这样才能在考试中灵活运用知识,取得好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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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类型:
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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