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初级会计职称的备考中,纳税调整项目是一个重要的部分,尤其是业务招待费和广告费的双重限额计算。
一、业务招待费的限额计算
业务招待费有两个限制标准。按照发生额的 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 5‰。
比如说,某企业当年发生业务招待费 10 万元,当年的销售(营业)收入为 1000 万元。
那么按照发生额的 60%计算,可扣除的金额为 10×60% = 6 万元。
按照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 5‰计算,可扣除的金额为 1000×5‰ = 5 万元。
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当年业务招待费只能扣除 5 万元。
二、广告费的限额计算
对于一般企业,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 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假设某企业当年销售(营业)收入为 500 万元,广告费支出为 100 万元。
按照 15%计算可扣除限额为 500×15% = 75 万元,当年只能扣除 75 万元,剩余 25 万元可以在以后年度结转扣除。
对于特殊行业,比如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 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三、学习方法
- 理解概念
首先要清楚业务招待费和广告费的性质以及为什么要设置限额。通过实际案例来加深对这两个费用的理解。 - 多做练习
通过大量的习题来熟悉计算过程,掌握在不同数据情况下如何准确计算可扣除的金额。 - 总结规律
在做题过程中,总结常见的错误和容易混淆的点,形成自己的解题思路和方法。 - 结合实际
将所学知识与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相结合,增强对知识点的应用能力。
总之,在备考初级会计职称时,对于纳税调整项目中业务招待费和广告费的双重限额计算,要认真学习、多做练习,掌握其精髓,为顺利通过考试打下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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