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在初级会计职称的经济法基础备考中,经济法包含众多法律法规知识,其中劳动合同法与民法典合同编在企业的运营管理以及各类民事法律关系中都具有重要意义。当涉及到劳动合同的订立与解除时,明确两者在其中的法律适用优先级是至关重要的。
二、劳动合同法与民法典合同编的基本概念
- 劳动合同法
- 它是专门调整劳动关系的一部法律。其主要目的是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例如,在订立劳动合同方面,规定了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并且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 在解除劳动合同时,有不同的情形。如协商解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还有法定解除情形,像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等情况下,劳动者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民法典合同编
- 它规范了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在订立合同方面,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等原则。例如,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对于合同的解除,当出现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等法定情形时,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三、订立中的法律适用优先级
- 特殊规定优于一般规定
- 在劳动合同订立过程中,劳动合同法属于特别法,民法典合同编属于一般法。劳动合同法对于劳动合同的订立有着更为细致和严格的规定。例如,关于试用期的规定,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了不同类型劳动合同试用期的时长限制,如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等。这些特殊规定在与民法典合同编的一般规定冲突时,优先适用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 保护劳动者权益的考量
- 由于劳动关系的特殊性,劳动者相对处于弱势地位。所以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即使民法典合同编中的一些条款可能看似更有利于用人单位或者双方当事人按照一般的民事合同规则来操作,但如果劳动合同法有更严格保护劳动者权益的规定,如要求用人单位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等情况,那么就必须优先适用劳动合同法。
四、解除中的法律适用优先级
- 基于劳动关系本质的区别对待
- 在解除合同方面,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解除权有着严格的限制。比如,用人单位不得随意以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必须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才可以解除。而民法典合同编对于一般民事合同的解除相对更注重双方的合同约定和法定的一般情形。当劳动合同解除涉及到这些问题时,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优先适用。
- 劳动争议解决的特殊途径
- 如果在劳动合同解除过程中发生争议,劳动合同法规定了特定的劳动争议解决途径,如劳动仲裁前置程序。这与民法典合同编中一般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有所不同。在这种情况下,也要优先遵循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动争议解决的特殊规定。
五、结论
综上所述,在劳动合同的订立与解除过程中,劳动合同法与民法典合同编的法律适用优先级明确。由于劳动关系的特殊性以及保护劳动者权益的需要,在两者规定存在差异时,通常优先适用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在备考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时,考生要深刻理解两者的区别与联系,准确把握在不同情形下的法律适用,这样才能在考试中正确作答相关题目,并且在实际的经济活动中也能正确运用相关法律知识。
喵呜刷题:让学习像火箭一样快速,快来微信扫码,体验免费刷题服务,开启你的学习加速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