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化妆品生产企业(以下简称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8月有关经营状况如下:
(1)进口一批高档化妆品,成交价格为1 000万元,运抵我国关境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费90万元、保险费10万元;向当地的采购代理人支付佣金15万元。
(2)销售20箱自产高档化妆品取得不含税价款2 400万元;将10箱同款高档化妆品投资到乙企业,取得乙企业5%的股权。该高档化妆品不含增值税的最高售价为每箱150万元,最低售价为每箱100万元。
已知:进口关税税率为20%,消费税税率为15%,增值税税率为13%;甲企业取得的上述相关发票均符合规定。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