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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人: 沉寂于曾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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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经济师备考:企业破产清算中的法律程序与会计处理

一、总述
中级经济师考试涉及众多知识点,企业破产清算中的法律程序与会计处理就是其中一个重要部分。这部分内容不仅要求考生熟悉相关法律条文,还需要掌握相应的会计操作,对综合能力要求较高。

二、分述

(一)法律程序方面
1. 破产申请
- 知识点内容:破产申请可以由债权人、债务人或者负有清算责任的人提出。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时,应当提交债权发生的事实与证据、债权性质和数额、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有关证据等材料;债务人提出申请的,要提交企业主体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企业亏损情况的书面说明等。
- 学习方法:考生要仔细研读《企业破产法》中关于破产申请的具体条款,通过制作表格对比不同主体提出申请时所需材料的差异来加深记忆。同时,可以结合实际案例理解,比如一些企业因为债务过多被债权人起诉要求破产的情况。
2. 债权申报
- 知识点内容: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债权人应当在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
- 学习方法:牢记申报期限的法律规定,可通过记忆口诀“最短三十日,最长三个月”来辅助。对于申报债权所需的内容,要理解每一项内容的意义,比如有无财产担保这一情况会影响到债权人在破产清算中的受偿顺序。
3. 债权人会议职权
- 知识点内容:债权人会议有权核查债权、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监督管理人、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通过重整计划、通过和解协议、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等职权。
- 学习方法:将这些职权分类记忆,比如与债权核查相关的、与管理人相关的、与财产处置相关的等。可以通过做思维导图的方式将这些职权清晰地呈现出来,便于复习回顾。
4. 别除权行使条件
- 知识点内容:别除权是指债权人因债权设有担保物,而就债务人特定财产在破产程序中享有的优先受偿权利。其行使条件包括债权人对担保物享有合法有效的担保物权,并且该担保物不属于破产财产的范围等。
- 学习方法:理解别除权的本质是一种优先受偿权,所以重点关注担保物权的合法性和担保物与破产财产的关系。结合实际案例分析,比如抵押物在企业破产时的别除权行使情况。

(二)会计处理方面
1. 破产财产的计量规则
- 知识点内容:破产财产在计量时要考虑多种因素。例如,对于存货,如果存在毁损、变质等情况,要按照可变现净值计量;对于固定资产,要考虑折旧后的净值等因素。同时,在破产清算过程中,要对各项财产进行清查盘点,确定其实际数量和价值。
- 学习方法:掌握不同资产类型的计量要点,通过做练习题来熟悉计算过程。可以联系会计基础中的存货计价、固定资产折旧等知识点,因为破产财产的计量是在这些基础上的延伸。

三、总结
企业破产清算中的法律程序与会计处理是中级经济师考试的重要内容。考生需要全面掌握相关法律条文和会计规则,通过多种学习方法如对比记忆、制作思维导图、做练习题等加深理解和记忆,在考试中能够准确作答相关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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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类型:
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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