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级会计职称的备考过程中,政府会计预算结转结余资金管理是一个重要的考点。特别是在2025年6月的专题突破期,考生需要特别关注这一部分的内容,以确保在考试中能够准确应答。本文将深入解析“财政拨款结转资金(继续用于原项目)vs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上缴或统筹使用)”的管理规定,并附上资金结转结余的会计处理分录,帮助考生全面掌握这一考点。
一、财政拨款结转资金与财政拨款结余资金的概念
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是指预算安排项目的支出年终尚未执行完毕或者因故未执行,且下年需要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财政拨款资金。而财政拨款结余资金则是指项目实施周期已结束、项目目标完成或项目提前终止,尚未列支的项目支出预算资金,以及因项目实施计划调整,不需要继续支出的财政拨款资金。
二、管理规定
- 财政拨款结转资金(继续用于原项目)
对于需要继续用于原项目的财政拨款结转资金,管理规定要求保持其专款专用,确保资金能够按照原定的项目计划和预算继续执行。在会计处理上,这部分资金应继续在相应的预算科目和项目下进行核算。
- 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上缴或统筹使用)
对于财政拨款结余资金,管理规定则相对灵活。这部分资金可以根据实际需要上缴国库或由相关部门统筹使用。在会计处理上,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上缴或划转,并相应调整会计账目。
三、会计处理分录
- 财政拨款结转资金的会计处理
(1)年末结转未使用的财政拨款结转资金:
借:财政拨款收入——项目支出——XX项目
贷:财政拨款结转——本年收支结转——XX项目
(2)下年继续使用财政拨款结转资金:
借:财政拨款结转——本年收支结转——XX项目
贷: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等
- 财政拨款结余资金的会计处理
(1)将符合财政拨款结余性质的项目余额转出:
借:财政拨款结转——累计结转——XX项目
贷:财政拨款结余——结转转入——XX项目
(2)上缴财政拨款结余资金或按规定使用:
借:财政拨款结余——单位内部调剂/上缴上级财政等
贷: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等
四、备考建议
在备考过程中,考生应重点关注政府会计预算结转结余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和会计处理方法。通过多做练习题,熟悉不同情况下的会计分录和账务处理流程。同时,要注意理解财政拨款结转资金和财政拨款结余资金在管理规定和会计处理上的差异,以便在考试中能够准确区分和应用。
总之,政府会计预算结转结余资金管理是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中的一个重要考点。通过深入理解和掌握相关规定和会计处理方法,考生可以在考试中更加自信地应对这一部分的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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