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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甲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8月销售果木酒,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10万元,同时收取包装费0.565万元、优质费2.26万元。已知果木酒消费税税率为10%,增值税税率为13%。甲酒厂当月销售果木酒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  )。 

A

(10+0.565+2.26)×10%=1.28(万元)

B

[10+(0.565+2.26)÷(1+13%)]×10%=1.25(万元)

C

(10+0.565+2.26)÷(1+13%)×10%=1.13(万元)

D

[10+0.565÷(1+13%)]×10%=1.0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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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B

解析:

【喵呜刷题小喵解析】本题考查消费税的计算。销售果木酒的同时收取的包装费和优质费,均属于价外费用;价外费用为含增值税收入,应先价税分离。则甲酒厂应纳消费税税额=[10+(0.565+2.26)÷(1+13%)]×10%=1.25(万元)。所以,选项B正确。选项A计算消费税时未将价外费用价税分离,错误。选项C未将价外费用价税分离,错误。选项D未将优质费作为价外费用并入销售额计算消费税,错误。
创作类型:
原创

本文链接:甲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8月销售果木酒,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10万元,同时收取包装费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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