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监理工程师的备考过程中,了解建设工程中的转包与挂靠的法律特征及处罚依据是非常重要的一环。本文将详细对比“转包(无资质)”和“挂靠(借资质)”的法律特征及处罚依据,帮助考生更好地掌握相关知识点。
一、转包(无资质)的法律特征及处罚依据
-
法律特征
(1)转包是指施工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行为。
(2)转包通常是无资质的单位或个人承接工程,缺乏相应的施工能力和技术条件。
(3)转包行为破坏了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影响工程质量。 -
处罚依据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施工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工程合同价款 0.5%以上 1%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2)《建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二、挂靠(借资质)的法律特征及处罚依据
-
法律特征
(1)挂靠是指单位或个人以其他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行为。
(2)挂靠方通常没有相应的施工资质和能力,依靠被挂靠方的资质和名义进行施工。
(3)挂靠行为同样扰乱了建筑市场秩序,存在较大的质量安全隐患。 -
处罚依据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对勘察、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和监理酬金 1 倍以上 2 倍以下的罚款;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 2%以上 4%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2)《建筑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总之,转包和挂靠都是违法行为,严重破坏了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影响了工程质量和安全。考生在备考过程中,要重点掌握它们的法律特征和处罚依据,通过列表对比的方式,加强对知识点的理解和记忆。同时,多做一些相关的练习题,提高解题能力和应试技巧,为顺利通过监理工程师考试打下坚实的基础。
喵呜刷题:让学习像火箭一样快速,快来微信扫码,体验免费刷题服务,开启你的学习加速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