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税法二的备考中,国际税收部分的境外所得抵免计算是一个重点和难点。尤其是直接抵免(分公司)与间接抵免(子公司)的相关内容,需要我们深入理解和掌握。
一、直接抵免(分公司)
适用范围:当我国企业在境外设立分公司时,分公司取得的境外所得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可以在境内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进行直接抵免。
学习方法:首先要明确分公司的法律地位和运营特点,理解其所得的性质和缴纳的税种。通过大量的例题,熟悉直接抵免的计算流程和公式。
计算境外所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 = (境外所得 + 境内外所得总额)× 适用税率 - 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
抵免限额:抵免限额 = (境外所得 + 境内外所得总额)× 适用税率 × 境外所得 / (境内外所得总额)
实际抵免额:实际抵免额为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与抵免限额中的较小者。
二、间接抵免(子公司)
适用范围:适用于我国居民企业通过直接或间接持股方式控制的境外子公司。
学习方法:重点掌握多层持股架构下股权比例的计算和传递,以及如何确定间接抵免的层级。
计算境外所得应纳税额:与直接抵免类似,但要考虑多层持股的影响。
抵免限额:按照“分层计算、逐层抵免”的原则,先计算各层级的抵免限额,然后依次进行抵免。
实际抵免额:同样为已缴纳的所得税与抵免限额中的较小者。
三、多层持股架构案例
假设我国居民企业 A 持有境外 B 公司 60%的股权,B 公司持有境外 C 公司 50%的股权,C 公司取得境外所得并缴纳了所得税。在计算 A 企业的境外所得抵免时,需要先计算 B 公司的抵免限额和实际抵免额,然后再计算 A 公司的抵免限额和实际抵免额。
学习这部分内容时,要绘制清晰的股权架构图,理清每一层的所得和税额关系。多做练习题,熟练掌握计算方法和技巧。
总之,境外所得抵免计算是国际税收中的关键内容,通过系统的学习和大量的练习,我们能够更好地应对考试中的相关题目,提高备考效果,顺利通过税务师考试。
希望以上内容对您的备考有所帮助,祝您考试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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