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监理工程师的备考过程中,建设工程转包挂靠的鉴别方法及法律条款是一个重要的知识点。本讲将深入解析“转包(无资质施工)”与“挂靠(资质借用)”的6类特征,并结合《建筑法》第26条进行法律条款的解读。
一、转包与挂靠的定义及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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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包:指施工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行为。其特征包括:承包单位不参与施工管理,仅收取管理费;施工队伍由转包单位组建,而非原承包单位;工程的质量、安全等责任难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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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靠:指单位或个人以其他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行为。其特征包括:实际施工人无相应资质,借用他人资质进行施工;施工合同由实际施工人与发包方签订,但加盖有资质单位的公章;工程的质量、安全等责任主要由实际施工人承担。
二、转包与挂靠的6类特征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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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特征:转包的主体是施工单位,而挂靠的主体是实际施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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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特征:转包合同通常由转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签订,而挂靠合同则由实际施工人与发包方签订,但加盖有资质单位的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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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特征:转包单位不参与施工管理,而挂靠单位可能参与部分管理,但主要管理责任由实际施工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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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安全特征:转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责任难以落实,而挂靠工程的质量安全责任主要由实际施工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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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特征:转包单位通常收取管理费,而挂靠单位可能收取一定的费用,但主要费用由实际施工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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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责任特征:转包和挂靠均属违法行为,但法律责任有所不同。转包单位需承担连带责任,而挂靠单位的责任相对较轻。
三、《建筑法》第26条解读
《建筑法》第26条规定:“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该条款明确禁止了转包和挂靠行为,并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备考过程中,考生应重点掌握转包与挂靠的定义、特征及《建筑法》的相关规定。通过列表对比的方式,可以更加清晰地理解两者之间的区别。同时,考生还应关注实际案例的分析,以便更好地应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
总之,掌握建设工程转包挂靠的鉴别方法及法律条款对于监理工程师的备考至关重要。希望本讲能为您提供有益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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