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基金销售过程中,宣传推介材料的合规性是确保投资者权益的重要环节。本文将详细解析“不得使用‘最佳基金’‘唯一选择’等绝对化用语”的规定,并演示宣传材料中业绩比较的合规表述方式。
一、宣传推介材料审核的重要性
宣传推介材料是投资者了解基金产品的重要途径,其内容的真实性和合规性直接关系到投资者的决策。因此,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必须严格审核宣传推介材料,确保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不得使用绝对化用语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宣传推介材料中不得使用“最佳基金”“唯一选择”等绝对化用语。这些用语容易误导投资者,使其认为该基金产品没有任何风险或优于其他产品,从而做出不理性的投资决策。
1. 绝对化用语的危害
- 误导投资者:绝对化用语会让投资者误以为该基金产品是市场上最好的选择,忽视了其他可能更适合的产品。
- 掩盖风险:使用绝对化用语可能会掩盖基金产品的风险,使投资者忽视潜在的投资损失。
2. 合规表述方式
为了避免使用绝对化用语,宣传推介材料中应采用客观、中立的表述方式。例如:
- 业绩比较:可以使用“过往业绩不预示未来表现”的表述,明确告知投资者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未来的表现。
- 风险提示:应在显著位置提示投资风险,如“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三、业绩比较的合规表述方式
在宣传推介材料中,业绩比较是一个常见的重要内容。为了确保合规,业绩比较应遵循以下原则:
1. 客观公正
业绩比较应基于客观的数据和事实,不能夸大或缩小基金的业绩表现。例如:
- 基准比较:可以将基金的业绩与同类基金的平均业绩或市场基准进行比较,而不是与其他单一基金进行比较。
- 时间段说明:应明确说明业绩比较的时间段,避免误导投资者认为基金的长期业绩优于短期业绩。
2. 风险提示
在进行业绩比较时,应同时提示投资风险。例如:
- 风险提示:可以在业绩比较的表格或图表旁边添加风险提示,如“过往业绩不预示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
四、总结
宣传推介材料的合规性是基金销售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应严格审核宣传推介材料,避免使用绝对化用语,并采用客观、中立的表述方式进行业绩比较。通过这些措施,可以确保投资者获得真实、全面的信息,从而做出理性的投资决策。
在备考过程中,考生应重点掌握宣传推介材料的审核要点和合规表述方式,理解绝对化用语的危害,并能够正确运用合规的业绩比较方式。通过不断的练习和总结,考生可以在考试中准确回答相关问题,顺利通过基金从业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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