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初级会计职称备考的经济法基础部分,增值税进项税转出的计算是一个重要的知识点。特别是已抵扣进项税的货物用于免税项目时的进项税转出计算,需要我们准确掌握。
首先,我们要明白什么是增值税进项税转出。进项税转出是指企业购进的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非生产经营用),以及将购进货物改变用途(如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其已抵扣的进项税额应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转入有关科目,不予以抵扣。
当已抵扣进项税的货物用于免税项目时,进项税转出的计算公式为:进项税转出 = 成本 × 适用税率。
对于这个公式,我们需要重点理解以下几个方面:
一、成本的概念
这里的成本指的是购入该货物的实际成本,不包括可以抵扣的增值税部分。比如,企业购入一批原材料,价款 10000 元,增值税 1300 元(假设税率为 13%),那么这批原材料的成本就是 10000 元。
二、适用税率的确定
适用税率要根据购入货物的类别来确定。不同的货物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可能不同,常见的有 13%、9%、6% 等。例如,购入的货物属于应税消费品,适用 13%的税率,那么在计算进项税转出时就要乘以 13%。
三、学习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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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原理
通过实际案例来理解为什么已抵扣进项税的货物用于免税项目要转出进项税。比如,企业购入一批商品用于销售,获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抵扣了进项税,但后来决定将这批商品用于免税项目,那么之前抵扣的进项税就不应该享受抵扣政策,需要转出。 -
多做练习
通过大量的练习题来熟悉公式的应用。可以从简单的题目开始,逐渐增加难度。例如:- 某企业购入一批原材料,成本为 5000 元,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 13%,后因用于免税项目,计算进项税转出金额。
- 一家公司购入价值 8000 元的设备,增值税税率为 13%,设备用于免税项目的研发,求进项税转出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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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归纳
在做题过程中,总结常见的错误类型和解题技巧。比如,要注意成本的核算是否准确,税率的选择是否正确等。
总之,掌握增值税进项税转出的计算对于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至关重要。通过深入理解原理、多做练习和总结归纳,相信大家能够熟练运用这一公式解决相关问题,在考试中取得好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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