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注册会计师备考过程中,政府会计固定资产折旧范围及相关特殊规定是一个重要的考点。
首先,我们来详细说明政府会计中固定资产折旧范围(除文物和陈列品、动植物等)。通常情况下,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交通运输设备等都应计提折旧。房屋及构筑物涵盖了办公用房、业务用房等各类建筑物;专用设备比如科研仪器、医疗设备等;通用设备如计算机、打印机等;交通运输设备像公务用车等都包含在内。
对于公共基础设施折旧计提有着特殊规定。公共基础设施包括交通设施、水利设施等。其折旧计提要考虑项目的建设成本、预计使用年限、预期残值等因素。并且公共基础设施往往是长期投入使用,在确定折旧方法时要根据其自身特点,比如对于一些大型交通枢纽工程,可能需要采用年限平均法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企业会计与政府会计折旧范围存在差异。在企业会计中,更多从企业的生产经营角度出发,一些为特定生产项目购置的小型工具可能作为低值易耗品处理而不计提折旧,但在政府会计中,只要是符合固定资产定义的都要考虑折旧计提。
另外,关于折旧政策变更的审批要求也不容忽视。如果需要变更折旧政策,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流程。一般需要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说明变更的原因,如原折旧政策不能准确反映资产的使用价值损耗等情况,同时要提供相关的依据和可能产生的影响评估报告等。
总之,在备考这个考点时,要牢记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范围,理解公共基础设施折旧的特殊之处,清楚企业会计和政府会计在这方面的差异,并且掌握折旧政策变更的审批流程和要求。
喵呜刷题:让学习像火箭一样快速,快来微信扫码,体验免费刷题服务,开启你的学习加速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