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在注册会计师备考的经济法科目中,合伙企业法是一个重要的考点。对于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的相关知识,考生需要系统地进行学习和理解,才能在考试中应对自如。
二、普通合伙企业
(一)设立
1. 合伙人数量:有两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书面合伙协议:明确合伙人的权利义务、入伙退伙等重要事项。
3. 合伙人出资:合伙人可以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等多种方式出资。
学习方法:通过实际案例来理解设立的要点,比如常见的两人合伙开公司的场景。
(二)合伙人权利与义务
1. 权利:有权参与合伙事务的执行和决策,分享利润等。
2. 义务:遵守合伙协议,不得自营或与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学习方法:对比不同权利和义务的具体表现,制作表格加强记忆。
(三)事务执行
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也可以委托一个或数个合伙人执行。
学习方法:结合实际的管理模式去思考事务执行的合理性和可能产生的问题。
(四)利润分配及债务承担
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学习方法:通过数学计算的方式理解利润分配的比例问题,通过案例分析债务承担的责任。
三、有限合伙企业
(一)设立
1. 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2. 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学习方法:与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进行对比记忆。
(二)合伙人权利与义务
1. 有限合伙人权利: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2. 普通合伙人义务: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学习方法:重点关注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在权利义务上的显著区别。
(三)事务执行
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
学习方法:理解为何有限合伙人不能执行事务的原因。
(四)利润分配及债务承担
有限合伙企业不得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学习方法:通过实际的分配方案来理解特殊规定。
四、入伙、退伙的条件和程序
(一)入伙
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学习方法:记住关键的同意条件和书面协议的要求。
(二)退伙
包括自愿退伙和法定退伙,每种退伙都有相应的条件和程序。
学习方法:梳理不同退伙情形下的具体规定和流程。
五、总结
备考经济法中的合伙企业法,考生要对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的相关知识点进行全面系统的梳理。多做练习题,结合实际案例进行分析,加深对知识点的理解和记忆,这样才能在考试中取得好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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