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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2021年9月10日,W市的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一张金额为10万元的转账支票,但未记载收款人名称。乙公司收到票据补记自己为收款人后,于9月12日将该支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并记载“不得转让”字样。丙公司取得票据后又将该支票背书转让给丁公司。丁公司于9月18日向支票上记载的甲公司的开户银行A银行提示付款,A银行以甲公司账户余额不足为由拒付,并向其出具拒付理由书。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下列各项中,关于丁公司向丙公司行使追索权的票据权利时效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

应于2022年3月10日前行使追索权

B

应于2022年3月18日前行使追索权

C

应于2021年12月10日前行使追索权

D

应于2021年12月18日前行使追索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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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B

解析:

【喵呜刷题小喵解析】根据《票据法》第65条的规定,持票人行使追索权,应当按下列顺序进行:1. 追索被背书人或者票据债务人;2. 未予清偿前,追索前手;3. 再前手的追索,按照前两项规定的顺序进行。本题中,丁公司向丙公司行使追索权,属于票据权利人的再追索权,其票据权利时效期间为被背书人或者持票人自票据到期日起3个月。根据《票据法》第91条的规定,支票的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0日内提示付款。本题中,出票日期为2021年9月10日,因此,票据到期日为2021年9月20日,票据权利时效期间为2021年9月20日至2021年12月20日。因此,丁公司向丙公司行使追索权的票据权利时效期间为2021年12月20日至2022年3月20日,丁公司应于2022年3月20日前行使追索权,B选项正确。
创作类型:
原创

本文链接:下列各项中,关于丁公司向丙公司行使追索权的票据权利时效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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