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喵呜刷题小喵解析】:纳税调整减少事项是指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根据税法规定,可以将某些项目从应纳税所得额中减去,从而减少企业应纳的所得税额。选项A,一般企业以前年度未弥补亏损(前五年内),是指企业以前年度发生的亏损,在税法规定的期限内,可以在税前利润中予以弥补。弥补亏损后,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减少,因此应纳的所得税额也会相应减少。所以,这一项目属于纳税调整减少事项。选项B,国债利息收入,是指企业购买国债所取得的利息收入。按照税法规定,国债利息收入是免税收入,也就是说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这部分收入不需要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因此,国债利息收入属于纳税调整减少事项。选项C,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收益,是指居民企业之间按照税法规定分配的股息收益。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收益也是免税收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这部分收入不需要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因此,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收益也属于纳税调整减少事项。选项D,税收滞纳金,是指企业因未按时缴纳税款而产生的滞纳金。按照税法规定,滞纳金是不得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扣除的,因此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所以,税收滞纳金属于纳税调整增加事项,而不是减少事项。综上所述,选项A、B、C属于纳税调整减少事项,而选项D属于纳税调整增加事项。因此,正确答案为选项A、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