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在中级会计实务的学习中,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是一个重要的知识点。特别是其中关于初始直接费用的处理,对于承租人和出租人有着不同的规定。在 2025 年 4 - 5 月的基础巩固期,我们有必要深入理解这一考点。
二、承租人初始直接费用的处理
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比如佣金、律师费等,应当计入使用权资产的成本。这是因为这些费用是为了获取租赁资产而产生的,与使用权资产的获取直接相关。
学习方法:在理解这一规定时,可以通过实际案例来加深印象。比如,假设企业为租赁一台设备支付了 5000 元的佣金,那么这 5000 元就应该在计算使用权资产成本时予以考虑。同时,要注意与其他可能影响使用权资产成本的因素进行区分,如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等。
三、出租人初始直接费用的处理
对于出租人而言,其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应收融资租赁款。这是因为出租人的主要目的是通过收取租金来收回投资并获得利润,初始直接费用是其为了实现这一目的而发生的成本。
学习建议:可以通过对比承租人和出租人的处理方式,来强化记忆和理解。同时,多做一些相关的练习题,熟悉在不同情境下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四、两者处理差异的原因
承租人和出租人初始直接费用处理方式的不同,主要是由于其在租赁交易中的角色和目的不同。承租人是为了使用资产,而出租人是提供资产并收取租金。
五、总结
在备考中级会计实务时,对于租赁负债初始计量中的初始直接费用考点,要清晰掌握承租人和出租人的不同处理规定,并理解其背后的原因。通过实际案例、对比分析和大量练习,能够更好地应对考试中的相关题目。
总之,在 2025 年的基础巩固期,要认真对待这一考点,为顺利通过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打下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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