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2025 年 4 - 5 月的基础巩固期,中级会计实务中的债务重组是一个重要的备考板块。其中,债务人以资产清偿债务的相关考点尤为关键。
对于“以存货清偿(视同销售,确认收入)”,其处理方式有着明确的规定。根据准则原文,当债务人以存货清偿债务时,应当视同销售处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规定确认相关收入。这意味着在进行会计处理时,要考虑存货的售价、成本等因素,计算并确认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具体的会计分录为:借:应付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
而“以固定资产清偿(终止确认资产,差额计入其他收益)”的处理则有所不同。在这种情况下,首先要终止确认固定资产。然后,将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与清偿债务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其他收益。具体的会计分录为: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贷:固定资产 借:应付账款 营业外支出(差额,可能在借方) 贷:固定资产清理 其他收益(差额,可能在贷方) 。
两者的处理差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从收入的确认上来看,以存货清偿需要确认主营业务收入,而以固定资产清偿则不涉及收入的确认。
其次,对于资产的处置,存货清偿按照销售处理,固定资产清偿则需先进行固定资产清理。
再者,差额的处理也不同,存货清偿的差额体现在主营业务收入和成本之间,固定资产清偿的差额计入其他收益。
在学习这部分内容时,考生要仔细研读准则原文,理解其背后的原理。多做练习题,通过实际案例来加深对这两种处理方式的理解和运用。同时,要注意对比两者的差异,形成清晰的知识体系,以便在考试中能够准确快速地做出判断和处理。
总之,掌握债务人以资产清偿债务的不同处理方式及其差异,对于通过中级会计实务考试至关重要。希望考生们能够认真复习,顺利通过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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