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5年中级会计职称备考的7 - 8月强化阶段,经济法中的公司法律制度是非常重要的部分,其中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知识点容易混淆,今天我们就来详细辨析股东会/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召开程序及决议生效条件,并归纳股权回购情形及处理。
一、股东会/股东大会召开程序及决议生效条件
- 有限责任公司
- 召开程序
- 定期会议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临时会议是由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的。会议通知应当提前15日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 决议生效条件
- 对于一般决议事项,由公司章程规定。而对于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 股份有限公司
- 召开程序
- 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董事会认为必要时;监事会提议召开时;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20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30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
- 决议生效条件
-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二、董事会/监事会召开程序及决议生效条件
- 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会召开程序
-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 董事会决议生效条件
-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 监事会召开程序
- 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 监事会决议生效条件
- 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监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 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会召开程序
- 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每次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0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可以另定召集董事会的通知方式和通知时限。
- 董事会决议生效条件
- 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董事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 监事会召开程序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监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三、股权回购情形及处理
- 有限责任公司
- 对股东会作出的某些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这些决议包括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法定分配利润条件的;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60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9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
在备考过程中,对于这些易混点的学习方法如下:
- 制作表格对比:将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在股东会/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召开程序及决议生效条件等方面的内容制作成表格,清晰地列出异同点,便于记忆。
- 案例分析:找一些实际的案例来分析在这些制度下公司的运作情况,加深对知识点的理解。
- 多做练习题:通过做相关的练习题,巩固所学知识,尤其是在股权回购情形及处理方面,要准确判断不同情形下的操作流程。
总之,在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部分的备考中,公司法律制度的这些知识点需要我们仔细辨析、深入理解并且熟练掌握,这样才能在考试中取得好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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