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监理工程师考试的备考冲刺阶段(第 13 - 15 周),合同管理中的施工索赔证据分类是一个重要的考点。其中,建立“合同依据类(中标通知书)”“事实证明类(影像资料)”“费用计算类(台班记录)”的三级证据体系更是关键中的关键。
一、合同依据类(中标通知书)
(一)知识点内容
中标通知书是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的通知,表明双方已就合同主要条款达成一致。它包含项目的基本信息、中标价格、工期要求等重要内容。例如,在施工索赔中,如果业主未能按照中标通知书中的工期要求提供施工条件,导致工期延误,施工单位可依据此进行索赔。
(二)学习方法
1. 深入理解条款:仔细研读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的相关条款,明确其中的权利和义务。
2. 案例分析:通过实际案例,分析中标通知书在索赔中的作用和证明力。
二、事实证明类(影像资料)
(一)知识点内容
影像资料包括照片、视频等,能够直观地反映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比如,因设计变更导致施工工序改变,拍摄相关的施工场景和材料堆放情况,可作为索赔的有力证据。
(二)学习方法
1. 注重收集:在平时的学习和模拟练习中,注意收集各类影像资料的案例。
2. 分析要点:掌握影像资料作为证据时需要注明的时间、地点、人物等关键信息。
三、费用计算类(台班记录)
(一)知识点内容
台班记录是对施工机械使用情况的详细记载,包括使用时间、工作内容等。当涉及到因业主原因导致的机械闲置索赔时,准确的台班记录能够清晰地计算出费用损失。
(二)学习方法
1. 熟悉格式:了解台班记录的标准格式和要求。
2. 练习计算:通过做题和实际案例,熟练掌握费用计算的公式和方法。
总之,在冲刺阶段,要重点掌握这三类证据的收集、整理和应用。通过做题、分析案例等方式,加深对这一知识点的理解和记忆,为顺利通过监理工程师考试做好充分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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