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基金从业备考过程中,“托管人更换”是一个重要的知识点。
一、决策主体的明确
首先,要清楚托管人更换并非管理人能够自主决定的。这是很容易出错的一个点。按照规定,托管人的更换需经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这一规定的出发点在于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因为托管人在基金的运行过程中承担着重要的保管基金资产、监督基金管理人投资运作等职责。如果管理人能够随意更换托管人,可能会存在损害持有人利益的风险。例如,在某些情况下,管理人可能与原托管人存在一些矛盾或者利益冲突,但这种矛盾不能成为随意更换托管人的理由。所以,考生要牢记这一决策主体是持有人大会,而不是管理人。
二、托管人主动辞职时的告知义务
当托管人主动提出辞职时,它有着严格的告知义务。托管人需要及时向监管机构报告,并且要按照规定的程序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这是因为托管人的辞职可能会对基金的正常运作产生影响。比如,可能会导致基金资产的保管交接出现问题,或者影响到对基金管理人投资运作的监督连续性。告知监管机构可以让监管部门及时掌握情况并进行必要的监督指导,通知持有人则是保障持有人的知情权,让他们能够了解基金运营中出现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临时托管人指定流程
在原托管人需要更换但新的托管人还未正式确定期间,临时托管人的指定是非常关键的环节。这个流程通常涉及到相关的监管部门或者基金合同约定。一般来说,监管部门会根据一定的标准和要求来指定合适的临时托管人。从基金合同约定角度来看,合同中可能会规定在特定情况下如何选择临时托管人的条款。比如可能会考虑临时托管人的信誉、资质、管理能力等因素。考生需要了解这些因素的重要性,并且能够描述大致的指定流程。
总之,在基金从业考试备考中,对于“托管人更换”这一考点,考生要全面掌握决策主体、告知义务和临时托管人指定流程等重要内容。通过多做练习题、结合实际案例分析等方式加深对这些知识点的理解和记忆,避免在考试中出现混淆概念等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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