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监理工程师备考的强化阶段(第 8 - 14 周),法规知识中的《民法典》建设工程合同章是非常重要的部分。特别是结合实际案例来理解第 793 条关于合同无效后的工程价款结算规则,对于我们应对考试有着关键作用。
首先,我们要明确什么是“阴阳合同”。“阳合同”通常是表面合规、用于备案或展示的合同,而“阴合同”则是双方实际履行的、可能存在不符合规定条款的合同。在很多建设工程领域,“阴阳合同”的出现往往是为了规避某些政策、法规或者获取不正当利益。
《民法典》第 793 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这一规定意味着,即使合同无效,但如果工程合格,承包方仍有权获得相应的工程价款。
对于这一知识点的学习,我们可以采用以下方法:
案例分析法:收集多个“阴阳合同”导致合同无效的案例,仔细分析在这些案例中法院是如何依据第 793 条进行判决的,注意其中的关键要点和考量因素。
对比学习法:将“阴阳合同”有效时的工程价款结算方式与合同无效时的结算规则进行对比,清晰地理解两者之间的差异和联系。
记忆口诀法:例如“合同无效工程合格,价款照约折价补”,通过简单的口诀帮助记忆关键内容。
总之,在强化阶段,深入理解和掌握《民法典》第 793 条结合“阴阳合同”案例的实务应用,对于我们在监理工程师考试中取得好成绩至关重要。大家要多做练习,多思考案例,将知识点真正内化为自己的知识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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