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在税务师备考中,税法二的新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细则是一个重要的知识点。尤其是随着 2025 年新增的“个人养老金扣除”“3 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扣除扩围”等政策的出现,考生需要对此有深入的理解和掌握。
二、新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细则的重点内容
(一)个人养老金扣除
1. 扣除标准
- 在计算综合所得时,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专项扣除仍按现行规定执行。同时,增加个人养老金的扣除。
- 具体标准为: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按照 12000 元/年的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
2. 学习方法
- 理解政策出台的背景和目的,明确其对个人所得税税负的影响。
- 结合实际案例,计算在不同收入水平下的扣除金额,加深对扣除标准的理解和应用。
(二)3 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扣除扩围
1. 扣除标准
-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 1000 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 3 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扣除扩围后,纳税人照护 3 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也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 1000 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 学习方法
- 牢记扣除标准和扣除主体,注意与子女教育扣除的区别和联系。
- 分析不同家庭情况(如双胞胎、多胞胎等)下的扣除计算。
三、模拟计算题
(一)预扣预缴
假设某纳税人月收入 15000 元,每月缴纳五险一金 2000 元,有 1 个 3 岁以下婴幼儿,且个人养老金缴费 1000 元/月。
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 15000 - 5000 - 2000 - 1000 - 1000 = 6000 元
(二)汇算清缴
假设该纳税人全年收入 180000 元,其他扣除项目不变。
汇算清缴应纳税所得额 = 180000 - 60000 - 24000 - 12000 - 12000 = 72000 元
四、政策衔接说明
(一)新旧政策的过渡
明确新增政策与原有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衔接方式,确保纳税人在不同年度的计算和申报中不会出现错误。
(二)特殊情况的处理
对于一些特殊情况,如中途开始或停止享受扣除等,要了解相关的处理规定。
五、易错点
(一)扣除标准的混淆
容易将不同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记错,导致计算错误。
(二)扣除主体的错误
例如,将婴幼儿照护扣除错误地归为夫妻一方扣除,而忽略了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扣除 50%的规定。
(三)申报时的信息填写不准确
在填写申报表时,容易出现信息填写错误或不完整的情况。
六、总结
考生在备考税法二的新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细则时,要重点掌握新增政策的扣除标准和计算方法,通过大量的练习和案例分析加深理解。同时,要注意政策衔接和易错点,避免在考试中犯错。只有全面、深入地学习和准备,才能在考试中取得好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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