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中,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是一个至关重要的表格,它记录了企业在会计利润基础上需要进行的各项纳税调整。其中,“业务招待费”和“广宣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是两个常见的调整项目。本文将详细解析这两项费用在A105000表中的行次填报方法,以及如何与会计实务数据进行核对。
一、业务招待费的行次填报与核对
- 行次填报规则:
- 根据税法规定,业务招待费的扣除有两个限制:一是实际发生额的60%,二是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企业应在这两个限额中选择较小者作为扣除限额。
- 在A105000表中,业务招待费通常填写在“业务招待费支出”这一行次。需要分别列示实际发生额、扣除限额以及纳税调增额。
- 核对会计实务数据:
- 首先,从企业的会计账簿中获取业务招待费的实际发生额。
- 然后,计算销售(营业)收入的5‰作为扣除限额,并与实际发生额的60%进行比较,取较小值作为扣除限额。
- 最后,将实际发生额与扣除限额进行比较,超出部分即为纳税调增额。
二、广宣费的行次填报与核对
- 行次填报规则:
- 广宣费的扣除限额通常为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15%(特殊行业可能有不同比例)。
- 在A105000表中,广宣费填写在“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这一行次。需要列示实际发生额、扣除限额以及纳税调增或调减额。
- 核对会计实务数据:
- 从会计账簿中获取广宣费的实际发生额。
- 计算销售(营业)收入的15%作为扣除限额。
- 将实际发生额与扣除限额进行比较,超出部分为纳税调增额;若实际发生额小于扣除限额,则可能存在以前年度结转的广宣费,可在此行次进行调减。
三、注意事项
- 在填报A105000表时,务必确保数据的准确性,避免因数据错误导致的税务风险。
- 由于税法规定可能会有所变动,建议在填报前查阅最新的税法规定或咨询专业税务人员。
- 对于业务招待费和广宣费的扣除限额计算,应严格按照税法规定的比例进行,不得随意调整。
通过以上讲解,相信大家已经对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明细表中“业务招待费”和“广宣费”的行次填报与会计实务数据的核对方法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在备考初级会计职称时,掌握这些知识点是非常必要的,它们不仅关系到企业所得税的正确申报,也是会计实务中的重要内容。希望大家能够认真学习,顺利通过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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