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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人: 未来可期

calendar2025-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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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经济师备考:买卖合同标的物风险转移规则特殊情形解析

在初级经济师的备考过程中,合同法分则里的买卖合同标的物风险转移规则是一个重要的知识点。

一、基本的风险转移规则
1. 交付主义
- 知识点内容:一般情况下,买卖合同标的物的风险自交付时起转移。这意味着当卖方将货物交给买方或者按照约定的方式完成交付行为时,之后发生的风险就由买方承担。例如,在买卖合同中,如果卖方通过物流公司将货物发出,当货物到达买方指定的收货地点并被买方接收时,风险就转移到了买方身上。如果在运输途中货物因为不可抗力(如洪水冲毁道路导致货物无法按时送达且受损)而毁损灭失,此时买方需要承担损失。
- 学习方法:理解交付主义的关键在于明确什么是“交付”。可以通过实际的案例分析来加深认识,收集不同类型的交付方式(如现实交付、简易交付、占有改定等)的案例,仔细分析每种交付方式下风险转移的具体时间和条件。
2. 所有权主义
- 知识点内容:按照所有权主义的观点,在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之前,风险由卖方承担;所有权转移之后,风险才转移到买方。不过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下,这种原则不是普遍适用的。
- 学习方法:对比学习是掌握所有权主义的好方法。将所有权主义与交付主义进行对比,分析在不同国家和地区法律体系中所有权主义适用的情况,以及我国不广泛采用的原因。

二、特殊情形
1. 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
- 知识点内容:如果是因为买方的原因导致货物不能按时交付,那么风险自违反约定之日起由买方承担。比如买方没有按照约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提货,之后货物发生损坏或者灭失,责任就在买方。
- 学习方法:重点关注“因买受人的原因”这一条件。在复习时,自己列举出可能导致这种情况的各种行为,如未按时付款影响发货、未提供准确的收货地址等,并分析在这些情况下风险转移的合理性。
2. 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
- 知识点内容:对于已经在运输途中的货物,如果卖方将这批在途货物卖给买方,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方承担。
- 学习方法:要理解这里的“在途”状态以及合同成立时风险转移的本质。可以通过画流程图的方式来梳理这种情况下的交易过程和风险转移的时间节点。

  1. 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要求
  • 知识点内容:如果标的物的质量不符合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方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在这种情况下,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卖方承担。
  • 学习方法:明确质量不符合要求与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之间的关系。复习时多研究一些关于质量标准判定以及合同解除权的行使相关的案例。

总之,在备考初级经济师时,对于买卖合同标的物风险转移规则的特殊情形要深入理解,通过多种学习方法掌握知识点,这样才能在考试中准确作答相关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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