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的学习中,民事法律行为效力是一个重要的部分,其中“阴阳合同”的问题尤为值得关注。
“阴阳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就同一事项订立两份以上的内容不相同的合同,一份对内,一份对外,其中对外的一份并不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而是以逃避国家税收等为目的;对内的一份则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可以是书面或口头。“阴阳合同”是一种违规行为,在给当事人带来“利益”的同时,也预示着风险。
以某企业与个人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为例,表面租金为 10 万元,实际租金为 20 万元。在这种情况下,阳合同(表面租金 10 万元的合同)通常会被认定为无效。根据《民法典》第 146 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在这个案例中,双方为了少缴税而故意签订低租金的阳合同,属于虚假的意思表示,因此该合同无效。
而阴合同(实际租金 20 万元的合同)虽然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但因其存在逃避税收的目的,在税务处理上需要按照实际金额 20 万元计税。
从法律关系图来看,阳合同因虚假意思表示而无效,不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不能作为确定双方权利义务和税务处理的依据。阴合同虽然有效,但由于其存在违法目的,所以在税务方面需要进行调整和补税。
对于备考涉税服务相关法律中这一知识点,学习方法至关重要。首先,要深入理解《民法典》中关于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相关条款,特别是第 146 条的内容,通过反复研读条文,掌握其核心要点。其次,多分析实际案例,像上述的“阴阳合同”案例,通过具体情境加深对知识点的理解和应用。还可以结合模拟题进行练习,检验自己的学习成果,及时发现并弥补知识漏洞。
总之,在备考涉税服务相关法律时,对于民事法律行为效力中的“阴阳合同”问题,要清晰掌握其效力认定和税务处理,为顺利通过考试打下坚实的基础。
喵呜刷题:让学习像火箭一样快速,快来微信扫码,体验免费刷题服务,开启你的学习加速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