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随着数字经济的飞速发展,平台经济领域的垄断问题日益凸显。新《反垄断法》对平台经济领域的垄断协议进行了特别规制,这对于中级经济师备考来说是一个重要的知识点。
二、平台经济领域垄断协议的特别规制内容
(一)新型垄断行为
1. 大数据协同定价
- 含义:平台利用大数据技术收集用户数据,包括消费习惯、偏好等,然后多家平台之间协同确定商品或服务的价格。例如,一些电商平台可能通过共享用户对某类商品的敏感价格信息,共同抬高或降低价格以获取更高利润。
- 学习方法:要理解其背后的技术原理和经济逻辑。可以通过实际案例分析,如某些知名电商平台的价格波动情况,以及相关的新闻报道来加深认识。
2. 轴辐协议
- 含义:这是一种类似于车轮结构的协议形式。中心是具有市场力量的平台企业(轮毂),周围的中小平台(辐条)与之达成协议,在价格、市场份额等方面进行协同。比如,大型网约车平台与众多小的网约车服务提供商达成协议,限制其他竞争对手的进入或者共同调整价格。
- 学习方法:绘制简单的轴辐协议结构示意图,直观地理解各方之间的关系。同时关注监管部门对这类协议查处的相关案例,分析其违法性认定依据。
三、算法共谋相关要点
(一)举证责任分配
1. 对于算法共谋的举证责任,在新《反垄断法》下有特殊规定。通常情况下,监管部门或者原告需要证明存在算法共谋的可能性。例如,要证明平台之间存在数据交换或者算法逻辑的相似性等情况。
- 学习方法:深入研究相关的法律条文解释,对比传统垄断协议举证责任的异同。可以通过模拟案例分析的方式,锻炼自己在这方面的举证思路。
(二)法律责任加重
1. 新《反垄断法》加重了对算法共谋等平台经济领域垄断行为的法律责任。这包括更高的罚款额度以及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罚等措施。
- 学习方法:准确记忆法律条文中的罚款幅度等具体规定。同时关注实际执法中的案例,了解在不同情况下法律责任的具体适用。
四、总结
平台经济领域垄断协议的特别规制是新《反垄断法》的重要内容。对于中级经济师备考者来说,要全面掌握其中涉及的新型垄断行为如大数据协同定价、轴辐协议的概念和特点,以及算法共谋的举证责任分配和法律责任加重等重要知识点。通过理论学习、案例分析和模拟练习等多种方法,深入理解并能够在考试中准确作答相关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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