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考试临近,在这最后的 10 天里,对于经济法科目中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这一考点,大家一定要重点掌握。
一、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独立董事不得是以下人员: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三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为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学习这部分内容时,可以通过制作表格的形式,将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人员类别进行清晰罗列,便于对比和记忆。
二、独立董事的职权范围
独立董事的职权范围较为广泛,其中包括重大关联交易审核等重要权力。重大关联交易是指上市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 300 万元或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 5%的关联交易。独立董事应当就这些重大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并在必要时提交董事会审议。
此外,独立董事还有以下职权:提名、任免董事;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上市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对上市公司现有或新发生的总额高于 300 万元或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 5%的借款或其他资金往来,以及公司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回收欠款;独立董事认为可能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对于职权的学习,要结合实际案例进行理解,这样能更深刻地把握其内涵。
三、独立董事的履职要求
独立董事应当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上市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上市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在履职过程中,独立董事应当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
四、独立董事的提名、选举程序及对董事会决议的影响
独立董事的提名和选举程序也有着严格的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经股东大会选举决定。
在对董事会决议的影响方面,独立董事的意见具有重要作用。如果独立董事对重大关联交易等事项提出异议,该事项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在最后的冲刺阶段,大家要多做练习题,巩固所学知识,同时回顾错题,查漏补缺。相信只要大家认真准备,一定能够在注册会计师考试中取得好成绩!
喵呜刷题:让学习像火箭一样快速,快来微信扫码,体验免费刷题服务,开启你的学习加速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