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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人: 独留清风醉

calendar2025-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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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冲刺阶段:上市公司收购与信息披露考点精讲——要约收购与协议收购全解析

一、引言

在中级会计职称的经济法科目中,上市公司收购与信息披露是一个重要的考点。特别是在冲刺阶段,考生需要对这个部分进行深入的理解和记忆。本文将重点讲解要约收购(包括全面要约和部分要约)以及协议收购的流程,并明确收购权益变动(5%/30%持股比例)的信息披露义务。

二、要约收购

(一)要约收购的定义

要约收购是指收购人向被收购的公司发出公开收购要约,以购买其持有的股份。要约收购可以是全面要约,也可以是部分要约。

  1. 全面要约:收购人向被收购公司的所有股东发出收购要约,以购买其所持有的全部股份。
  2. 部分要约:收购人向被收购公司的部分股东发出收购要约,以购买其所持有的部分股份。

(二)要约收购的流程

  1. 收购人编制要约收购报告书,并聘请财务顾问和律师进行核查和出具意见。
  2. 收购人向中国证监会提交要约收购申请,并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
  3. 被收购公司的股东在要约收购期限内作出是否接受要约的决定。
  4. 收购人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后,根据股东的接受情况完成股份转让手续。

三、协议收购

(一)协议收购的定义

协议收购是指收购人与被收购公司的个别股东或部分股东达成协议,以购买其所持有的股份。

(二)协议收购的流程

  1. 收购人与被收购公司的股东进行初步接触和谈判,商定收购价格和条件。
  2. 双方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并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3. 收购人按照协议约定支付股份转让款项,并办理股份过户手续。

四、收购权益变动的信息披露义务

在上市公司收购过程中,当收购人的持股比例达到或超过5%以及30%时,需要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1. 当收购人的持股比例达到或超过5%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并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书面报告,同时通知被收购公司并予以公告。
  2. 当收购人的持股比例达到或超过30%时,如果继续进行收购,应当依法向被收购公司的所有股东发出全面要约或者部分要约。

五、结语

上市公司收购与信息披露是经济法科目中的一个重要考点,考生需要熟练掌握要约收购和协议收购的流程,以及收购权益变动的信息披露义务。在冲刺阶段,考生可以通过做题、背诵和理解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这个部分的理解和记忆。希望本文能够帮助考生顺利通过中级会计职称考试。

总之,在备考过程中,考生需要注重对知识点的理解和记忆,同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练习和应用。只有这样,才能在考试中取得好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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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类型:
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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