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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人: 青衫烟雨

calendar2025-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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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阶段(第7 - 12周):监理工程师备考之〈民法典〉合同编新增条款第13讲 - 第806条和第807条对监理工作的影响

在监理工程师的备考过程中,强化阶段(第7 - 12周)对《民法典》合同编新增条款的学习尤为重要,特别是第806条(承包人停工权)和第807条(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这对监理工作有着深远的影响。

首先来看第806条承包人停工权相关知识点。承包人停工权是指在特定情形下,承包人有权暂停施工。比如发包人未按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致使承包人无法正常进行施工建设的时候,承包人就可以行使停工权。从监理工作的角度来看,这一权利的行使会对工程进度产生直接影响。监理工程师需要准确判断这种情况是否属实,这就要求我们熟悉相关的付款流程和合同约定。在学习这一知识点时,我们要仔细研读条文规定,明确列出哪些情况可以触发停工权。同时,要结合实际案例进行分析,比如在一些大型建筑项目中,由于资金链断裂导致发包人无法按时付款的案例。我们可以从案例中总结出监理工程师应该如何介入,例如及时组织发包人和承包人进行协商沟通,核实未付款项的具体金额和原因等。

再看第807条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这一权利明确了建设工程价款的优先受偿顺序等相关内容。对于监理工作而言,在项目结算阶段就需要考虑到这一因素。如果发生工程款纠纷,监理工程师要依据这一条款提供相关的证据和意见。在学习这部分内容时,要牢记优先受偿权的范围,包括工作人员报酬、材料款等实际支出费用等。还要了解其行使期限等重要限制条件。可以通过制作表格的方式将这些关键知识点进行整理对比,方便记忆。

在备考过程中,针对这两个条款对监理工作的影响这一知识点,我们还可以采用模拟考试的方式。自己设定一些场景,然后按照所学内容进行分析解答,检验自己的掌握程度。同时,积极参加相关的学习小组或者论坛讨论,与其他备考者交流心得和经验,拓宽自己的思路。

总之,在监理工程师强化阶段的备考中,深入理解《民法典》合同编的第806条和第807条及其对监理工作的影响是非常关键的。这不仅有助于我们顺利通过考试,更能为今后实际从事监理工作提供坚实的法律依据和专业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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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类型:
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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