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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人: 流年絮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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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助标准中的家庭收入核算排除项第209讲:重点内容与计算全解析

在社会工作者的备考中,社会救助标准里的家庭收入核算排除项是一个重要的知识点,尤其是第209讲涉及到的整理“优待抚恤金/奖学金/医疗救助金”等12类不计入收入项目这部分内容。

一、不计入收入项目的内容
1. 优待抚恤金
- 这是国家对特定人群的一种补偿性资金。例如退伍军人的抚恤金,是为了保障他们在服役期间的付出以及退伍后的生活需要。烈士家属的抚恤金则是对烈士牺牲的一种抚慰和对其家庭生活的支持。
2. 奖学金
- 主要是为了鼓励学生在学业上取得优异成绩。无论是在中小学获得的奖学金,还是大学中的各类奖学金,都是对学生努力学习的一种奖励。它的来源可能是政府、学校或者社会机构的资助。
3. 医疗救助金
- 针对那些患有疾病但无力承担医疗费用的家庭或个人提供的救助资金。比如一些贫困家庭因为家庭成员患有重病,在医保报销之后仍然有高额的自付费用,医疗救助金就可以减轻他们的经济负担。

除了这三类,还有其他9类不计入收入的项目,像残疾人两项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这是为了保障残疾人的基本生活和护理需求;还有临时救助金,当家庭遭遇突发重大困难时的临时性资金援助等。

二、核算公式
1. 首先要明确家庭总收入的概念,家庭总收入 = 可计入收入项目总和。
- 可计入收入项目通常包括工资性收入、经营性净收入、财产性净收入、转移性净收入等。
- 工资性收入就是家庭成员通过劳动获得的工资、奖金等;经营性净收入是家庭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获得的净收益;财产性净收入例如利息、股息等;转移性净收入像养老金、赡养费等。
2. 家庭实际可支配收入 = 家庭总收入 - 不计入收入项目总和。
- 在计算过程中,要准确区分哪些是不计入的项目,不能将其错误地纳入家庭总收入中。

三、案例计算步骤
假设一个家庭,家庭成员A每月工资3000元,家庭有经营小卖部的收入每月1000元,银行存款利息每月50元,父亲每月领取养老金1500元。同时,家庭成员A获得了学校颁发的奖学金500元,孩子正在领取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每月300元。
1. 首先确定可计入收入项目:
- 工资性收入3000元 + 经营性净收入1000元+财产性净收入50元 + 转移性净收入1500元 = 5550元。
2. 然后确定不计入收入项目:
- 奖学金500元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300元不计入。
3. 最后计算家庭实际可支配收入:
- 家庭实际可支配收入 = 5550元(因为奖学金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不计入总收入,所以直接以可计入收入项目总和作为家庭实际可支配收入)。

在备考过程中,对于这部分知识要牢记不计入收入的项目种类,多做一些类似的案例计算练习,加深对核算公式的理解和运用。这样才能在考试中准确回答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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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类型:
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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