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初级会计职称备考的经济法基础部分,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内容,尤其是在第150讲涉及的学分要求、内容分类以及与职称评审的关联规定方面。
一、学分要求
1. 总体学分规定
- 根据相关规定,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这一要求确保了会计人员在专业知识不断更新的环境下,持续学习与本专业相关的重要知识。
- 例如,在实际操作中,如果一位会计人员在某一年参加了总时长为120学时的培训课程,那么其中专业科目相关的学时至少要有80学时(按照三分之二的比例计算)。
2. 特殊情况学分认定
- 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会计相关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或被录取的,折算为90学分。这对于正在备考初级会计职称的考生来说是个很好的激励政策。比如考生通过了初级会计实务这一科目的考试,在当年度就可以视同完成了90学分的继续教育要求,无需再另行参加其他培训来凑足这部分学分。
- 另外,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通过当年度一门学习课程考试或考核的,折算为90学分。
二、内容分类
1. 公需科目
- 公需科目包括会计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规、政策理论、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基本规定,会计人员需要了解会计核算、会计监督等方面的基本法律要求;还有会计职业道德中的诚实守信、廉洁自律等原则,这些都是公需科目涵盖的重要内容。
- 学习公需科目可以通过参加线上或线下的专题讲座、阅读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和职业道德手册等方式进行。
2. 专业科目
- 专业科目涵盖了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掌握的财务会计、管理会计、财务管理、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会计信息化、会计职业道德等相关专业知识。以财务会计为例,要深入学习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等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和报告等内容。
- 对于专业科目的学习,可以参加专业的会计培训机构开设的课程,或者通过自学相关的专业教材并结合实际案例进行分析理解。
三、与职称评审的关联规定
1. 必要条件之一
- 在很多地区的会计职称评审中,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情况是重要的评审依据之一。如果在规定的年限内没有完成相应的继续教育学分,可能会影响职称评审的通过。例如,在申报初级会计职称评审时,相关部门会审核考生是否满足继续教育的要求。
2. 体现专业发展持续性
- 职称评审不仅仅是对考生现有知识和技能的考核,也是对其专业发展持续性的考量。通过要求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并将其与职称评审挂钩,可以促使会计人员不断更新知识体系,适应不断变化的会计行业环境。
总之,在初级会计职称备考的经济法基础部分,要充分重视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相关内容。准确掌握学分要求,合理规划学习内容分类,并且清楚其与职称评审的关联规定,这样才能在备考过程中全面兼顾各个知识点,提高备考效率和通过考试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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