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在中级会计职称的经济法备考中,公司法律制度是一个重要的部分。其中股东权利与义务对等原则是理解公司治理结构的关键,特别是涉及到股东知情权(查阅账簿需书面申请说明目的)与出资义务(按期足额缴纳)的关系以及瑕疵出资股东权利限制等内容。
二、股东知情权与出资义务的对等关系
- 股东知情权
- 知情权是股东的一项重要权利。股东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等信息。其中查阅账簿的权利比较特殊,按照规定需要书面申请并且说明目的。这是因为公司账簿包含着公司的核心财务数据等机密信息。例如,一个小股东想要查看公司的账簿,他不能随意就去查看,而是要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写明自己查看账簿是为了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是否良好,是否存在不合理的开支等情况。
- 学习方法:对于这部分内容,要牢记相关的法律规定条款。可以通过制作记忆卡片的方式,一面写股东知情权的种类,另一面写对应的行使条件和程序。同时结合案例进行理解,比如一些实际的司法判例中股东因为没有按照规定申请而被驳回查阅账簿请求的情况。
- 出资义务
- 股东的出资义务要求股东按期足额缴纳认缴的出资额。这是公司运营的基础资金来源。如果股东没有履行出资义务,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转和其他股东的利益。例如,在一个有限责任公司中,某个股东承诺出资100万,但到期却没有缴纳,这可能导致公司在项目投标时因为资金不足而失败。
- 学习方法:理解出资义务的重要性后,要掌握不同出资方式(如货币出资、非货币出资)的要求。对于非货币出资,要注意其评估作价等规定。可以通过绘制思维导图的方式,将出资方式、出资期限、违约责任等相关知识点串联起来。
- 两者的对等关系
-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是相互关联的。只有履行了出资义务的股东,才有资格合理地行使知情权等权利。如果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公司可以对其权利进行一定的限制。比如,在利润分配请求权方面,未足额出资的股东可能不能按照认缴的份额获得分红。
三、瑕疵出资股东权利限制
- 瑕疵出资的界定
- 瑕疵出资包括出资不足、出资不实等情况。例如,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时,该财产的实际价值低于评估价值就属于出资不实。
- 权利限制的内容
- 对于瑕疵出资的股东,公司可以根据公司章程或者法律规定限制其表决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利。这是为了维护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其他股东的公平权益。
- 学习方法:要仔细研究相关的法律条文对于瑕疵出资各种情况的规定。可以通过做练习题的方式,加深对不同情形下权利限制的理解。比如给出一个具体的瑕疵出资案例,让考生判断哪些权利应该被限制。
四、总结
在备考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这部分内容时,要深入理解股东权利与义务对等原则。对于股东知情权、出资义务以及瑕疵出资股东权利限制等知识点要全面掌握。通过多种学习方法,如记忆卡片、思维导图、做练习题和案例分析等,提高对这些知识点的理解和运用能力,以便在考试中能够准确作答相关题目。
喵呜刷题:让学习像火箭一样快速,快来微信扫码,体验免费刷题服务,开启你的学习加速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